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企業家》特邀專欄:黃亞南
盡管2008年以來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但絕不能因此而看低日本企業
在日本的外資并購之門漸漸洞開后,曾經的推動者以及外資并購的主力們卻在金融危機中陷入泥潭而自顧不暇,這為中國企業并購日本企業創造了一個絕好時機。
近年來,通過修訂《商法》等舉措,日本對企業的價值評價標準已由總資產轉變為股價的市值。股票價格直接成為企業價值的指標,這意味著可以從股票交易市場上看清企業的價值并進行并購操作——這使市值高于日本企業的外資企業很容易用換股的方式收購日本企業。日本企業也充分意識到這一變化,并開始積極應對。
盡管日本企業在努力提高各自企業的市值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仍無法抗拒經濟大環境惡化帶來的沖擊。在這場全球危機中,日本也未幸免,2008年9月之后,股市即一瀉千里,日經平均股價從13000日元急速跌到8000日元以下,從并購的角度來看,半年中股價跌幅達40%,是非常好的企業并購時機。也就是說,2008年9月以后,并購同樣的日本企業,從理論上說只要2008年9月以前價格的60%就可以收購。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可能,實際能不能落實,還有一些原則性和技術性問題需要闡明。在很長的時期內,日本社會對企業并購基本持排斥態度,并購數量也非常之少。
日本企業并購并不活躍,主要是因為“二戰”之后,股東的地位在制度上被弱化了。為鏟除日本財閥勢力,在盟軍推動下,日本于1950年修訂的《商法》限定了股東大會的權力,強化了董事的地位,股東地位開始低落。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日本企業實力還不強大,為了防止外資的對敵并購,日本企業形成了互相持股的習慣,且股東對企業的經營完全不干預。這使日本企業的股東成為“沉默的股東”。
但數十年后,美國又充當了推翻當初這一制度的推手。在其推動下,日本全面引進了美國式企業制度,日本國會還于2002年通過了《公司法》,以重新確立股東的地位,這為股東發揮作用奠定了基礎,也使企業并購更容易實行。從統計數據上可以看出,1999年以后,日本企業的并購非常活躍,并購案件數量突破了1000件。但美國還不滿足,2005年,在每年一度的美日規制改革協議中,美國明確要求日本立法廢除企業并購的各種障礙。日本迫于這些壓力,不得不在當年修訂《公司法》,接受了這些要求。
2005年以后,企業并購更上了一個臺階,并購案件數超過了2500件。外資企業并購日本企業的案件數量也從1990年的19件增加到2007年的439件。正如日本銀行協會會長指出的那樣:在日本,企業并購不再是罪惡的表現。
其實,除了政治等外界壓力之外,企業并購的旺盛更多的是企業自身需求的增加所形成的。瑞穗綜合研究所主席分析師中島厚志分析指出,最近企業并購有5大特點:涉及領域廣泛,從信息技術行業到不動產、健康保健等各個行業中都有跨國并購的發生;投資基金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并購成交金額上,投資基金所占比例超過了20%;由于投資基金的活躍,股票交換方式的并購大幅度減少;由于對企業并購的認同,敵對并購大幅減少;由于恐懼并購失敗,并購溢價大幅低落。由此可見,日本企業的并購需求進一步擴大。
非常可惜的是,在日本接受了歐美企業并購文化,且股價急劇下降之時,歐美企業卻因為自身的原因白白地喪失了這次絕好的機會。根據日本企業并購的專業顧問公司樂國富的統計,2008年外資對日本企業的并購總額只有5303億日元,比上一年銳減了82.4%。
這樣的好機會肯定是有人能夠看到并抓住的。以中國、印度為主的亞洲企業就正在加大對日本企業的并購力度。在2008年外資對日本企業并購的全部198個案件中,中國等亞洲國家的并購達78個,占39%。
值得說明的是,收購日本企業,其潛在價值不容忽視。1999年以來,由于對不良債權的迅速處理,加上謹慎的經營,日本企業的銷售維持了增長狀態,而收益也保持了很高的增長。據《日本經濟新聞》推測,日本上市企業掌握了充沛的資金,達到了60萬億日元的規模。所以,日本企業普遍保持了一定的實力。中國企業完全可以利用這次機會,低價收購有技術實力和品牌實力的日本企業。
(作者為上海上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