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廣
“口水仗”升級 三一、中聯之戰是否合法?
經過兩個多月的發酵,各種違背規則的細節層面的辯論,成了三一重工[微博]與中聯重科之間“戰事”膠著的關鍵,媒體對于雙方罅隙的挖掘,甚至已經追溯到了多年以前,內容包括“短信門”、零首付搶客戶、“間諜門”、“行賄門”、誹謗、綁架、陰謀…… 然而,令人感慨的是,作為國內重工機械領域里最重要的兩大品牌,同時還是上市公司,三一和中聯似乎都沒有意識到,在雙方借媒體隔空“口水”戰互相中傷的同時,是否已經忘記了自己的行為已經開始違法。
爆料式信息披露置法律、股民于何地?
梁穩根等人在1989年創立了三一重工[微博],中聯重科的成立則晚了3年。2007年,在創始人詹純新的推動下,中聯重科發起連環并購,資產和產業迅速膨脹,成為了三一重工家門口的對手。2008年,三一重工在規模上一度被中聯重科反超,因為中聯重科當年聯手弘毅投資等收購全球混凝土機械行業排名第三的意大利CIFA公司60%股份。由于中聯和三一的競爭最主要集中在混凝土機械,這是目前工程機械行業中利潤率非常高的產品,利益上的博弈刺激了二者在此產品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近幾年的企業商戰,最常見的就是微博爆料、企業負責人發文章爆料、網絡發帖爆料,這種現象很不正常。”一位行業內人士表示,類似于三一與中聯的這種混戰,此前曾經在多個行業中出現過。
“無論這種爆料的真假,惡性與良性的摻雜,實際上都是一個互害的結果,直接影響雙方公司員工對公司經營狀況和未來發展的信心。”該人士表示,企業競爭經常要講“雙贏”才是最好的局面,然而大家更常見的則是“互害”,這值得企業界深刻反思。
而一些法律界人士則指出,這種互相爆料以及不合規范的發聲,還存在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尤其是作為上市公司,《證券法》中對于信息披露有嚴格的規定,如果因為信息披露不合規范導致其股價異動,股民有權向上市公司索賠損失。
以三一重工為例,11月22日《瀟湘晨報》就刊登了一篇報道,引用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董事長梁穩根的話表示“三一總部年內搬往北京”。然而當天及隨后的一周,三一重工都沒有做出任何官方回應,也沒有發布澄清或者證實公告。
到了11月29日,《環球企業家》刊登了對于三一集團以及梁穩根的采訪中,再度重申了這一觀點,并披露了眾多鮮為人知的“爆料”。當天,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也在網上發布了眾多消息。然而,整個過程中,本該是最重要的部分——上市公司公告依舊缺位,直到11月30日才正式發布。
實際上,三一的股價波動與這個過程出奇地一致。11月22日,三一股價開盤價為9.05元,這也是當天最高價,開盤之后立刻下跌,而且整個股價跌勢一直延續了兩周,期間,最低價一度下探近7.5元,跌幅超過17%。直到12月17日,三一股價才重回9元區間。
“如果在這期間,股民因為信息獲取上出了問題,選擇了拋售三一股票而遭受損失,該由誰來承擔?”行業人士質疑。實際上,已經有一些分析文章指出了這方面的問題,雖然雙方信息披露是否涉嫌違規需要相關部門作出判斷,但是,縱觀整個過程中兩家公司的表現,在信息披露制度上都存在問題。
“從更深層次來看,如果爆料被企業當成常態,并演變成一種獲取利益的手段,這就更加可怕了,也值得所有人反思。”一位行業人士表示。
守法經營、依法維權是基本道德
實際上,縱觀這兩個月來三一和中聯兩方互相揭露的行為,如果實事全部成立,那么雙方都有觸犯到市場規則甚至是法律的問題,尤其是在11月份網傳三一重工竊取競爭對手商業機密,并稱相關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抓捕的消息(公安機關三緘其口,而三一重工也斷然否認),更讓雙方在這次“競爭游戲”里勢同水火。
“從網傳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上看,雙方已經在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了,這是最符合規則的做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系主任黃勇表示,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間的競爭是必然的,借媒體、網絡渠道闡述自己的觀點和立場也很正常。不過,在這個過程中,各企業都應該遵守商業倫理以及法律法規,一旦遭遇侵權,首先想到的應該是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而不是互相謾罵對咬。
黃勇介紹,通過正當渠道依法維權是企業最佳的選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在競爭中遇到問題,可以采用行政執法、民事救濟以及刑事責任三種渠道進行維權,“像現在這樣,動不動就有人跳出來指責這方面法律沒規定、那方面法律需要完善,但問題在于,他們自己就沒有法治思維,也從來沒有看過法律條文,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在國外類似案例中,絕少見到這種情況。”黃勇介紹,以最近蘋果和三星[微博]的專利案件為例,因為其中所涉及問題極其專業,連法院、行業專家都需要細細研究才能作出最終裁決,所以在整個案件過程中,當事雙方以及媒體都耐心地等待法院的裁決。
“企業競爭中所涉及的很多法律問題是極其專業的,其中的細微差別連很多法律專家都要詳細研究后才能做出判斷,無論是媒體還是旁觀者,貿然做出判斷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黃勇認為,對于企業來說,公平競爭、正當競爭是必須遵守的,而一旦在商業競爭上出現問題,比如發現競爭對手采取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行為,應該選擇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在這些方面,我們國內都已經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案例可以參考。
“互相爆料、去翻舊賬,顯然不是一種理性的做法。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法律肯定是最重要的武器,也是唯一的手段。”黃勇教授認為,守法經營、依法維權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時、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基本道德,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損害的是企業長遠的商譽。
惡性掐架對商譽影響深遠
“縱觀這幾年商戰案例,‘口水仗’沒有任何作用,反而是在損害當事雙方的聲譽。”一位行業分析人士表示,從2007年達能與娃哈哈的“口水仗”,到2009年伊利與蒙牛之間的互相攻擊,當事雙方所掀起來的這種爭奪實質上是在損耗各自的品牌價值,對公眾造成的直接印象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我確實感到很痛心。”黃勇教授表示,在一個純競爭領域做強做大很不容易,所以,無論是三一還是中聯,能夠在全球機械工程領域做到今天的位置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企業的主要精力應該放在更高技術的研發上,而不是打口水仗。”
在黃勇教授看來,無論雙方借媒體爆料的事情是否真實存在,這種“口水仗”的方式也不可取,這將影響兩家公司在公眾以及全球客戶面前的商譽,“三一和中聯兩家公司都在進軍國際市場,也都想做百年老店,這時候最需要的是沉住氣而不能浮躁,這也是必須經歷的,這種互相攻擊的爆料陡然出現在網絡、媒體上,市場會怎么想呢?他們在購買你的產品時,會不會擔心你今天的售后承諾明天就會變卦?”
“在國際競爭中,除了產品、服務,更重要的是形象和文化,遵守規則也是文化的一部分。實際上,通過國外企業進入中國之后是如何維護自身商譽的,我們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問題。”黃勇教授表示,改革開放之后已經有很多大型跨國企業進入中國,但是這么多年過去了,從沒有看到哪家企業發生過這種惡性競爭的問題,足見它們對商譽的重視程度。
“現在雙方借媒體互相扯皮的小動作,很多跨國公司在經營發展中都會遇到并且都有很好的解決先例,既然已經有了無數先例可供參考,為什么我們不能借鑒它們的經驗呢?”面對記者,黃勇頗為感慨地表示。
“信用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作用大家都知道了,但是國內企業似乎還沒意識到,一個企業的商譽是其品牌信用的核心。”對于黃勇教授的看法,一位行業分析人士表示贊同,同時還特別指出,如果從信用經濟層面考慮,這種商譽的影響所波及的范圍將比公眾、客戶等層面更廣,例如對行業、市場環境的影響。
“中聯和三一是當前國內重工機械領域最重要的企業,它們所占市場份額巨大,所牽動的產業鏈深度更是無法估量,如果這兩家企業不主動回歸法律層面、依法行事,而是因為這種非理性的交惡走上惡性競爭的漩渦中,對整個行業以及國內正常市場經濟環境的影響,將遠超大家的預料。”該行業人士不無擔憂地表示。
“30年的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設,其核心的要點就是建設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和依法行事的思維模式,如果因為行業領導品牌的惡性作為產生負面示范效應,這將是改革的悲哀,也是中國企業家的悲哀。”該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