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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結論處罰江蘇省質檢院 黃鳴聲稱要“提供進一步證據”
官方正式對“黃鳴[微博]舉報日出東方造假騙補事件”作出結論性的回應,但上周末,黃鳴繼續在個人微博上表達“強烈抗議”,對官方發布的《情況通報》表態“絕不認同”——在上述《通報》中,江蘇省質監局雖指出江蘇省質檢院在太陽能熱水器委托檢驗中存在問題,但也強調日出東方的產品“復檢結果與原檢驗報告的結論完全一致”。這也就意味著日出東方被證明并不存在“騙補”過錯。難怪黃鳴要“提供進一步證據,不揭開此黑幕決不罷休”。文/記者劉新宇
黃鳴僅咬出“小瑕疵”?
“尊重江蘇質檢局對事件的處理意見。”上周末,被黃鳴咬住不放的日出東方對本報記者作出謹慎的回復,不愿就事件作過多評述。
與日出東方“尊重”態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黃鳴依舊“火氣十足”。他在個人微博上發表博文稱,對官方的調查結果表示:“我絕不認同!表示強烈抗議!”
由于事件此前引起了國家質檢總局的注意,并“責成江蘇省質監局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調查處理”,江蘇省質監局發布的《情況通報》中,闡明了“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對此事認真調查處理的要求”,該局“組織人員對反映的情況進行了調查”。
黃鳴此前質疑日出東方為獲得第一批“太陽能惠民工程”補貼提交的報告有問題,主要體現在檢測地點和檢測時間不匹配,被質疑的報告中,該批產品檢測日期為2012年3月25日至28日,檢測地點為“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方面認為,兩地距離300多公里,檢測的卻是同一臺樣品,4日之內不可能實現。
在官方結論中,江蘇省質監局對上述問題回應指出,江蘇省質檢院在本次太陽能熱水器委托檢驗中,存在兩個方面問題:一是型式試驗報告檢測時間編制錯誤。二是有80臺太陽能熱水器產品部分檢驗項目利用了企業設備、設施和場地檢驗,違反了《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第86號令)第16條規定。
“自我復檢”遭黃鳴炮轟
但上述問題僅是“程序”上的問題,江蘇省質監局也稱,江蘇省質檢院“檢驗方法業內專家是認可的”,并且“該院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南京市公證處的見證下”,對相關產品實施了復檢,復檢結果“所有產品性能全部符合標準要求,能效等級均為一級,與原檢驗報告的結論完全一致”。
據此,江蘇省質監局作出了“給予該院(江蘇省質檢院)警告處分,并從即日起,暫停該院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檢驗項目計量認證資質6個月;責成該院開展內部整頓,嚴肅處理責任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該院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的處理決定。
而日出東方就如其此前所表述的那樣“無論是檢測報告的時間填寫錯誤,還是檢測地點的選擇,都與企業沒有任何關系,企業不該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日出東方“沒有騙取國家補貼的主觀過錯”。
這樣的結論顯然不是黃鳴希望得到的。黃鳴認為,江蘇省質檢院“已經失去公信力”,“自我監督式的復檢毫無意義”,因此對于復檢結果“堅決不予認同”。
他還表示,“既然已經承認有檢測報告違規,涉及到惠民補貼的國家政策,江蘇質檢院是否已經向國家工信部備案,主動申請取消相關產品的惠民補貼資格?”黃鳴表態稱“近期我將提供‘檢測造假門’的進一步證據,不揭開此黑幕決不罷休!”
業內分析:“騙補門”背后的利益
外界普遍認為,本來身處質疑漩渦的皇明太陽能,通過三番五次的揭露行業“潛規則”和炮轟競爭對手,成功轉移了公眾視線。有不愿具名的行業人士指出,皇明太陽能不反思自身存在經營和戰略失誤,反而把問題歸結于外界,是在制造話題,“不排除是設計好的套路,以達到轉移視線、掩蓋矛盾的目的”。
之所以選中日出東方,下面幾組數據或許可以說明一些問題。在今年6月1日啟動的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中,太陽能熱水器占15%以上,近40億元的補貼規模,約可補貼1000萬臺,第一批入圍企業有20家371個型號,而日出東方一家就有160個產品型號入圍。
不僅如此,資料顯示,2008年之前,皇明太陽能是該行業的第一品牌、市場占有率第一。2008年,日出東方(旗下包括四季沐歌和太陽雨兩個品牌)超越皇明,并一直保持至今。而在資本市場上,日出東方已經成功上市,成為太陽能熱水器上市第一股,而皇明多次IPO均受挫。
通過持續向日出東方發難,黃鳴不僅重重打擊了對手的品牌和股價,也給自己“太陽能教父”形象之外多樹立一個行業“監督者”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黃鳴還在繼續導演自己的“大戲”——本月中旬,皇明在北京召開“皇明自媒企”發布會與“轉型電商”媒體交流會,黃鳴宣布,皇明將自建媒體平臺“自媒企”,掌控話語權。
姑且不論黃鳴的主觀意圖如何,“騙補”話題卻一直是近幾年來行業內的頑疾,黃鳴的“出手”客觀上確實起到了警醒行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