Robert V. Percival(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律學教授,環境法項目主任)
陳周/譯 張兢兢/校
■我們應從“我們的法律基礎設施已經使這樣浩劫成為不可能”的幻覺中清醒過來。
■BP忽略了大量關鍵性的安全預防措施,卻并沒有觸犯任何現存的法律法規。
■大石油公司漏油應急反應計劃中有許多致命的缺陷,而且這些計劃乃至缺陷幾乎完全相同。
墨西哥灣四散的油污日漸消弭,但這場美國歷史上最大環境浩劫留下的反思,卻遠未到終點。
美國環境法學權威、馬里蘭大學法律學教授Robert V. Percival為本報最新撰文,披露了鮮為人知的真相,石油巨頭們千瘡百孔的環保計劃,政客們被利益集團左右的失誤行徑,號稱最完善環境法規的刻意留白,這些都促使了BP公司成為最終,也是最大的埋單者。
2010年4月20日晚爆發的BP漏油事故至今已經三月有余,這場事故在最初的各方忽視下,醞釀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的環境浩劫。
雖然英國石油公司幾番努力,終于蓋住了往外噴瀉的石油,但是剛剛發生在中國北方海港城市大連的輸油管爆炸事件亦提醒世界,這類損害性事故可能發生在石油生產的任何一個環節。
1970年的首個地球日刺激了美國國會實施全面立法來保護環境,一個全國環境部門——美國聯邦環保署創建了。立法至今,成功地減少了污染,拯救了成千上萬的生命,保護了敏感生態系統。幾十年來,這些法律被加強,并且增加了對違法者的懲罰。
不過,美國曾屢受高度評價的環境法規還是沒有阻止這場石油泄漏災難的發生。為什么會這樣?成千上萬美國人都在問這個問題。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能完全了解事件的全貌,但是已披露的信息足以令人震驚,讓我們從“我們的法律基礎設施已經使這樣浩劫成為不可能”的幻覺中清醒過來。同樣,這次事故對于正在提高環境標準和改善法律執行的中國也有重要教育意義。
石油污染法案的缺失
1989年3月發生在阿拉斯加的?松ね郀柕掀澨柭┯褪录偈姑绹鴩鴷母锕芾硎臀廴镜姆,第二年通過了《石油污染法案》。因為事故原因是油輪碰上了一塊礁石,法案著重于防止油輪泄漏,例如要求在美國水域中運作的所有油輪都要有雙重船身。
但是這樣的法案,對于深海鉆井點的石油泄漏作用甚少。事實上,《石油污染法案》規定了賠償限額:海上鉆井點的所有者支付的賠償不超過7500萬美元。但如果泄漏是由于公司的大意疏忽所引起的,這項賠款限額則不適用。
現在,BP已經花費了40億美元來清理石油泄漏。但是它最終要承擔的責任可能要更高,根據石油泄漏的數量,BP將可能面臨超過20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因為法律規定,對于石油泄漏的罰款按桶計算:每一桶的泄漏量科以1100美元的罰款;但是如果是嚴重疏忽導致的泄漏,這項罰款增至每桶4300美元。有證據表明BP公司的確存在這樣的疏忽大意。這恐怕也是BP為什么主動放棄了7500萬美元的賠償限額的主張,同意設立200億的賠償基金。
石油巨頭們的罪與罰
6月,美國國會調查發現“在悲劇發生之前,BP已經忽略了大量關鍵性的安全預防措施。BP選擇的油井設計只有一個阻止危險氣流的障礙,而不是有多個障礙的更好設計;BP忽略了它的承建商的忠告,選擇了被預言會失敗的油井水泥封堵法;BP沒有進行一個關鍵的水泥測試;BP沒有充分地流通井內流體;BP在爆炸前沒有在井口安裝一臺關鍵設備。但即便如此,令人驚奇的是,他們并沒有觸犯任何現存的法律法規。
例如,挪威政府要求,深海鉆井公司在開井之前應打減壓井以安裝聲發射防噴器,美國公司為了省錢則說服政府管理者不要求采用這些措施。據報道由于電池用完,在深海地平線使用的不夠精密的防噴器無法工作。而泄漏之后才開始打減壓井則導致石油從海底涌出長達幾個月。
其他石油公司公開批評BP為了省時省錢而采取不安全的鉆井措施,不符合最佳的產業安全準則。但這些批評者也承認他們自己的公司也沒有做好處理墨西哥海灣漏油事故的準備。美國國會的調查也披露出,大石油公司漏油應急反應計劃中有許多致命的缺陷,而且這些公司的計劃乃至缺陷幾乎完全相同。
他們的某一計劃提到保護海象,但海象從未存在于墨西哥灣。某一計劃里提到的一位在石油泄漏后負責指揮的核心專家已經死了五年,可是他的名字還在相應網頁上。埃克森美孚公司的反應計劃有40頁談論在泄漏事故后如何對付媒體,而只有5頁討論如何保護自然資源,9頁談及泄漏物清理。
被利益集團說服的政府
所有在美國水域中進行石油開采的公司必須從聯邦政府獲得的一份許可證。法律要求聯邦政府機關必須謹慎地考慮環境效應。盡管如此,在對相應環境影響缺乏科學分析的情況下,許多許可證還是被發出去了。相當部分的石油公司說服了政府,鉆井漏油事故的可能性太小以至于不能做進一步的分析,盡管大型井噴事故在過去幾十年里以平均每十五個月一次的頻率在密集發生。
前總統喬治·布什進入政界前曾是石油行業的管理人員,他當政后,在未仔細進行環境影響分析的情況下大幅拓展海上石油開采。2009 年4月聯邦法院裁定布什政府的這一計劃是非法的,法院認定布什政府只依賴近海海岸線環境影響的評估報告,沒有對離岸鉆井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做出仔細的環境評估。奧巴馬政府當政才三個月,卻也沒有吸取教訓,重新考慮在墨西哥灣深海石油開采的做法,而是敷衍地采用額外環境分析的方法,從法院獲得批準,繼續允許深海開采。這項分析輕率地指出即使泄漏發生,流量也是每日4600 桶,僅為BP事故實際泄漏量的十分之一。
奧巴馬政府試圖通過擴展離岸石油開采來討好保守主義者,以吸引兩黨支持他氣候變化立法的決定,這使得環保主義者大失所望。BP事件顯示出深海石油開采比以前認為的更加危險,應該更謹慎。奧巴馬政府于是嘗試對鉆井活動實行六個月的暫停,但是一個地方法院阻攔了這項動議,因為法官不相信政府擺出了足夠的證據,證明風險不僅存在于BP公司也擴展到其他石油生產者身上。
中國可以吸取的警示
中國可以從BP事件中吸取怎樣的經驗教訓?首先,一定要讓讓公眾了解真相是怎樣,政府是怎樣反應,這也是中國政府在2005年松花江苯泄漏事件中的經驗教訓。BP最初估計泄漏量是每天5000桶。但是,當他們被迫放出海底實況錄像時,專家很快計算出泄漏量竟在每天35000和60000桶之間,F在美國公眾可以每天通過直播看到泄漏的流量和堵漏的措施,民意的力量可以給政府和BP公司壓力。
其次,這次事故也顯示出當石油公司進行高危險的活動,建立額外預警措施的重要性?紤]到這種泄漏的可怕后果,應該像挪威那樣,在防御上多線并行,阻止井噴。
第三,BP事件顯示出采取嚴肅的環境影響評估和緊急應對計劃的重要性。剪切和粘貼以前的應急計劃只能滿足程序要求,但對實際防止或應對潛在災難的價值很小。政府不可能,也不應該完全依靠石油公司保證清理的責任。
最后,BP事件和在中國大連發生的輸油管爆炸事件,都應該引起對于減少礦物燃料的依賴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度關注。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促使石油公司在更遙遠更邊緣的地方探索石油儲備,也使環境損害的風險急劇增加。不管在中國還是美國,整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應向更有效的可再生能源轉向,可以減少由石油泄漏和氣候變化兩方面帶來的環境災難的風險。
BP公司將面臨著巨大的懲罰:可能超過200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刑事指控、已經同意支付的200億美元的巨額賠償,這無疑會使得整個石油行業更加謹慎。聯邦政府正暫停批準深海采油,直至這類開采活動能被證明不存在災難性的環境風險,亦將會有規制石油泄漏可能性的新法規的出現。
BP事件也促使公眾日益關注美國政府通過高額補貼來刺激國內開采的武斷做法。諷刺的是,1995年通過的一部法律免除了石油公司進行深海石油開采須付給政府的特許權使用費,這實際上鼓勵了他們追求更加危險的開采活動。雖然石油公司依然是強大的政治力量,但經此一役,國會也許會減少石油公司的稅收優惠,增加他們在石油泄漏事故發生后的責任限額。
很顯然,BP事件讓奧巴馬政府試圖以默許擴張石油開采來贏得兩黨支持總量管制立法的努力突然停止,但是泄漏事故也意外形成了公眾對可再生能源、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立法的更廣大的支持。一直以來,幾乎所有的環境災難都帶動了環境立法的進步,也期望BP事件最終會將引導我們在環境法方面的增強和改善。同時BP事件亦提醒中國應有預防性地規制石油產業的活動,以避免類似災難在中國的發生。
(本文有刪節,小標題為編者所加,本文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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