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大樓的倒覆,不亞于一場地震,雖未達到8 級,但已經震動四海,形成一個串強烈的沖擊波。繼“樓脆脆”之后,“樓歪歪”、“樓裂裂”、“樓斷斷”等問題樓相繼上演,成為2009 年一道相當噎人的風景。
這棟“領倒”的大樓就是上海閔行區蓮花南路羅陽路口蓮花河畔小區的一幢在建13 層樓房。
這一事件的影響絕不止于2009 年的沖擊,可能值得寫入中國的房地產史。
事發當日,參與發布的網絡媒體就有635 家(該數字不包括外媒),而平面媒體、廣播電視、論壇等的數量則已然不得而知。
至今,搜索有關“樓脆脆”的信息,仍是驚人的數字:百度里仍有197 萬條。
第一擊:離奇之倒
2009 年6 月27 日早5 點37 分,蓮花河畔景苑7 號樓以仰臥的姿態整體倒下。
上海東方網在9 :07 以最快速度報道了該事件,并發布現場照片。接下來是新華網、新民網,天涯論壇在10 點58 分也出現了一組被戲稱為“熱氣騰騰”的照片,其中一張內容為死者被抬出的情景,糾正了部分媒體最早關于無人員傷亡的判斷。
各類媒體第一時間的現場報道,使這座倒下的大樓一覽無余地展現在世人面前。
正是大量現場照片,引來了各方質疑:大樓是整體倒覆,倒下后樓體并無大的變形或毀壞,“甚至玻璃都沒有碎幾塊”,而樓基管樁則像被剪斷一樣齊刷刷露在外面。
一棟大樓就像被風吹倒的大樹一樣連根拔起,四座皆驚。很快有網友聯系廣西梧州的“樓堅強”,將這棟大樓戲謔為“樓脆弱”,后又昵稱為“樓脆脆”。
長久以來對于房地產商的怨恨由這一導火索引燃。網友們由最初調侃為“天下第九大奇跡”到后來發展為對地產開發商的謾罵,少數幾個人發出倒覆樓體無損說明質量沒有問題的聲音,也被“你是奸商同謀”的質疑迅速掩蓋,越來越多的人認為這棟大樓的倒塌,就是黑心商人偷工減料的結果。
相對于論壇、博客等新媒體猜測倒樓原因的大膽與多樣,傳統媒體則相對保守,總結出的原因可概括為三個:地基過淺、地下工程在建、受河流沖刷影響。
第二擊:聚焦開發商
在最早公布出的現場影像中,清晰地反映了樓況信息:“
工程名稱:蓮花河畔家園工程地址:上海市閔行區羅陽路蓮花南路
建設單位:上海市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浙江當代建筑設計院
監理單位:上海光啟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上海眾欣建筑有限公司
工期:2007 年9 月~2008 年9 月”
或許出于出現問題后“刨根問底查族譜”的思維慣性,事發不到兩小時內,新民網即發布短消息揭了開發商的老底:“該樓盤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金800萬元,持有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當日下午4 時,進而補充內容,指出開發商資質已過期:“資質發證日為2000 年10 月1 日,有效期至2004年12 月31 日。”
對于開發商資質的質疑,再次引起了其他媒體的大量轉載,然而真正激怒公眾的,是6 月28 號新華網公布的一組數字:“‘蓮花河畔景苑’項目土地梅隴鎮26 號地塊……中標價格4600 萬元。以這一成交價格計算,土地樓面價格不到604 元/ 平方米,而網上信息顯示,該樓盤的成交均價目前在1.6 萬元/ 平方米,樓面地價僅占到目前房價的4.2%。”蓮花河畔景苑住宅建筑面積約6.6 萬平方米,均價一萬六,也就是說一個注冊資金800萬的“三級”小公司,手里玩弄著10 個多億的資金。如此大的利潤空間,卻依然沒有逃脫倒樓的命運。這樣一組數字,重重地給開發商扣上了“唯利是圖”的帽子。
至6 月29 日,新民網發布消息:“經過有關部門調查,蓮花河畔景苑的開發商是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資質證書尚在有效期內。”7月1 日,新華網更正梅都注冊資金為“截至3 月31 日,梅都房產注冊資金為1800 萬,凈資產2200 余萬元”。
雖然權威媒體出面澄清,但在當時大眾滿眼質疑的情況下,這些更正并沒能平息日益增長的諷刺與憤怒。
在世博會預熱期發生的這一事件,讓上海市政府不得不繃起十二分的神經:第一時間控制了9 名相關責任人并凍結開發商賬面資金,疏散周邊樓宇群眾并發放撫恤金,最大程度排除次發險情,迅速組織專家查找事故原因并及時對外發布最新進展,副市長現場親自指揮并接待來訪業主,安排媒體現場采訪等,這樣一種開放、主動的姿態,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事態的惡化。
第三擊:監理使奸
6 月30 日,《中國青年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上海倒塌在建住宅樓蓮花河畔曾獲表彰》的快訊,文章采訪了蓮花河畔景苑工程監理方上海光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負責人,是現今可查最早的一篇事故相關人員正面回應報道。
雖然此文可稱有禮有節,但面對網友以及輿論信任的崩陷,文章顯得如此有氣無力,在論壇被轉載后,遭到罵聲一片,有人說這就像小偷說自己不是賊,有人說這是監理單位推脫責任的說辭,有人干脆質疑評選的流程,鮮有人再保持客觀。
一篇正面報道,反而成為一個巨大的諷刺。
第四擊:刨根開發商
不過,對監理和《中國青年報》的“諷刺”迅速沉淪,并非事情出現轉機,而是另外一個內幕的爆出,往輿論的怒火上又添了一桶油。6 月29 日中午12 點20 分,搜房網蓮花河畔業主論壇某“過客”網友公布了一份名單,題為《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名稱》,其中詳細羅列了梅都公司股東的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和入股金額。
正是這些股東的工作單位引起了軒然大波。根據這份名單所列,梅都24 位股東中,有20 位在政府機關供職。在名單下方,作者特意注明部分重要股東官職:“闕敬德,閔行區梅隴鎮鎮長助理、梅隴鎮征地所所長;張錦梁,梅隴鎮征地服務所所長;唐學誠,梅隴鎮征地所副所長;沈建忠,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司副司長(正司級)……”
人肉搜索再一次表現了它無以倫比的威力,中國網民浩瀚而壯闊的互動戰爭再一次取得顯著效果。而這一次爆料,更是掛上了“官商勾結”的敏感詞匯,此帖一出,迅速引發各大論壇轉載,繼而是媒體跟上。
媒體記者查閱了諸多資料后,發現正如網友所言,此二十位股東姓名確實在政府網站上出現,尤以梅都第二大股東闞敬德為甚,其為法人代表的九家企業均系鎮政府或征地服務所投資企業。但由于最初官方對此并無回應,各公開媒體謹慎起見,統一口徑為“股東與政府在職人員同名”,“同名門”由此發端。
一時間,“紅頂商人”成為媒體各版塊各欄目的高頻用詞。上海市政府對于“同名門”的態度相對保守,7月1 日以前,對外均稱“正在排除險情,追查原因,對此尚無暇關注”,至7 月2 日,方有梅隴鎮某政府官員出面澄清:“闞敬德等不是政府公務員,鎮長助理只是虛銜。”
當然,“非公務員”的解釋是無法被憤怒的業主和網友所接受的。知名律師杜躍平對此評價說:“不管他是事業單位編制還是公務員編制,作為梅隴鎮征用土地服務人員,以及資產管理公司的總經理,他代表的是政府行為,譬如征地拆遷。”
憤怒歸憤怒,質疑終無解。此一波雖未平,更大的浪頭逼近。
第五擊:倒樓原因
2009 年7 月3 日上午11 :15,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上海“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樓房北側在短期內堆土高達10米,南側正在開挖4.6 米深的地下車庫基坑,兩側壓力差導致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
此結果一經公布,“壓力差”一詞火速走紅網絡。民眾皆嘩然:究竟“壓力差”是何方神圣,能輕易讓一幢13 層的在建樓房攔“腳”切斷?
網友kicering 在其博客中寫道:壓力差,一個嶄新的網絡詞匯誕生了。這個東西很黃很暴力,可以把一棟大樓推倒。“我不懂建筑工程學,所以我也很愿意相信調查報告的壓力差理由;但我有疑問。堆土是會產生側壓力,但這個側壓力主要來源于上層堆土的重力分解,著力點比較低,力矩比較小,應該不會造成破壞性作用;另一側挖深4.6 米可能是主因,但因為挖這個坑就倒掉還是有點兒夸張。壓力差顯然是樓倒塌的原因,但這個原因只是直接原因,是不用專家調查我們也能看得到、猜得出的;我們需要的是更深層次的原因。外力只是一個誘發因素,我們要找的是內因。但愿專家們給我們一個比較說得過去的解釋。”
有愛思考的民眾根據各種理論推敲該結果是否合理,當然就有一些人憑直覺認為這種說法是在敷衍。有網友開始發揮想象力,“根據上海蓮花樓10 米土堆產生3000 噸側向力的理論,8848 米高的珠穆朗瑪峰將會對印度板塊產生3000 萬億噸的側向力,印度板塊在巨大的側向力擠壓下,即將向印度洋深處漂移,成為孤島。”更有人用調侃的語氣表示,經鑒定,該樓因壓力過大,倒塌屬自殺行為。
眾多網友各自發揮著“革命樂觀主義精神”紛紛猜測“樓脆脆”的死亡原因,說法千奇百怪,特點只有一個:“反正你說什么,我都不信,我只相信這里邊有貓膩。”
第六擊:搜索闞敬德
至7 月中下旬,倒樓原因已“明示”,解決方案一時無法出爐,一下子遁入“空”門的記者們,再次把目光聚焦在了之前沒炒起來的“官商網絡”上。
《南都周刊》、《瞭望東方周刊》、《21 世紀經濟報道》、《每日經濟新聞》等平面媒體相繼刨根問底,將倒樓案背后的復雜利益鏈拉扯了出來。
闞敬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二股東,董事長。根據工商資料,闕敬德至少擔當了9 家企業的法人代表,這些企業的注冊資金總計超過8000 萬元。這9 家企業均與梅隴鎮政府、梅隴征地服務所有較直接、密切的關聯關系,或由其直接投資,或由鎮屬(或征地服務所下屬)企業間接投資。
1992 年,闞敬德擔任梅隴實業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該公司在1996年出資控股梅隴蓮花置業有限公司和梅隴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梅隴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闞敬德。梅隴蓮花置業和梅隴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又組建成了上海隴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梅隴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還投資控股上海翔梅經貿發展公司。
2002 年,闞敬德被閔行區檢查機關以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追繳贓款贓物及挽回經濟損失1327 萬余元。
2003 年,閔行區年度實事重點工程立功競賽中,梅隴征地服務所的闞敬德又被評為先進個人。
2007 年,闞敬德又被聘為梅龍鎮鎮長助理,在新成立的滬杭磁浮工程建設(上海段)閔行區指揮部梅隴辦公室任核心成員。
梅都公司注冊地點為上海市閔行區莘朱路968 號。同一注冊地點還有一家名為上海迅豪置業有限公司的開發商。迅豪公司本身的股本結構同樣顯示出其是梅隴鎮下屬的鎮辦企業,其創立初期大股東亦是梅隴鎮征地事務所,法定代表人闕敬德。梅都大股東張志琴也是其股東之一。
此外,“蓮花河畔景苑”的建筑商——上海眾欣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當時同樣是鎮集體企業。眾欣公司的四家投資人均為梅隴鎮所屬公司,不過工商資料顯示,事實上只有上海迅豪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注資。2004 年,眾欣建筑公司進行了轉制,其負責人張耀杰又是開發商梅都公司的出資人之一。
這些曾經在鎮級征地服務所工作的人士在改制之后,分別成為了相關地產企業的負責人和自然人股東。而且多人在數家企業之間重復交叉持股。密密麻麻的關系網絡讓普通民眾不愿去細究其中的關系,但“背后有很大問題”的印象進一步加深。
第七擊:業主賠償
樓脆脆事件中,最痛苦的、經歷斗爭時間最長的,莫過于蓮花河畔景
苑倒樓和未倒樓的業主們。
事發當日9 時,事故現場已聚集了近400 名業主,紛紛表示要求退房或索賠。6 月28 日,眾多蓮花河畔景苑業主在討論了一天后,再次聚集在事故業主接待點,提出了7 項賠款要求。一方面是立即退還房款、同時按照合同明確支付5% 的違約賠償金及業主已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業主不能正常入住,因此要求開發商參考同地段房價,補償再購房差價部分;還有動遷安置及過渡補償相關費用、誤工費等。但由于開發商無代表在場,諸多要求無處可訴。
2009 年7 月4 日上午,在閔行區政府出面召集的蓮花河畔景苑業主協調會上,梅都方面代表出席。業主提出一個新的索賠方案——“推倒重建”;下午五點半在上海人民廣場城市規劃館門前,上海蓮花河畔業主聚集于此高舉自制紙牌,訴求:退房,賠款!
2009 年7 月11 日,上海市政府公布《蓮花河畔景苑7 號樓傾倒事件解決方案操作細則》選定上海城市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作為7 號樓的房屋價格評估機構。梅都房地產發布《關
于蓮花河畔景苑購房者關注事項的說明》,稱倒覆樓將拆除,不再重建。
2009 年7 月31 日,梅都房地產公司通過閔行新聞辦對外公布《關于未倒覆樓預售合同后續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細則》,上海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作為第三方托管蓮花河畔景苑樓盤建設。梅都房地產公司列出了三種操作細則,業主可以自行選擇打折5%繼續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并退本返息或者按2009 年6 月27 日市場價由萬科收購。萬科表示,確保在2010 年5月31 日前按預售合同約定交付符合質量標準的房屋。
2009 年7 月28 日,上海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市政府“6·27”事故調查組組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謝黎明介紹了“6·27”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傾倒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情況。并宣布上海建工集團將擔負后續工程的再建和已倒覆7 號樓的清理工作。
2009 年8 月5 日14:00,上海建工集團第七建筑公司正式進駐現場,對倒樓工地進行清理,為后續施工做準備。未成想二十多名倒樓業主身著印有倒樓照片的T 恤,站上了附近一幢樓的頂樓,高喊“還我家園”。清理工作被迫停止,至8 月12 日方重新開工。
2009 年11 月18 日,倒塌的7 號樓中所有購房者全部完成意向協議簽署。其中,18 戶選擇退房,23 戶選擇置換未倒樓房屋。經過多次協商,最終出臺的賠償標準每平米20289 元,無論是置換房源還是退房,都可享受該項補償金。這宣告為期4 個月的倒覆樓賠償暫告一段落。
2010 年2 月11 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對“蓮花河畔景苑”倒樓案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6 名事故責任人分別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 年至5 年。
塵埃能否落定,還待時間考驗。值得注意的是,蓮花河畔景苑業主在與開發商、政府就賠償方案商討的過程中,有組織有紀律,充分運用各種媒體、途徑,擴大訴求的影響力,從而獲得了更多的輿論支持,最終贏得了這場博弈。
反思
一棟大樓的軀體,未能擋住房地產熱潮的滾滾而來。
首先站出來的是房地產中介。6·27 事件后,中介對于蓮花河畔景苑周邊的房價給出了“未受影響”的說法:雖然蓮花板塊的二手房掛牌價下跌了10% 以上,但上海閔行區莘莊板塊的二手房成交量比5 月份增長了8%,成交均價上漲了7% ;七寶板塊二手房成交量增加5%,成交價上漲幅度也在7% 左右。
就在“樓脆脆”倒下的那個周末,上海新盤持續井噴,6 月28 日, 上海新開房源共計9 個開盤單元,推出1369 套共計155720 平方米,這一天,共售出1359 套,僅余10 套。
2009 年房地產業花團錦簇,卻又深藏危機。
“質量門”在2009 年成了開發商的群體性事件,“樓某某”家族不斷添丁進口。在其背后,除了個別資質不良的開發商造就的特別惡性事件,更帶出了知名開發商的影子,保利、萬科、中海、恒大、碧桂園都出現在了2009 年房屋問題榜上。中海地產重慶分公司總經理因此被免職,碧桂園股價因此下挫。“樓脆脆”事件僅是中國房地產開發制度千瘡百孔現狀的一個典型,個中內容需要慢慢解剖。
在事件發生后,各方態度與行動亦耐人尋味。網絡媒體充分發揮了其新聞快訊的報道力度,比如東方網、新民網、新華網都設置了滾動新聞窗口,隨時更新各方內容;而平面媒體則在內幕挖掘,考證事實的角度下了大功夫。同時現有報道反映出,媒體對于論壇、博客等“新媒體”的關注較以往大大提高,媒體記者在面對官方、當事人時的提問,往往是對于網友問題的總結與升華。
此外,應當引起公關危機人員警醒的是,相關業主對于各類傳播手段的應用。他們不但建立了自己的Q Q群,設立了論壇,還巧妙運用媒體挖掘新聞的需求,傳達自己的聲音。
如2009 年7 月26 日,《大公報》圍繞7 月11 日業主溝通會刊登了題為《滬塌樓風波當以“法”平息》的報道,報道選用一張溝通會現場照片,這張由閔行區政府提供的照片上,開發商、業主、政府代表濟濟一堂。細心的業主立刻發現了其中的秘密,“這張照片是7 月4 日的溝通會,而并非11 日的,11 日根本沒有這么多業主代表,這分明就是要營造一個和諧的溝通會場面。”政府部門利用媒體“操作”,而民眾同樣也在利用媒體之間“看點”競爭來“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