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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認為,公共資源被獨占不合理
□記者 許茹 成都報道
五糧液等5家知名川酒企業近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申請,請求撤銷不久前通過初審的“國酒茅臺”商標,并駁回這一商標注冊申請的所有申請項目。此舉受到業界廣泛關注,那么這個“國”字號的授予是否合理?其意義何在?又為何會在行業內部引發如此大的爭議?
近日,記者獲取的一份名為《關于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的異議報告》顯示,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5家四川名酒企業于18日聯名提交了報告,對“國酒茅臺”商標提出異議。
據悉,貴州茅臺“國酒茅臺”商標今年7月通過初審,此舉引起白酒行業高度關注。實際上,在5家川酒企業之前,山西汾酒、洛陽杜康已率先做出反應。貴州省仁懷市仁脈酒業有限公司等一些酒企也通過網絡等形式表達了“抗議”。這些企業認為“國酒”一詞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國家的酒”,屬于對白酒質量和特點的描述,同時也應是國民普遍認可的,而不能是某個廠家自詡自封,不是哪個官方部門拋開民意為之加冕的。
五 糧 液 等 川 酒 企 業 認 為 , 以“國”字注冊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一旦注冊成功將導致白酒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也會誘發其他搶注“國”字號商標的仿效行為,造成新的行業秩序混亂。五糧液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新聞發言人彭智輔表示,如果“國酒”公共資源被單個企業或品牌占有,難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在目前的市場上,打著“國”字招牌的酒品已經不少,比如“國藏汾酒”“國窖1573”。這樣的存在形式是否合理?“國”字號的招牌有何價值?以公共資源讓某個企業獲利又是否應該?
白酒專家鐵犁認為,企業以“國”字號自我宣傳,本有夸大之嫌。如果由政府機構授予‘國酒’稱號來代表中國白酒,對其余的企業顯然并不公平。尤其是在消費類產品上,市場變化頻繁、波動很大,單個企業根本無法代表行業“說話”。鐵犁說,“國窖”“國藏”同“國酒”有著本質區別,“窖”是生產工具“藏”指工藝,而“酒”是一大類商品的統稱,把“國”字號同“酒”直接關聯注冊,是對整個中國白酒概念的占有,顯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通過了注冊申請,以后就可能會有‘國水’‘國茶’‘國褲’出現,這將不利于市場的發展。”廣西律師林仁聰在自己的微博上評論說,如果政府部門的授予只是使得某個企業獲利,就值得商榷。
網友的看法雖不盡相同,但多數人認為此行為有失公允。網友“陳碩”表示,“國酒”的稱號要約定俗成,不應當被“審定”。也有人認為,其實“國酒”只是個名分,企業無需過于在意,好不好還要看口碑。
高端白酒的每次價格變動,以及此次“國酒”商標的爭議,都牽動了眾人的神經,它也暴露出行業發展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專家認為,未來10年,白酒行業將逐步回歸理性發展,進入正常發展階段。
2012年上半年14家白酒上市企業的半年報顯示,其營業總收入合計為5 5 1億 元 ,平 均 同 比 增 長 率 為46.16%。其股票市值為6500億元,甚至高于53家鋼鐵上市企業的市值。
另一方面,行業發展的不成熟仍表現明顯,穩定發展程度仍有待提高。以茅臺和五糧液為例,從2006年至2011年,茅臺和五糧液的零售價格分別上漲了6倍、3倍。上漲到一定程度后,到今年春節后,均出現了33%、25%的價格回跌。
“目前的高端白酒行業正在向上發展,這與政治、經濟結構密切相關。經過大約10年的發展,行業將進入一個正常發展階段,成為一個普通行業。”鐵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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