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東星集團認為以3.15億元的價格將價值16億元的東盛地產轉手給李軍、楊嫚不符合商業規律,融眾集團在這一系列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21世紀網訊 2008年,黃光裕因為內幕交易案遭受調查;同樣是在2008年,在湖北武漢,陰霾也籠罩在蘭世立的頭上。這位曾經的湖北首富,民營航空“第一人”,從這年伊始就在為挽救他一手創辦的東星航空而奔走,也為如今一系列的官司埋下了“伏筆”。
在輸掉了“停飛令”的官司之后, 4月15日,湖北東星集團、蘭世立上訴李軍、楊嫚、融眾資本投資集團案在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質證,21世紀網全程旁聽,詳見《東星訴融眾案難了局蘭世立盼親自出庭》。
在這場關于湖北東盛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盛地產”)股權歸屬的糾紛中,東星集團、蘭世立到底是對其進行了“委托經營”還是“股權質押”的認定成為了爭論的焦點。
在東星集團一方看來,以3.15億元的價格將價值16億元的東盛地產轉手給李軍、楊嫚,顯然不符合商業規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這份協議實際是“轉讓為虛,質押為實”。
“蘭世立當時將賭注壓在了高盛集團的注資上,在他看來,抵押東盛房產所獲得3億的收入足夠支撐過等待注資的這幾個月。”東星集團總裁助理蘭劍敏對21世紀網表示。
另一方面,在二審的質證中,東星航空直接將李軍、楊嫚稱為“木偶”,直指其背后指導者正是融眾集團;而融眾集團對此種說法當庭表示強烈抗議,融眾集團的代表律師表示,公司只是為李軍、楊嫚提供資金而已,被牽涉其中顯得頗為無辜。
“救命”的3.15億
2008年,受到航油價格上漲、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航空業的經營慘淡,東星航空及其母公司東星集團也陷入了資金困境。
據融眾集團方面稱,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期間,融眾集團曾分多次向蘭世立控制的湖北東盛房地產有限公司借款合計1.54億元,而這些資金大部分被蘭世立用于當時的東星航空。
2008年4月18日,為了籌措更多資金,東星集團將東盛房產委托給一直與自己有經濟往來的融眾集團旗下融眾企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眾管理”),并簽訂了《委托經營合同》。東盛房產旗下擁有光谷中心花園這一項目,集寫字樓、高端住宅以及商業區為一體。
不到三個月后,也就是7月7日,東星集團、蘭世立與李軍、楊嫚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轉讓東盛地產,股權轉讓價為3.15億元,而據東星集團的估值,當時的未售房源價格為16億元。
據21世紀網翻看東星集團的資料顯示,《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李軍、楊嫚按照轉讓方東星集團、蘭世立的指令,分別于2008年7月11日、7月23日、7月25日、7月28日、7月29日、8月7日、9月18日、10月20日向其指定賬戶匯入600萬元、2000萬元、1800萬元、500萬元、1500萬元、1000萬元、100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合計8550萬元。
然而,一切對于東星集團的資金支付皆到此為止。
在之后的2009年6月30日,李軍、楊嫚向東星集團、蘭世立發出《關于對股權轉讓協議違約、扣除股價轉讓價款等事宜的通知》,其中表示,東星集團一再違約,東盛公司原有債務的2.295億元全部抵扣為股權轉讓價款,抵扣后,李軍、楊嫚無需再向蘭世立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在二審質證上,融眾集團的律師表示,東星集團有意隱瞞旗下東盛地產的負債情況,甚至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使得李軍、楊嫚接手后“狼狽不堪”。
東星集團則認為李軍、楊嫚拖欠款項,而李軍、楊嫚一方認為蘭世立隱瞞債務。
事實上,這3.15億元的支付,在當時的環境下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蘭劍敏對21世紀網表示,蘭世立認為,當時如果能拿到這些錢,就有能力拯救東星航空,而他之所以有這樣的底氣,是將賭注壓在了高盛集團上。
“當時與高盛的合作都已經談好,要進入流程了,連商務部也已經批準,蘭世立認為,只需要兩三個億撐過幾個月,之后就會有高盛的資金注入。”蘭劍敏稱。
只不過,李軍、楊嫚的救命錢未能如約而至,全球金融危機又將高盛擋在了門外。
不過,李軍、楊嫚一方認為,東盛地產留下了諸多債務與待解決的糾紛,而到目前為止,為了解決這一系列的糾紛,他們已經支付了6億多元,早已經資債相抵,而東星集團在這之中隱瞞與違約情況,他們更將追加反訴以求賠償。
李軍、楊嫚的代表律師稱,在股權轉讓之后,光谷中心花園已經從爛尾樓變為了光谷地區最大的商業區域,眾多的糾紛與官司也已經解決,現在收回股權是沒有道理而且十分不現實的。
蘭劍敏對21世紀網表示,其中的很多債務糾紛是因為在李軍、楊嫚接手樓盤后拒絕向股權變更之前就購買房屋的客戶交房所致,是李軍、楊嫚主觀故意造成違約賠償,最后又將債務推到了東星集團的身上。
在二審質證上,李軍、楊嫚的律師表示,將會向法庭提交每一筆支出數據,以證明東星集團聲稱所拖欠的2.29億元款項已償還了東盛房產的相關債務,完成了資債相抵。
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一拖再拖,如今,光谷中心花園的房價已經從當時的2008年初的6000元/平米漲到了13000元/平米左右。
融眾集團的“影子委托人”?
由于東星集團一審敗訴,目前,李軍仍以2000萬元占有東盛地產13.3%的股權,而楊嫚以1.3億元占有東盛地產86.3%的股權。
雖然是李軍與楊嫚擁有東盛地產的股份,但融眾集團在這一系列事件中所處的“角色”頗值得玩味。
在之前就已經有媒體質疑過,作為個人的李軍、楊嫚如何支付上億的巨額資金?而在2008年時,楊嫚只有23歲,如何操作與承擔如此重要的商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