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黃鳴舉報日出東方造假騙補 > 正文
每經記者 喻春來 發自北京
日前,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江蘇質檢院)解釋回應和日出東方(603366.SH)的澄清公告并沒有讓黃鳴(微博)放棄。昨日(10月23日),黃鳴稱,他在之前(10月16日)向國家相關部委上交的一份質疑材料的基礎上,再次向國家質檢總局、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郵寄了一份實名舉證江蘇質檢院檢測報告涉嫌偽造的舉報材料。截至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已與皇明公司聯系,開始對相關情況展開詢問。
此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江蘇質檢院和日出東方董秘的電話,求證雙方對黃鳴實名舉證的情況是否屬實,但截至記者發稿,前述雙方都未接聽電話。
檢驗地點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10月18日,日出東方發布澄清公告稱,公司早在2011年10月就開始做熱水器產品的檢測,因此可以在較短時間出具補貼所需的幾百份報告,并向部分媒體展示了檢測時間為今年3月份的型式檢驗報告照片。江蘇質檢院也發布了《關于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檢測情況的匯報》。
根據首份被媒體公開的日出東方檢測報告顯示,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所出具的編號為“(2012)SJZWJ-XS0726”的檢驗報告,其檢驗類別為“型式檢驗”,檢測地點為 “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檢驗依據為:“GB/T19141-2011”。
對此,皇明技術總監張立峰表示:“這一檢測報告卻暴露出檢驗地點根本不符合法規要求。”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CNAS)規定,只有在登記認可的地方進行檢測才能獲得認可。
記者查閱CNAS的網站發現,江蘇質檢院登記了6個有效檢測地址,分別為:江蘇省南京市光華東街5號;溧陽市天目湖工業園區天目路18號;宜興市新街街道綠園路500號;寶應縣安宜工業園區金源路;溧陽市溧城鎮大石山下垃圾處理廠內 (104國道旁);徐州市新城區產業園區。而日出東方登記了1個有效檢測地址,即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寧工貿園。
張立峰認為,日出東方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寧工貿園與南京市光華東街5號距離300多公里,檢測的卻是同一臺樣品,并在4日之內完成,檢測產品如何進行空間轉換的,并順利完成全部型式檢驗項目,這是不可能實現的。
張立峰指出,除非江蘇質檢院把檢驗業務外包給日出東方公司或者租賃日出東方的檢測設備進行檢驗工作,那就是日出東方產品在日出東方做的報告,這還是第三方檢測報告嗎?這是惠民工程申報文件不允許的。
此次惠民工程申報文件中明確規定,型式檢驗報告和能效檢驗報告,都要有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
黃鳴舉證檢驗時間未達標
日出東方的檢測報告還顯示,樣品到達日期為“2012年3月18日”,檢驗日期為“2012年3月25~2012年3月28日”,黃鳴也對此進行了舉證。
根據GB/T19141-2011中9.3.4條款明確規定,型式檢驗為全部項目的檢驗,根據該檢驗報告“備注”中所述不適用的檢測項目外,該樣品還需要進行外觀、貯熱水箱、耐壓、熱性能、水質、電氣安全、空曬、外熱沖擊、淋雨、防倒流、耐凍、耐撞擊、支架剛度強度等諸多項目的檢測。
張立峰稱,型式檢驗需要熱性能1天、水質2天、空曬2天,共計5天。這還不算其耐凍20小時、輪廓采光面積測量、貯熱水箱容水量稱量等項目。
此前,記者采訪的多位檢測機構的專家均表示:“在天氣狀況持續滿足試驗要求的前提下,一個完整的型式檢驗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
黃鳴認為,日出東方出具的報告中明確為型式檢驗報告。4天就出具了一份正式的型式檢驗報告,這不符合檢測依據國標(GB/T19141-2011)的時間周期要求,明顯涉嫌違規造假。
此外,江蘇省質檢院曾在《關于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檢測情況的匯報》中稱,自己出具了379份能效檢測報告和型式檢驗報告。對此,黃鳴認為,“以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檢測規模和能力根本不可能完成如此龐大的檢測量。”
據了解,黃鳴已將上述舉證郵寄至國家質檢總局、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據皇明公司的人士反映,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已打電話至皇明公司,要其以單獨上交國家質檢總局的方式,重新上報10月16日的質疑材料,而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也表示已收到黃鳴10月16日上交的第一份質疑材料。
此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江蘇質檢院和日出東方董秘的電話,求證黃鳴實名舉證的情況是否屬實,但截至記者發稿,前述雙方都未接聽電話,因此,以上黃鳴所舉證的情況都未能得到證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