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記者孫磊) 2011年康菲公司的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故,給沿海漁民水產養殖帶來直接損失。2011年底,樂亭29位漁民向康菲公司提起了民事訴訟,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此案,至今已經過去了一年多,卻仍未開庭審理。
在起訴書中,欒樹海等29名養殖戶起訴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認為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其養殖海產品的死亡,要求被告賠償養殖海產品損失23457.46萬元、鑒定費用703.72萬元,并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收到天津海事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將出庭應訴。康菲中國公司相關負責人也于2012年1月12日前,收到了天津海事法院的《應訴通知書》。
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此案一拖再拖。29名養殖戶的代理人樂亭水產養殖協會會長張福秋說,曾經接到過法院方面的電話,要求他們撤訴,但是他頂住了壓力,一直沒有撤訴。今年元旦之后,張福秋給天津海事法院發函敦促盡快開庭,始終沒有回復。
記者就此事致電天津海事法院,得到的答復是,還不確定開庭的時間,因為康菲那邊還在做公證和認證的手續。
記者咨詢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法委員會的夏軍委員,夏軍說,民事訴訟的審理期限最長是半年。張福秋補充說,有重特大情況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至一年。不過時至今日,一年的期限也已超過。
2012年1月25日,農業部新聞辦公室宣布,康菲公司出資10億元人民幣,用于解決河北、遼寧省部分區縣養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和補償問題。
張福秋介紹,康菲在1月25日與農業部達成賠償協議賠償10億元,同時向社會、公眾承諾表示如果受害漁民不接受農業部調解方案,完全有權利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索賠。因此29名漁民一直沒有撤訴。除了起訴康菲的29名漁民,樂亭縣許多漁民已經拿到了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