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皇明太陽能公司公開質疑日出東方(603366)和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造假騙補”,皇明、日出東方、江蘇檢測院深陷輿論漩渦。
中新網10月22日電(能源頻道 王珊珊)自皇明太陽能公司公開質疑日出東方(603366)和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江蘇檢測院)“造假騙補”以來,日出東方和江蘇檢測院分別針對質疑予以回應。近日,皇明根據日出東方提供的“證據”提出新的質疑,截至中新網能源頻道發稿前,被質疑方江蘇檢測院未予以回應。
日出東方提供檢測報告
在10月15日皇明召開記者會公開質疑日出東方涉嫌“騙補”后,10月18日日出東方發布了《日出東方澄清公告》。為證實日出東方在6月1日有關部門下發通知前就已進行型式檢驗,日出東方向媒體提供了檢測時間為2012年3月份的報告照片。
從照片中可以看出,這份報告是“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所出具的編號為“(2012)SJZWJ-XS0726”的檢驗報告,該樣品的檢驗類別為“型式檢驗”,樣品到達日期為“2012年3月18日”,檢驗日期為“2012年3月25-2012年3月28日”,檢驗地點為:“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檢驗依據為:GB/T 19141-2011。
皇明質疑時間和地點
日前,皇明公司有關負責任對中新網能源頻道表示,針對這份檢測報告,皇明公司有兩點新的質疑:1.檢測地點在哪?2.檢測共用幾天?
該檢驗報告顯示,其檢測地點為“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質疑:此型式檢驗是在“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進行的,還是在“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抑或是在每個地點分別進行部分項目的檢驗?如果檢驗是在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這還是第三方檢測報告嗎?
而針對檢測日期為“2012年3月25-2012年3月28日”,皇明表示,一個完整的型式檢驗需要7天左右時間,4天時間完成檢測,或可斷定該檢測報告為缺失大量檢測項目的型式檢驗。
江蘇檢測院尚未回應
在皇明向中新網能源頻道提供的材料中顯示,GB/T 19141-2011中9.3.4條款明確規定型式檢驗為全部項目的檢驗,根據該檢驗報告“備注”中所述不適用的檢測項目外,該樣品還需要進行外觀、貯熱水箱、耐壓、熱性能、水質、電氣安全、空曬、外熱沖擊、淋雨、防倒流、耐凍、耐撞擊、支架剛度強度等諸多項目的檢測。(詳見附表1)
根據規定,一份完整的檢測,至少需要熱性能1天+水質2天+空曬2天=5天,這還不算其余諸如耐凍20小時、“輪廓采光面積”測量、“貯熱水箱容水量”稱量、“耐撞擊”需要完全拆卸檢測等。
中新網能源頻道10月19日致電、致函江蘇檢測院,辦公室負責人詳細詢問了皇明的兩點質疑,表示詢問相關技術人員后予以回復。截至中新網能源頻道發稿前,尚未收到江蘇檢測院的回復。(中新網能源頻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