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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12月12日消息,據中國執行信息網公告顯示,賈躍亭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法院公開被執行人信息顯示,賈躍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額人民幣4.621億元。
二、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萬元。
三、 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以對應的購回交易金額為基數,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比率,計至賈躍亭實際清償之日止,暫計至2017年6月27日為909.89萬元。
四、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執行證書公證費人民幣142.6萬元,律師費人民幣256萬元。
中國執行信息網公告顯示,該案發布時間為2017年12月11日。
另據最高法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信息顯示,賈躍亭還涉及四起被執行案件。具體案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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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