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宇
因溢油事故被停產一年半的蓬萊19-3油田正式獲準恢復生產。
國家海洋局16日發布公告稱,康菲石油已取得蓬萊19-3油田總體開發工程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核準文件。國家海洋局同意康菲公司逐步實施恢復生產相關作業。
根據國家海洋局公告,經過排液泄壓、維護治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蓬萊19-3油田已恢復正常狀態,具備正常作業的條件。
2011年6月,位于渤海中部的蓬萊19-3油田發生兩起溢油事故;2011年9月,國家海洋局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注、停鉆、停產作業。該油田由康菲公司擔任作業者并擁有49%的權益,中海油擁有剩余51%的權益。
康菲公司相關負責人昨天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確認說,康菲公司將在相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逐步恢復蓬萊19-3油田正常作業。復產的蓬萊19-3油田將有一套新的開發方案,其作業流程將發生一些變化。
據本報了解,按照此前簽訂的合同,中海油將于2014年接任該油田作業者,但兩家公司的權益保持不變。
此前,康菲公司已經向中國農業部支付了10億元人民幣,用以解決因該事件給渤海灣漁業資源造成的影響及其引起的相關索賠。此外,康菲公司還將向國家海洋局支付10.9億元,用以解決因事件可能給渤海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的相關索賠問題。
“從表面上看,這個賠償的數字不算小,但對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所造成的損害來說,并沒有實質性的觸動。” 盈科律師事務所環境與資源法律部主任趙京慰律師對本報記者說。
目前大部分的漁民已經接受了政府的行政調解,但趙京慰認為,蓬萊溢油事故的賠償方式不具有借鑒意義,整個賠償過程缺乏公開與透明。
趙京慰表示,溢油事故是由企業造成的,應該由污染者自行承擔賠償責任,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超脫于外。政府部門則應該是一個中立和執法者的角色,由政府部門出面為企業承擔賠償的工作,轉移了利益損害雙方的矛盾。比如有的漁民對賠償金額并不滿意,但卻沒有更好的辦法直接向企業索賠。
河北樂亭的一位養殖戶在春節前收到了農業部發放的賠償款項,但他也對本報記者提出了對于此次賠償方式的質疑:“我們樂亭的養殖戶在事故發生后積極奔走呼號,才獲得了賠償。我們周邊的一些鄉鎮也受到了溢油的影響,卻由于各種原因,最終不能得到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