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
華能集團多公司欠繳企業所得稅3.92億元(2013年第3號公告)
國電違規發放逾4600萬元獎金 9.5億購辦公樓(2013年第4號公告)
五礦集團違規售信托 以咨詢費名義付近4千萬代銷費(2013年第5號公告)
中移動被查出7年虛增收入1.3億元 購健身卡逾2400萬元(2013年第6號公告)
中航13億建樓未獲審批 舊飛機處置存10億元問題(2013年第7號公告)
中儲糧違規回購獲利1700萬元 5年少計收入1.1億元(2013年第8號公告)
商飛違規開具10億元發票 7000萬元項目未公開招標(2013年第9號公告)
中版集團虛掛往來款 調增改制凈資產4000萬(2013年第10號公告)
國投公司違規投資別墅累計4.44億元(2013年第11號公告)
國核電三年多計資產5.47億 3400萬元買購物卡(2013年第12號公告)
中國進出口銀行54億信貸資金被挪用(2013年第13號公告)
建行6家分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4.67億(2013年第15號公告)
新京報訊 (記者蔣彥鑫)包括華能集團、中航集團在內的10家國企,因在2011年的財務收支中出現各種問題,被處理了70名相關責任人,且有廳局級干部15人。同時還查出多起重大經濟案件線索。
昨日,審計署發布了10家國企2011年財務審計結果,以及3家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審計結果。
審計署企業審計司負責人魏強介紹說,此次審計的10家國企涉及電力、商貿、電信、航空等領域。審計結果顯示,有的企業財務管理不夠規范,存在會計核算不準確,報表編制不完整等問題;有的企業投資決策和工程項目管理不夠規范,部分項目存在論證不充分、程序不合規的問題,個別項目因經營決策不當造成重大損失。
發現問題后,部分企業已經整改。截至2013年3月底,相關企業制定完善規章制度785項,對7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廳局級干部15人。同時按審計要求,企業已補繳各項稅款5.37億元,挽回損失6.22億元。
審計署表示,本次審計查出多起重大經濟案件線索,因涉嫌違法違紀,審計署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將上述問題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待查處結案后再予以公告。
金融機構違規放貸明顯
審計署還公布了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建行、中國農業銀行2011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審計發現,3家金融企業的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主要是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違反規定程序發放貸款等。違規放貸逾245億元。同時,還存在違規辦理存款業務等現象。
8.13萬畝土地未批先建
華能集團
審計顯示,截至2011年底,所屬華亭煤業集團、甘肅華亭煤電股份公司累計欠繳企業所得稅3.92億元。
華能集團決策的黃登水電站等16項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存在未經核準先行建設問題,涉及金額324.63億元。
華能集團騎馬山風電等75個項目已開工建設,但有81266.37畝項目用地尚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
在內部管理上,2010年至2011年,華能集團及部分所屬企業在未上報國資委備案或同意的情況下,向地方政府慶祝活動、移民工程奶牛養殖項目等累計捐贈6025.38萬元。
2008年至2011年,所屬扎賚諾爾煤業公司將計提的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煤礦維簡費1085.43萬元,違規用于職工住宅樓、廠區道路建設。
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華能集團及所屬5家公司21個工程建設中,未嚴格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涉及金額19.93億元。
【回應】
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經過近半年的“邊審邊改”、“即審即改”、“持續整改”,目前財務收支等有關問題已全部進行整改。未經核準先行建設的16個項目中,截至2013年4月底已有6個項目獲得核準,其余項目正在積極辦理中;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的75個建設項目中,截至2013年4月底已有29個項目取得用地批復文件,其他所有項目已完成申報工作待批。
違規發放6000萬獎金
國電集團
2011年,所屬內蒙古平莊煤業以支付煤炭代銷手續費的方式向所屬上市公司內蒙古平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轉移利潤0.65億元;平莊煤業在安全管理費用中,列支與安全生產無直接關系的大型設備購置工程款1億元。
2008年至2011年,所屬13家公司發放的4617.79萬元獎金未納入工資總額;所屬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源電力)的4家下屬企業超范圍發放技術獎1362.20萬元,兩項一共近6000萬元。
截至2011年底,所屬18家公司在尚未取得用地批復的情況下,開工建設36個項目占用土地14.48萬畝,另外,所屬伊春龍源雄亞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超面積占用林地894.9畝,所屬國電寧夏太陽能有限公司多晶硅項目的201.26畝建設用地閑置3年以上。
2009至2011年,所屬5家企業13個收購項目存在收購價遠高于評估價、在國電集團批復前先簽訂轉讓協議等問題,涉及金額21.74億元。
【回應】
國電集團制定了整改方案,據統計,已進行賬務調整44項,制定制度20項。截至目前,審計報告中涉及的問題基本完成整改,并按照國家審計署的要求,公布了問題整改結果。此外,對審計過程中關注的其他問題,我們也要求相關單位認真組織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以規范。
超4億元違規投別墅
國投公司
2011年,所屬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新集)銷售收入2649.35萬元未繳納企業所得稅;所屬中投保公司少繳納營業稅70.01萬元。
2005年至2006年,國投公司及所屬國投洋浦港有限公司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投資別墅等項目。截至2012年5月底,累計完成投資4.44億元。
2011年2月,所屬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在未經國投公司批準的情況下,對下屬子公司單方增資1.80億元,形成的權益由全體股東共享,造成國有權益流失0.44億元。
2006年至2012年,所屬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單位的3筆股權交易,在尚未完成評估備案的情況下簽訂了收購或轉讓協議,涉及金額10.52億元。
2007年至2008年,所屬中投保公司在開展擔保業務過程中,對反擔保抵押物監管不到位,導致2487.04萬元代償款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
2003年至2011年,所屬國投新集等2家單位未履行招標程序,簽訂工程項目建設和設備采購合同共70份,涉及金額1.60億元。
【回應】
審計期間,公司采取“邊審計邊整改”的方式進行整改,制定、修改、完善多項規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目前,涉及財務收支的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會對國投公司整體經營業績及已發布的財務報表構成實質性影響。
進出口銀行
違規發放貸款80億元
總行及上海、江蘇省、大連、青島、黑龍江省、廣東省等6家分行違規發放貸款共79.44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44.34億元。主要是違規放寬貸款條件、對貸款企業提供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審核未盡職等。
總行及9家分行信貸“三查”工作不嚴,存在信貸資金被借款人挪用等現象,其中2011年發生54.9億元。
在職工工資方面,2007年至2011年,總行及北京、江蘇省、大連、成都、青島、浙江省、湖南省、陜西省、黑龍江省、福建省等10家分行違規列支物業費及人員工資共874.63萬元,其中2011年發生321.24萬元。
2011年,上海分行、江蘇省分行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共407.5萬元未按規定計入當期工資,也未扣繳個人所得稅。
【回應】
中國進出口銀行昨日發布整改情況稱,已將整改工作層層分解、整改責任落實到人。關于違規發放貸款問題,正從制度層面加強整改,要求信貸業務人員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調查所得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對未落實貸款發放條件的項目,不得發放貸款。
針對規章制度不完善問題,全行共制定(修訂)制度44項。針對有章不循問題,共對21人次進行了通報批評,69人次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12人次經濟處罰,3人次調離了原工作崗位,3人次進行了誡勉談話。
農業銀行
兩分行擅提利率拉存款
總行及北京、河北、遼寧、江蘇、浙江、河南、廣東、廣西、陜西等9家分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共98.13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7.55億元。
一是向不具備資質或手續不全的項目發放貸款61.29億元;二是向擔保不合規的項目發放貸款30.40億元;三是向不具備償還能力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企業發放貸款及簽發承兌匯票6.44億元,其中大部分已形成不良。
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南等6家分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共5.27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55億元,主要是違反國家差別化信貸政策及違規發放農戶小額貸款等。
浙江省分行、山東省分行違規辦理存款業務共5.83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3.20億元,主要是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問題。
【回應】
農行表示,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率達到98.62%。涉及的貸款已采取了相應的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貸款風險基本可控;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對于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本行將持續跟蹤,加大整改力度,直至問題全部整改。
針對審計部門指出的經營管理薄弱等問題,將進一步提高規章制度的執行力,規范業務操作,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全面提升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水平。
六分行亂發房貸超4.6億
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四川等9家分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共68.16億元。一是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36.6億元;二是違反規定程序發放貸款28.32億元;三是貸款資金撥付方式及實際用途不合規3.24億元。
江蘇、浙江、湖北、湖南、廣東等5家分行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共10.92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9.19億元,主要是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等。
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等6家分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共4.67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8億元,主要是違反國家差別化信貸政策,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未執行規定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規定,以及違規辦理商用房貸款等。
遼寧、浙江、湖北、湖南等4家分行違規辦理存款業務共11.63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0.89億元,主要是為完成存款考核指標而違規虛增存款。
【回應】
對相應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此次審計指出問題對建設銀行整體情況沒有實質性影響,所涵蓋的各類風險得以有效化解和防范。本行將進一步持續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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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審計10國企處理廳局干部15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