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宇 張程程
破產近4年的東星航空再次回到公眾視野,其母公司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星集團”)訴融眾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融眾集團”)及其關聯方一案二審昨日開庭。
東星航空是中國首個破產的航空公司,其與融眾集團及相關人士3.15億元的財務糾紛被認為是壓垮東星航空的最后一根稻草。東星集團董事長、前東星航空總裁蘭世立2010年4月因逃避追繳所欠稅款罪,被判處四年刑期,目前仍未釋放。
在2008年金融危機中,東星航空資金鏈出現問題,蘭世立以旗下光谷中心花園項目作為抵押,向謝小青借款3.15億元。后來,謝小青的關聯方——自然人李軍、楊嫚向蘭世立支付了8550萬元。
李軍、楊嫚一方認為,除了支付的8550萬元,他們還代蘭世立償還了共計2.295億元的債務,由此無需再支付其余款項。但蘭世立一方對此并不認同,蘭世立認為謝小青、李軍、楊嫚等人以8550萬元騙取了東星集團超過16億資產,使得蘭世立一方損失超過20億元。
蘭世立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謝小青支付剩余款項,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年一審駁回了原告蘭世立的訴求。隨后,蘭世立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由于二審的相關程序尚未完全履行,因此昨天的庭審只進行了質證的程序,正式的開庭審理將延后進行,具體日期待定。
蘭世立的代理律師陳有西在昨天的質證過程中表示,蘭世立正在申請減刑假釋,有望于今年11月出獄,蘭世立希望自己能夠出庭,希望法院能在蘭世立出獄后再開庭。但融眾集團一方的代理律師對此表示反對。
不過,蘭世立一方在昨天的質證程序中并未出具新的有力證據,雙方基本上都在原有材料的基礎上進行闡述和辯論,整個質證的時間超過5個小時。
陳有西在代理詞中指出,該案是一起以“股權轉讓”為名義的,以“委托經營”和“股權質押融資”為實質的,復雜的、復合的經濟糾紛。原審簡單地以表面證據來認定法律關系,確定權利義務,顯然不能透析事實,厘清真相。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序不妥,適用法律不當,判決結果不公正,請求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