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危機”暴露大企業陳年內耗
莫開偉 鄭喻心
中鋼集團從2011年重組至今,中鋼集團旗下上市公司中鋼股份的負債率連續三年超過90%,且依然欠著銀行數百億貸款;導致中鋼多年來一直陷入債務危機原因,除了經濟疲軟、快速擴張等因素之外,內耗才是中鋼“盛極而衰”的主要原因(10月10日《經濟觀察報》)。
一個國家和民族如果沒有凝聚力,內耗不止,就會發展緩慢或停滯,有被國外勢力侵略和吞并的危險;一個行政、企事業單位如果內耗不斷,就會陷入低效率、喪失競爭力和經營失敗的陷阱。這是反復為人類發展和社會實踐所證明了的真理。
今天,中鋼內耗不止,也正好應驗了這個顛撲不破的真理。中鋼集團走到今天這個債務累累困局,與該集團幾任領導人在企業內部人事任命、關系協調與平衡等方面失誤存在很大關系;正因為這些失誤,使該企業在轉型中步調無法一致,也達不到轉型目標;且內耗也導致了企業在生產經營決策上屢屢失利,也使企業員工積極性、能動性、創造性難以充分發揮;企業高管上下之間、中層相互之間普遍滋生著猜忌、不信任甚至是矛盾和對抗,告狀不斷、扯皮不止,讓無數企業中高管和員工陷入站隊跟人的派系糾葛之中,也使企業管理人員和員工無法安心生產經營。中鋼集團第一任總經理黃天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話一語中的:“公司被搞亂了,人心被搞散了,業務被搞黃了,這樣的企業能好得了嗎?”
中鋼集團今天暴露出的問題,絕非個案,在我國其他央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對央企健康發展和壯大帶來巨大危害;國家把這么大的家底交給央企高管打理,如果內耗不斷,無法專心經營,豈不把全體國民的資產當成兒戲?而且一個央企因內耗一旦經營陷入失敗,受損的不僅是巨額國有資產,且還會給動輒幾千上萬的企業員工帶來無盡傷害和生存危機。因此,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高管選拔機制或體系、消除可能發生的各種內耗,是央企及其監管部門不容回避的重大現實問題。
大企業為何會發生內耗?這實質是一個嚴峻的社會話題,原因十分復雜;但歸根結底,是我國行政官僚習氣滲透央企帶來的“副產品”。拿央企來說,行政身份級別決定央企各層級管理人員的權力和相應待遇,為央企管理人員打上了深深“等級”烙印,使央企中高管層逐漸染上“官癮”,迷戀級別身份,從而無法擺脫行政官員體系中的“明爭暗斗”和拉幫結派,讓更多精力消耗在爭權奪利中,使央企高管無心致力生產經營與管理,更無法全力以赴地去把握風云變幻的市場行情,無法激發企業生機活力,從而使一些央企不可避免地淪落為行政官僚管理體系的犧牲品。
消除企業內耗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國資委[微博]動議的,將企業高管與政府行政級別完全脫鉤,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且改政府任命制為企業內部公開競聘制,對央企來說,一改從其他央企“空降”高管行政任命體制;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定期考核,完不成企業發展各項目標或任務,企業集體員工或工會有權罷免,取消國企高管職務終身制,能上能下,讓央企最有技術能力、最有管理水平、最有奉獻精神的人被企業員工推上高管高位,也必然可以避免央企內耗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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