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告榮和燒坊商標侵權案于11月9日在豐臺法院開庭審理,由于雙方就“MAOTAI”字樣和包裝等問題各持己見,且部分涉及本案的關鍵證據需要原件,故未做當庭審判。但隨之出現了一個更大的疑點,對于茅臺1915年獲得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的前身——榮和燒坊酒,茅臺方面表示,現在被告榮和燒坊與當年獲獎企業無歷史關聯,榮和燒坊試圖“傍名牌”。
作為被告的榮和燒坊稱榮和燒坊獲獎酒在1958年被充公后成為現在的茅臺集團,其中部分人員在外成立了現在的榮和燒坊,同時生產工藝也是從茅臺傳承而來。 至此,榮和燒坊的歷史身份也陷入了真假謎局,懸念還待第二次開庭繼續揭曉。
欄目主持:金曉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