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明的“華潤百億交易案”
被指“套現百億離場”,“問題富豪”張新明予以否認,稱華潤仍欠他數十億元
四年前一場涉資百億的收購,對交易雙方,都是一段“悲劇”。
收購方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落馬。而被外界認為“套現百億離場”的張新明,近日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是交易案里的最大受害者。
從農民到山西首富,再到目前生意“一潭死水”,張新明的人生跌宕起伏。這種起伏,與“政策變化”息息相關。趁著扶持民營企業的春風,張新明崛起于草莽間。而2009年,一場意在壓縮民資的煤炭整合運動,則使他的命運面臨抉擇。
最終,“響應政府號召”的張新明,把手中的大部分資產賣給央企華潤集團。他說,本來是希望可以跟著央企“賺大錢”。
2013年,《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稱,宋林涉嫌在這筆交易中放水。而舉報的核心問題之一,是張新明轉手的煤礦礦權已經過期。
5月26日,張新明回應稱,他的資產包不存在問題,而礦權也已滿足審批條件,但卻受阻于山西的煤炭整合。
□新京報記者 尹聰 北京報道
爭議不斷的超級富豪
2010年之后,張新明成為了“問題富豪”——他被報道與偷稅、騙貸、涉黑等多起事件有關
許久未公開露面,外界關于張新明的猜測不斷。有人說,他出逃了;也有人猜測,他可能在接受調查。
“如果有事,今天我就不會坐在這里了。”5月26日,張新明對新京報記者說。
2010年以前,張新明是太原乃至山西聲名顯赫的企業家。在“黑金遍布”的三晉大地,張新明一度控制著兩家煤焦化企業、三個煤礦等龐大產業。
借煤價飆升的東風,他多次進入福布斯和胡潤發布的內地富豪排行榜。在2005年的“胡潤能源富豪榜”上,張新明家族以10億元的身家,領跑“山西煤老板兵團”。由此,張新明戴上了“山西首富”的帽子。
2010年之后,在公開報道中,張新明成為了“問題富豪”——他被報道與偷稅、騙貸、涉黑等多起事件有關;落馬被查的原山西省委副書記金道銘、原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等,也被指與張新明有所交往。
最轟動的一起,發生于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初。其間,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兩度被《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公開舉報。舉報稱,華潤以近百億的價格收購山西金業集團10個資產包的過程中,數十億元的國有資產流失。
張新明正是這些資產包的原實際控制人。他被外界懷疑從這筆交易中套現百億。這位昔日的“山西首富”與宋林之間,也被質疑有利益輸送的存在。
當過武警,23歲開上奔馳
張新明說,他于1986年進入武警學校,契機是“武警從地方上招納生產經營人才”
“這些全是胡說、誹謗。”5月26日,張新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他沒有什么背景,“我老子是放羊的”,“從小家庭就貧困”。
據《財經》報道,1963年出生的張新明,“20多歲跑出古交,到外地闖蕩”;其后在外地接觸到了武警部隊,“交點管理費、以軍隊名義挖礦運煤,可躲開諸多監管”。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稱,“張新明起家是通過私挖濫采煤炭資源,他在古交開的所有煤礦都是‘黑口子’(無證煤礦)”。
張新明講述的版本則是,讀了一年高中肄業后,他“下過煤窯,拉過平車,當過修理工、裝卸工和泥瓦工”,其后他注冊企業,往全國各地發運煤炭,“我是一步步干起來的,哪里有問題?”
1986年,張新明23歲,“這時我就有了過千萬的身家,還開上了奔馳”。
張新明稱,他的武警身份是真實的。據其介紹,他于1986年進入武警學校,契機是“武警從地方上招納生產經營人才”。到1993年,他開始擔任內蒙古森林武警總隊綜合訓練基地主任,兼任華北黃金實業集團董事長。張新明稱,后者當時的性質為武警的三產企業。
借力“扶持民企政策”起家
“金業的200萬噸煤焦化項目,從籌備到建成,僅用了17個月時間。”張新明回憶,該速度堪稱“世界之最”
按照張新明的說法,他于1999年回到地方,原因系“中央出臺決定,禁止軍隊和武警經商”。
2000年開始,時年37歲的張新明,開始籌備其后來最主要的資產——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5月26日,張新明幾次提及,金業的發展壯大,有賴于踩準了山西大力扶持民營企業的政策步點。
“山西民營經濟的發展已經來臨,請企業家放開、放心、放膽發展。”2003年,時任山西省省長的劉振華公開宣布,山西省委、省政府“將為民營企業發展創造更寬松的環境”。
金業集團所在的古交市,也于2001年提出了“民營經濟強市”的戰略。古交市提出,在項目審批、土地出讓等方面,“給市場前景廣闊、附加值高的民營企業集團‘吃偏飯’”。
“金業的200萬噸煤焦化項目,從籌備到建成,僅用了17個月時間。”張新明回憶,該速度堪稱“世界之最”。
2003年和2004年,受鋼鐵熱銷的提振,焦炭價格持續多月瘋漲。自此,“煤炭大王”張新明成為了各類富豪榜的常客。
2007年9月至2008年底,張新明三度謀求推動金業集團上市。*ST威達、*ST泰格和大通燃氣,均發布過與金業集團商談重組的公告,但最后全部無疾而終。
至于張新明熱衷上市的原因,有分析認為,這主要是受金融危機沖擊,金業集團營收下降、出現虧損,面臨“斷糧危機”。
張新明否認稱,2008年,金業經營并未陷入困境。他提供的一份納稅材料顯示,當年,金業納稅6.16億元。
“上市的目的,是想通過資本市場把企業做大做強。”張新明說,他那時“搞了個大規劃”,準備“建設1000萬噸的煤焦化園區”。
山西煤炭改革中被整合
張新明稱,他之所以作出轉手金業集團的決定,是出于“響應政府號召”的考慮
2008年,山西煤炭業的政策大環境大變。
2008年9月,山西省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支持大同煤礦、陽泉煤業、山西焦煤集團等大型煤炭生產企業,作為主體兼并重組中小煤礦。
2009年5月,山西省出臺《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規劃要求,2011年,全省煤炭礦井數量減少至1000處;到2015年,控制在800處。
在這些政策下,煤炭改革席卷山西。《工人日報》報道稱,截至2009年底,約2000名煤老板退出煤炭領域,1400億民間資金被擠出。
張新明和金業集團,也無法置身于煤炭改革以外。
張新明稱,2009年,他之所以作出轉手金業集團的決定,是出于“響應政府號召”的考慮。
金業集團的第一個“婆家”,是山西省國資委[微博]實際控制的大同煤業集團。
據公開報道,2009年9月,同煤與金業簽約,擬定以合資公司“同煤金業集團”作為平臺,收購金業旗下10個資產包100%的股權。
此后,同煤和金業的合作,一度進展順利。金業方面提供的材料顯示,2009年10月19日、20日和22日,其分別收到同煤支付的款項5億元、3.95億元和1.05億元,共計10億元。
隨后不久,此次合作突然終止。前媒體人李建軍在一封公開舉報信中稱,該筆交易之所以被取消,是“因為山西省一位領導接到舉報稱,同煤集團領導在上海收了張新明3套別墅賄賂,收購因此被叫停。”
張新明回應說,交易是被同煤方面終止的,“同煤發函告知了意見:第一是說煤礦的頂板不好,第二是說礦井屬于高瓦斯礦井;第三是說,因為跨行業,對金業的煤焦化干不了”。
與華潤百億交易被舉報
王文志舉報稱,華潤收購金業集團資產包的對價,比同煤集團的出價高出50多億元
同煤交易撤出后,華潤電力迅速成為了新的接手方。這家香港上市公司,隸屬央企華潤集團旗下。
2010年2月,華潤電力、華潤聯盛和張新明三方簽訂了《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根據規定,華潤方面以不高于79億元的價格收購金業集團10個資產包80%的權益。
“合作之前,我不認識華潤的任何一個人。”5月26日,張新明稱,他與華潤交易的牽線人為邢利斌。山西聯盛能源董事長邢利斌,曾因“7000萬嫁女”而名聲大噪。
2009年8月,邢利斌與華潤方面共同發起設立華潤聯盛。工商資料顯示,后者的股權結構中,邢利斌一方持股34%。
《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達成后,華潤方面將持有的資產包80%的權益,注入到了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金業集團以剩余20%的股權出資,換得了太原華潤20%的股權。
正是這筆并購,在2013年7月被王文志等人舉報。
王文志舉報稱,華潤收購金業集團資產包的對價,比同煤集團的出價高出50多億元。
張新明解釋說,華潤的出價,要比同煤低。據他介紹,與華潤談判時,他最初提出了80%權益89億元的價格,后來被華潤壓價到79億元。張新明說,同煤當時55%的股權出價62億元,折合整體權益價格為112億元。
無效的煤礦探礦權證
原相煤礦采礦證的有效期至2009年2月,在華潤收購時已過期
王文志等人還質疑,作為交易標的核心資產的三座煤礦,“主要證件皆屬無效證件,評估方法存在嚴重問題”。評估報告顯示,原相煤礦的采礦權的評估價41.69億元,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探礦權的評估價分別為36.88億元和4.89億元。
王文志在舉報信中稱,原相煤礦采礦證的有效期為,2004年2月至2009年2月,在華潤收購時已過期;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的探礦權皆處于過期狀態,其探礦權證為無效證件。
三個煤礦礦權出現漏洞的原因,亦與那場山西煤炭資源整合運動有關。
張新明方面提供的采礦證顯示,原相煤礦的采礦證有效期,確系截至2009年
張新明的人生脈絡
1963年 出生于山西省古交市。
上世紀80年代:下煤窯、拉平車、成立運輸公司。
1986年 進入武警學校。
1993年 擔任內蒙古森警總隊綜合訓練基地主任。
1999年 從武警部隊返回地方。
2001年 成立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
2004年 涉邵建偉案被調查。
2005年 以10億元列胡潤能源榜第8位,山西第一位。
2007年-2008年 金業集團三度謀求借殼上市未果。
2009年 推動金業與大同煤業重組。
據張新明所述和公開報道整理
2月。2010年3月的評估報告稱,“金業集團已向國土資源部上報了申請延續的有關材料”。
至于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張新明方面出示了兩份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的文件。其中,一份2007年的文件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擬同意中社和紅崖頭兩處井田的探礦權轉采礦權并劃定礦區范圍,“現上報省政府,請批示”。
另一份落款時間為2008年1月的文件中,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執法局建議,相關處室按程序給中社、紅崖頭兩礦辦理“探轉采”手續。
“探礦證轉采礦證,政府已經受理了。”張新明說,至于后面采礦證一直沒下來,“是政府的問題,不是我企業的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稱,任何實際生產的煤礦申請“兩證”并無困難,但山西省政府自2009年起大幅提升了煤礦安全和投產標準,順延了多家礦主的許可證申請,華潤電力正好“踩上了點”。
“華潤欠我數十億”
王文志的舉報中提及“華潤違反協議提前付款”。張新明稱,華潤至今仍欠他數十億元
王文志等人的舉報,還涉及“華潤違反協議提前付款”的問題。舉報引用了一份審計署2012年的結果稱,華潤已經直接或間接支付81億元收購款,其中違反協議提前支付50多億元。
而張新明的說法則是,他非但沒有從款項支付中獲益,華潤方面至今仍欠他數十億元。
張新明稱,金業集團先期收到同煤集團的10億元,華潤代為償還后,已在支付收購款時扣除,“就是本該支付79億元,只需支付我69億元”。
2012年,金業集團向介入的審計署提供了一份材料。材料顯示,金業集團一共收到華潤方面的價款39億元。剩下的30億元的債務,則在2011年由太原華潤轉讓給華潤信托。金業集團隨后在2011年3月從華潤信托獲得貸款20億元,年利率17.1%。
“這等于把我的錢貸給我。”張新明稱,他當時因為急于償還民間拆借資金,被迫接受了“債務轉給華潤信托、高息貸款”的安排。
金業集團提供給審計署的材料顯示,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金業共向華潤信托支付利息5.1961億元。
曾向宋林“求救”
張新明說,圍繞自己的股東地位和企業的發展,他累計共向華潤方面寄發了近40封律師函或工作函
“原本是想跟著華潤賺錢。”張新明如此解釋他跟華潤合作的初衷。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在雙方的合資公司太原華潤中,他“被邊緣化”了。
據張新明介紹,談判時,他提出了一些保障自己小股東利益的要求。其中一條為,重大投資經營決策、人事任免,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
“這些要求,雙方都同意了,也寫進了合同。”張新明稱,雙方還約定由金業方面派人擔任監事會主席。
交易完成后,張新明發現,情況與雙方當時談的“不是一個概念”。他說,太原華潤一直沒有宣布監事會主席,也從未召開過董事會和股東會。
2012年11月,金業集團向華潤煤業發函,敦促對方“顧全全體股東利益、正視企業管理重大問題”。該函稱,太原華潤的重大決策、管理層人事調整、經營機制變革,華潤方面均是單方面決策、實施,“事前不溝通、事后不知會,阻斷了股東知情權”。
“這是當今企業界絕無僅有的笑話。”2011年7月,給時任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的去函中,張新明控訴道。
張新明還為持續虧損感到憂慮。華潤電力在2010年的年報里透露,太原華潤虧損9530萬港元。張新明提供的數據稱,自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太原華潤賬面累計虧損10.11億元。
“我交出的是個盈利企業,現在卻連年虧損。”張新明說。
張新明稱,華潤入主后,金業集團原來的中基層干部,多數已被調整崗位,“換了一批外行的人來管”。
金業集團向華潤煤業的去函列舉了太原華潤存在的種種弊端,比如“礦井基建造價虛高”,“招待費列支數額巨大”,“焦化原料采購混亂、以次充好”等。
張新明說,圍繞自己的股東地位和企業的發展,他累計共向華潤方面寄發了近40封律師函或工作函,但效果均不理想。
5月30日,新京報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太原華潤。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將請示領導。截至發稿,記者未接到太原華潤的回電。
張新明曾在給宋林的函件中稱,如果太原華潤的境況無法改變,要么“華潤把企業退回,金業還本付息”;要么“華潤把金業20%的股權收購過去”。
目前,張新明堅稱,他不會承擔太原華潤的虧損。在這位前“山西首富”看來,他才是這起“華潤百億并購案”中最大的受害者。
“請求您在百忙之中給個主意,救救我們。”張新明曾向宋林呼吁。
(原標題:張新明的“華潤百億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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