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中國企業家》記者 陳建芬
“食鹽專營取消會導致工業鹽沖擊市場,危害人民健康”,這是一個頗有迷惑性的推論。中鹽及各省鹽業公司通過“食鹽專營”每年獲取130億元超額利潤。這個由13億國民買單的超級午餐,會在一年后終結嗎?
從沃爾瑪、家樂福到物美、美廉美、樂購,乃至社區門口的無名小店⋯⋯在北京所有的超市、商店中,只出售印有“中鹽”包裝的食鹽。“你根本就不知道是井鹽、海鹽還是湖鹽,更不知道是哪個廠生產的。”一位業內人士對《中國企業家》慨嘆。
當然,絕大多數人也無從知曉這個生活必需品背后所隱藏的“暴利”。在北京超市,500克中鹽加碘精制鹽,單價1.30元(合2600元/噸),而制鹽企業出廠價每噸僅500元左右(加碘的成本是每噸25元)。以此推算,銷售環節毛利率高達400%!中國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120家,銷售渠道則完全操控在中國鹽業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鹽)和各省國有鹽業公司手中。
不過,與大眾消費者怨聲載道的電信和成品油價格相較,因為食鹽消費量極少,其單價絕對值并不高,平均算下來全國每人每年被鹽業公司多收的錢也就10元左右。所以,絕大多數消費者對鹽業壟斷對其利益的侵害并不在意—但,聚少成多,中鹽及各省鹽業公司通過“食鹽專營”每年獲取130億元的超額利潤。
鹽業市場雖小,卻具備了壟斷行業的典型特征。也正是因為市場小,社會敏感度不高,它成為打破壟斷的一個試驗田。
2009年3月,全國“兩會”上,鹽業體制改革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5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制定出臺鹽業管理體制改革方案”;11月,國家發改委體改司牽頭制定了鹽業體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征求意見稿)。以“取消專營”為指向的鹽業體制改革,已是呼之欲出。
可這場“自上而下”發起的改革實施起來,并沒有人們期望的那樣簡單。改革未成定案,以中鹽為代表的國有鹽業公司,與眾多制鹽企業的改革博弈就不曾停止。
“上書”背后
2009年12月7日,重慶索特鹽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久大鹽業公司、中鹽江西鹽化有限公司等企業收到“關于召開部分制鹽企業應對鹽業體制改革座談會的通知”。但一些制鹽企業發現,通知以“湘鄂贛制鹽企業分會”名義發出,傳真紙的底部顯示的卻是“FAXNO.01063324356”,是中國鹽業協會的傳真號。“中國鹽業協會可能覺得以自己的名義來組織這個活動不好。”有參會人士猜度。中國鹽業協會理事長,曾任中鹽總經理。多數行業會員認為,協會代表的就是中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