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銳、李正豪
鄂爾多斯一處違規建設的煤礦項目浮出水面。
國家環保部近日下發通知稱,不予批準《梅林廟礦井及選煤廠環境影響報告書》,原因在于該項目不符合《鄂爾多斯市重點城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方案》的相關規定;通知明確要求“環評未通過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梅林廟礦井及選煤廠環境影響報告書》由烏審旗蒙格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蒙格沁公司”)向國家環保部提交。蒙格沁公司是由包頭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79%)以及內蒙古神元投資機關有限責任公司、烏審旗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神東天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家股份21%)共同出資組建的;而包頭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則由神華集團控股的,因此蒙格沁公司是神華集團旗下的三級公司。
《中國經營報》記者近日在鄂爾多斯實地調查發現,梅林廟煤礦項目從2007年10月18日奠基至今已經開工建設接近7年,在一直未取得環評手續的情況下,已經建成110kv變電所、礦井修理車間等多個項目;在此期間鄂爾多斯環保局也曾經下發過限期整改通知,但并沒有阻擋住該項目前進的步伐。
未批先建
驅車從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出發,大約120公里路程,即可到達梅林廟煤礦項目所在地。
梅林廟煤礦位于呼吉爾特礦區,屬于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呼吉爾特鄉和圖克鎮管轄,所在區域是較為平緩的沙漠草原地帶,附近還有世界珍稀自然保護區——沙地柏。
梅林廟煤礦井田面積120.19平方公里,煤炭資源量19.56億噸,可采儲量11.54億噸;煤質為高熱值的不粘煤和弱粘煤,是良好的化工及動力用煤;礦井的設計生產能力為1000萬噸,服務年限為82.5年;該項目總投資37.28億元,其中礦井投資22.45億元,設計建井工期為33個月。
公開資料顯示,神華集團副總經理王曉林和鄂爾多斯市有關領導100多人在2007年10月18日共同見證了梅林廟煤礦的開工奠基。然而到了2011年4月,國家能源局才下發《關于同意內蒙古呼吉爾特礦區梅林廟煤礦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復函》(國能煤炭[2010]437號),也就是說,該項目從一開始就是未批先建的。
記者實地勘察發現,梅林廟煤礦已建成110kv變電所、礦井修理車間、梅林廟礦籌建處大樓、3幢職工公寓、職工食堂等多個項目。
記者獲得的該項目“2014年工作計劃”顯示,2014年該項目計劃投資38712萬元,安排完成鍋爐房安裝及土建工程、煤礦磅房工程、110kv二回路輸電線路安裝工程等。
危及水源地遭遇抵制
記者獲悉,因為危及鄂爾多斯的主要飲水水源,神華集團在鄂爾多斯的多個項目均遭抵制。
2013年5月,殷玉珍等十幾位鄂爾多斯人大代表曾經聯合發出緊急呼吁書,希望鄂爾多斯市政府協調國家有關部委和神華集團,停止抽取浩勒報吉水源地地下水。
2013年7月,環保組織——綠色和平也公開發布《噬水之煤神華鄂爾多斯煤制油項目超采地下水和違法排污調查報告》,控訴神華集團鄂爾多斯煤制油項目與民爭水,而且利用滲坑等手段違法偷排超標污水,導致取水地區的農牧區生態環境嚴重退化。
浩勒報吉農牧區是內蒙古毛烏素沙地中一片珍貴的水資源集中區,該地區水資源相對充裕,但距離浩勒報吉水源地大約100公里,神華鄂爾多斯煤制油項目耗水量非常之大,影響了當地的日常用水,因此遭遇抵制。
迫于來自地方的壓力,神華集團在2014年4月正式承諾,將會逐步停止在浩勒報吉取水地的地下水抽取;同時還承諾將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污水處置設施的改造升級,做到“近零排放”。
梅林廟煤礦項目遭遇抵制的原因與之類似。鄂爾多斯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哈頭才當水源地也是位于毛烏素沙漠的腹地,屬于一個內陸凹陷盆地,由于處在相對的局部沉降區,這里地下水儲存豐富,大部分為低礦化度淡水。
該負責人表示,在哈頭才當水源地修鐵路、建煤礦,帶來新的污染源,特別是煤礦開采排放的污水,惡化了水源地水環境,直接危害當地群眾的身體健康。
梅林廟煤礦項目籌建處的“2013年工作總結”顯示,“與鄂爾多斯市政府協調關于哈頭才當水源地與梅林廟井田相互壓覆關系,同意我礦可以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進行開采。”
“鄂爾多斯市水源地保護區是事先劃定的,其實我們也不想弄環評,因為這個項目與水源地保護區確實存在一個矛盾。”梅林廟煤礦項目籌建處負責人直言,為了解決壓覆問題,他們設計了一種“保水采煤”工藝,這是以前沒有做過的,并將這種方案寫進了2014年4月向國家環保部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國家環保部近日下發的通知還是否決了這一方案,通知顯示未批準梅林廟煤礦項目的原因是,梅林廟項目井田西與鄂爾多斯哈頭才當水源地保護區以及毛烏素沙地柏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重疊,采煤沉陷后淺層地下水將露出地表形成積水區,對哈頭才當水源地造成較大影響,與《鄂爾多斯市重點城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方案》不符。
鄂爾多斯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我們給他們發過限期整改通知。”
內蒙古環保廳官方網站顯示,2013年上半年,因為沒有辦理環評手續,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環保局對梅林廟煤礦下達了《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建設,并在規定的時限之內辦理相關環評審批手續。
“集團只是讓我們做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神華梅林廟煤礦項目籌建處辦公室羅姓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將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來做。”
未予放行另有原因?
鄂爾多斯是典型的資源型城市,隨著當地經濟的迅猛發展,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當地的首要問題。其中,康巴什新區原有的水源地已經無法滿足現有的用水需求,用水問題日趨緊張。為了解決這一局面,鄂爾多斯從2010年開始投資17.05億元在康巴什新區以南約100公里的毛烏素沙漠新建水源地,試圖解決當前及今后的用水問題。
事實上,新建的水源地就是哈頭才當水源地。鄂爾多斯水利局提供的資料顯示,水源地供水面積大約1300 平方米,允許開采量達到每天10萬立方米。
《梅林廟礦井及選煤廠環境影響報告書》披露,哈頭才當水源地與梅林廟井田存在大面積的相互壓覆關系。
“壓覆是指在當前技術條件下,建設項目或者規劃項目實施以后,卻出現已查明的礦產資源不能開發利用的情況。” 西安工程大學環境與工程學院教授郭雅妮告訴記者,這種壓覆關系很容易造成水源地的破壞,而這也證實國家環保部未批準該項目環評的主要原因。
不過,在梅林廟煤礦項目籌建處羅姓主任看來,“對于梅林廟煤礦啟動來說,(環評未通過)其實是個小事。” 他不無怨言地向記者表示,“整個呼吉爾特礦區,其他煤礦都沒有水源地這一說,只有我們趕上了。”
“不單單是環評沒有通過的問題,還有其他原因。”這位羅姓主任透露,“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要求配置煤炭資源必須要有轉化項目,過去我們修過一條公路,當時自治區政府表態了可以配置煤炭資源,但現在到了地方政府這里又不認這個項目,說是還沒有轉化項目。”
8月28日,記者聯系神華集團總部相關部門對梅林廟煤礦項目被環保部叫停一事發表看法,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沒有得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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