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2月19日消息,東星集團創始人蘭世立與前武漢副市長袁善臘、融眾集團董事長謝小青對峙升級。針對袁善臘稱其舉報為誣陷,謝小青出示司法鑒定指其捏造簽名印章造假等事,蘭世立今日召開發布會反駁,并出示文件欲證上述兩人存在權益尋租。
袁善臘稱被蘭世立誣陷 考慮起訴
原定于今日開庭重審的東星訴融眾案將延期審理,開庭時間未定,而此案背后蘭世立與袁善臘、謝小青三方的糾葛引發外界關注。袁善臘昨日對媒體表示,東星案是鐵案,相信法院會維持原判。他同時表示,蘭世立對他的舉報是誣陷,如果條件成熟,將對蘭世立提起訴訟。
對于袁善臘的回應,蘭世立今日在發布會上表示,“也許不需要他起訴。我還會進一步的控告!”他同時出示了兩份文件欲證明袁善臘與融眾存在權益尋租。
其中,一份是融眾集團2009年提交的東盛地產光谷中心寫字樓申請預售許可證的報告,報告上有袁善臘批復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的字樣;另一份是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提交給袁善臘的,關于優先考慮融眾集團旗下企業購買“光谷中心花園項目旁的原公交車站的11畝土地”的文件,報告上也有袁善臘批復同意。
據蘭世立此前透露,東星集團出現現金流緊張時,正是由時任武漢市常務副市長袁善臘介紹,他與融眾集團董事長謝小青結識。2008年,東星先與融眾簽訂借款合同,后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將東盛房產100%股權以3.15億元的價格轉讓給融眾。
但蘭世立堅稱融眾只付給東星方面8000余萬元,騙取了東星當時市值十多億元的資產。而對于袁善臘,蘭世立則懷疑其與融眾存在利益輸送。
2011年下半年,蘭世立在獄中遞交檢舉信和控告狀,控告袁善臘構成濫用職權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誣告陷害罪、報復陷害罪、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縱容黑社會組識罪、徇私枉法罪等眾多罪名。同年12月27日,湖北省紀委監察廳就此事作出回應,稱袁善臘不存在蘭世立舉報的違紀違法問題。
蘭世立指融眾偽造簽名 謝小青出示鑒定反駁
去年6月,蘭世立方面曾舉報稱,東盛公司2008年7月法人股權變更的工商文件中,《股東會變更決議》、《出資轉讓協議》上的蘭世立簽名及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的印章皆系融眾偽造。
對此,謝小青昨日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武漢市公安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東盛公司2008年7月法人股權變更的工商文件中“蘭世立”簽名(3個檢材),與其他鑒定的20個樣本中“蘭世立”簽名字跡系同一人所寫。謝小青以此指簽名印章偽造一事是蘭世立憑空捏造,準備追究其法律責任。
蘭世立在今日的發布會中回應稱,融眾方面送檢鑒定的文件中并非東星舉報中所指的文件。東星方面代理律師陳有西同時指出,公安局對于民事訴訟案是沒有對外鑒定資格的。“我們正在申請司法部門有鑒定資格的機構對工商登記偽造一事進行鑒定。”
蘭世立方面還表示今日的發布會遭遇原定場地停電檢修,發布會中途多次停電等問題,懷疑有人從中作梗。(王茜 發自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