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吉林油田的非法排污已經造成滲坑表層被厚厚的油層覆蓋 中華環保聯合會 供圖
導語:因惡意排污并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中石油及其下屬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被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公益訴訟,要求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暫定人民幣6075萬元,這將大型能源央企的治理漏洞赤裸裸擺在公眾面前,接受質詢。在這次環保危機中,中石油正經受的一切,對諸多大型能源國企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
《企業觀察報》記者 張起花
每天1000立方米采油污水持續排放,黑土地變成石頭地……
采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廢水坑,大量田地、林地被污染導致無法耕種……
原油廢棄物隨意丟棄,水質堪憂,恐將引起癌癥高發……
11月26日,央視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了題為《中石油吉林油田排污調查》的報道,曝光了中石油吉林油田違法排污的真實場景,以及由此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引起業內外一片嘩然。
兩天后,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和前郭縣公安局寄出報案材料,就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違法排污行為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提出控告,要求對該分公司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同步,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對中石油及旗下的吉林油田分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恢復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等生態環境,并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暫定人民幣6075萬元。這將成為北京地區首例環境公益訴訟。
這已是一個月內中石油卷入的第二起官司。此前,中石油被一名投資者在美國以證券欺詐為由提起訴訟。無疑,這將大型能源央企的治理漏洞赤裸裸擺在公眾面前,接受質詢。
“欠賬”總是要還的
“吉林油田違法排污不是個新問題,這已經困擾當地百姓三四年了,一直沒有引起相關部門足夠的重視,也是無奈中才舉報到我們這樣的能夠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的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中心副主任、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對《企業觀察報》記者表示。
據馬勇介紹,今年10月,中華環保聯合會先后多次接到吉林省松原市百姓的舉報電話,反映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將大量未經處理的聯合站污水、生產維修等產生的污水直接通過罐車運輸,偷排到吉林省松原市烏蘭圖嘎林場圖嘎林區大德營子南山附近的滲坑內。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石油類物質,導致滲坑表層被厚厚的油層覆蓋,大氣中彌漫著刺鼻的油氣味,土壤和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嚴重威脅林木的生長,養殖場因環境污染導致母畜流產,幼畜(雛)死亡,牲畜無法生存,養殖場被迫關閉。
為了解當地居民的投訴情況是否屬實,接到舉報后,中華環保聯合會派人與中央電視臺的工作人員一起前往被投訴的現場調查。實地調查和取樣監測結果顯示,舉報情況屬實。同時,他們還發現,吉林油田還存在著其他大量違法排放廢水情況,如在乾安采油廠采油八隊和九隊圍墻外、松原采氣廠在大德營子村東南500米處的油井旁邊、松原采氣廠采油二隊f2-48站旁邊挖坑,在未采取任何防滲漏措施的情況下將污水排到前述坑內,非法存放油泥等危險廢物,對周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吉林油田松原采氣廠米力村等的輸油管道經常因各種原因泄漏,影響了農作物的生長、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等。
11月26日,中華環保聯合會對中石油和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要求判令被告中石油和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置非法存放的危險廢物,排除因污染產生的危害,恢復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等生態環境,并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暫定人民幣6075萬元。
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簽收了起訴書,正在走立案程序,還未正式進入訴訟階段。
馬勇表示:“對于吉林油田排污問題,百姓已經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過很多次,但沒有得到很好的回應與解決,我們希望能夠通過媒體曝光及公益訴訟的方式給他們一個滿意的交待。”他認為,目前他們掌握的證據非常充分,一旦立案,勝訴把握是非常大的。
中石油示好 雙方或和解
就在央視曝光吉林油田違法排污的第二天早晨,中石油回應稱,立即召開了緊急會議,成立了調查組,當天中午就前往吉林油田開展調查。公司要求嚴肅認真調查這起事件,逐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責成吉林油田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將污染土方挖出處理,進行土質置換,堅決消除污染、恢復地貌。對于不具備環保條件的油氣井,立即停產整改。
第三天,中石油又下發通知,要求各油氣田生產單位和鉆井施工單位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認真排查,堅決杜絕違法違規現象,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吉林油田已經免去松源采氣廠廠長宋秋國的職務,接受并協助調查。
記者致電中石油安全環保部負責環保工作的周愛國副總經理,電話未能接通,據其一位同事介紹,周愛國仍在吉林油田進行現場調查。
據本報記者了解,在此類案件中,由于環境污染具有漸進性、復雜性的特點,而且,受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的限制,由受害人證明自己所受的損害與環境污染的因果關系對受害人不公平。因此,法律規定,受害人只需在訴訟中證明自己因環境污染所遭受的損害后果的存在,加害人應就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所以,中石油此次調查可謂任務艱巨。
對于該案的走向與前景,賈方義律師表示:“如果立案,中石油最終花費巨資和解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據他分析,中華環保聯合會在向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也向吉林當地的公安部門報了案。如此行動有兩個較明顯的意圖。其一,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罪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因為要追究刑責,必須先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預審,再由公安機關將所有卷宗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審判后根據所處刑罰交由相關機關執行。其二,報案后,公安機關是要做記錄,然后立案偵查,最終留下一些檔案資料,而這些資料將來可作為其提出環境公益訴訟的有關證據資料使用。
“從訴訟技巧的角度考慮,一旦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話,容易促成環境公益訴訟的和解。”賈方義說,因為對方的確存在因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涉嫌犯罪的可能時,往往會避重就輕,不僅接受起訴方提出的公益訴訟索賠條件,而且還會寧愿多做一些經濟補償化解掉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綜合考慮,和解是被告中石油將影響降至最低的最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