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由證券時報與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聯合發布的“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線監測風險排行榜前20”(以下簡稱“排污榜”)推出新一期榜單。監測顯示,1月25日至2月1日的監測期內,中國鋁業、金晶科技、福建南紙、國電電力和東華科技等上市公司的下屬關聯企業新近上榜。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鋁業山東分公司一登榜便“勇奪”榜首成為排污大戶,而中國鋁業1月30日發布業績預告稱,2014年或巨虧163億元,可謂屋漏又逢夜雨。
專家建議,應該加強環保執法手段,以此推動相關產業優勝劣汰,執法不嚴只能進一步惡化行業的發展環境。
中國鋁業下屬企業
連續超標排放被罰
根據排污榜的監測顯示,中鋁山東分公司在1月25日至2月1日期間連續7天超標排放,且平均超排倍數達4.37倍。而此前,1月7日山東省環保廳公布的《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重點監管企業信息公開一覽表》中顯示,中鋁山東分公司熱電廠已經接受了超標處罰。
雖然上述一覽表中并沒有公開更多內容,但根據新環保法“按日計罰”的規定,該公司已經滿足啟動按日計罰的三個條件,即:企業要有違法排污行為;按照水、大氣等專門環保法律的規定受到罰款處罰;環保部門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可以啟動按日計罰。就中國鋁業的情況而言,當虧損企業面臨治污難題,情況似乎變得更為復雜。
嚴格環保執法
促行業良性發展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負責人表示,長年來,環境執法不嚴導致部分行業門檻過低,重污染企業往往用高污染行為換取非常低附加值的回報,惡化了產能過剩問題,也使得包括中國鋁業在內的企業無力擺脫誰治理誰吃虧的困境。加強環境執法實際可以協助產業實現優勝劣汰,促進良性發展。
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威海西郊熱電有限公司、臨沂華龍熱電有限公司、濟南裕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重慶紫光化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山東、重慶的企業均收到“按日計罰”罰單,最高累計罰款金額達到110萬元。而上周天津也進一步明確“按日計罰”范圍,嚴格執法的趨勢開始顯現。
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研究中心負責人表示,企業應積極行動適應環境監管“新常態”。在業內人士眼中,新上任的環保部黨組書記陳吉寧既是水污染治理專家,更熟悉政策和管理機制存在的關鍵問題,因此對新任部長引領環境管理發生積極變革也當有很高的期待。
金晶科技下屬滕州金晶
完成環保改造排放達標
據介紹,昨日項目組還收到金晶科技下屬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的回復。該公司在郵件中稱,“2號線脫硝設施已檢修改造完畢,于1月31日18時開始噴氨試運行,目前運行正常,上傳數據達標”。
據本期排污榜數據顯示,該公司超標天數4天,與企業回復情況相符。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分析師表示, 還會持續關注該企業的后續排放表現。
(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研究中心 江聃)
研究說明:本表數據根據截至2014年三季度報告中上市公司關聯方即上市公司分、子、控企業的在線數據監測結果獲得。
超標是指根據環保部門實時在線數據排放物濃度值大于改排放物濃度標準,則定義為該時段該排放物超標。超標日是指根據實際工況,對該企業生產日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發生3次超標排放情況,且當日平均超標倍數>0記為該企業所屬排口超標日。超標倍數是指根據實時在線數據,超標倍數=排放物濃度值/排放物濃度標準×100%-1。平均超標倍數=(∑該企業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日均超標倍數)/(∑該企業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超標日數)。環境風險指數=50×超標日期/7+50×(當平均超標倍數大于2時取2,其他情況按日平均超標倍數計算)/2。本榜單暫不包含廢水在線排放信息監測。
關于企業排放標準的免責聲明:
一、本榜單中所涉及的企業排放標準取自各環保部門公開的企業自行監測在線平臺,對因原始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或準確性造成的后果,概不負責。
二、因部分企業廢氣排放口未標明標準限值、或標注的標準限值錯誤,參照如下資料,修訂了相關企業廢氣排放口的排放標準:1.企業自行在線監測方案;2.企業所屬行業的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3.當地環保廳季度監督性監測報告;4.《全國投運燃煤機組脫硫設施清單2013年》;5.《全國投運燃煤機組脫硫設施清單2014年》;6.根據現有關于該企業鍋爐的投運年份、鍋爐類型的介紹等。
三、讀者若發現相關數據和信息與環保部門或者企業自身公示內容不一致的,可致電【010-84448189】,或電郵【csr@stcn.com】,我們將及時進行核實,并根據核實結果調整相關數據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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