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專家認為,廣藥和加多寶的裝潢權之爭,其實法律依據明晰,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在于雙方的舉證內容。
【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養母”加多寶集團與廣藥集團就王老吉商標之爭雖然告一段落,但雙方因產品裝潢歸屬權引發的紛爭仍未平息。有鑒于此,今日上午9時,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四樓大法庭開庭審理加多寶與廣藥王老吉關于紅罐外包裝、裝潢權一案,似乎讓解決這一紛爭看到了曙光。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雙方的糾紛在于“紅罐外包裝、裝潢權歸屬問題”,爭執焦點主要是商標權和裝潢權是否分離。雙方引用的法律都是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但出發點不一樣。廣藥認為王老吉商標與外包裝不可分離,王老吉商標既已花落廣藥,包裝同樣也隨之歸屬廣藥,所謂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現在的“加多寶”。
而加多寶則認為紅罐外包裝由加多寶設計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標”的部分屬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標已判屬給廣藥,但外包裝與商標可以分離,理應屬于為之付出心血的加多寶,廣藥的行為損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包裝等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開庭前,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行政總監馮志敏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將在法庭上提供的49份證據以此證明正宗的紅罐涼茶(包裝)是屬于加多寶的。這些證據包括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權利的憑證,包括我們的設計證書、專利證書;第二部分是十多年來推廣使用紅罐包裝的裝潢過程中所形成的權利,包括我們的銷量憑證、廣告的憑證、促銷的憑證以及獲得了社會上包括職能部分所頒發的榮譽;第三方面就是我們作為紅罐涼茶的經營方,因為對方的侵權遭受的損失。
但另一方廣藥集團卻認為,加多寶對紅罐涼茶包裝以及紅罐涼茶的市場運營,以及王老吉[微博]涼茶知名度的提升,都是在廣藥的授權之下進行,加多寶只是被許可人,而不是權利所有人。他們也提供了相應的證據,并對勝訴充滿了信心。
廣藥集團副董事長倪依東稱,廣藥集團提供的有20份證據左右,主要包括權屬關系和侵權的實物或證明 還有相應的合同證據原件 我們有必勝的把握 因為按照相應的案例 以及司法約定和不正當競爭法和對知名商品的概念定義以及包裝裝潢的從屬權利 我們認為廣藥集團有勝訴的把握。
有法律專家認為,廣藥和加多寶的裝潢權之爭,其實法律依據明晰,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在于雙方的舉證內容。
據了解,“王老吉”商標爭奪案,以廣藥集團勝訴收回王老吉商標而告終。廣藥集團于2012年5月11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而在此之前,加多寶2012新版包裝涼茶紛紛在各地上架。
新舊包裝對比發現,新出廠的紅罐王老吉外包裝用“加多寶”三個字取代原來的“王老吉”,舊包裝上其中一個“王老吉”的大字被同樣字號的“加多寶”黃色大字取代。新包裝上“加多寶”字樣多達11處,比舊包裝多三倍之多。舊包裝上方原先寫的“怕上火喝王老吉”,而新包裝已經改成了“正宗涼茶加多寶出品”。
但新舊版包裝從整體來說,差異并不明顯。大多數消費者表示,如果不仔細看,是不太能分辨新舊包裝的。值得注意的是,有法律專家認為,廣藥和加多寶的裝潢權之爭,其實法律依據明晰,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在于雙方的舉證內容。
據央視報道,從法律規定來看,裝潢權不是一個獨立的權利,是依附在商標權下的。另一方面,裝潢權是可以通過使用取得的。廣藥的依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其中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而北京文澤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東稱,紛爭的主要焦點在哪?裝潢權由誰取得的是在王老吉授權,同時授權給加多寶的還是說由加多寶,申請專利并且在專利的基礎之上,獲得這樣的一個裝潢和包裝的權利。有專家表示,加多寶如果對“紅罐”有專利權支撐,則有較大的勝算。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副所長李祖明則認為,之前的糾紛可能是加多寶想通過這種方式,把王老吉這種原有的價值移轉到加多寶身上。事實上,正是如此,現在加多寶的品牌價值已經很高了,王老吉的價值肯定降了很多。(編輯:姜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