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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大亨離婚案昨宣判
信息時報訊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鋼鐵大亨杜雙華的離婚案在“冷卻”了1年多后,于昨日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恢復審理。合議庭經(jīng)過審理,裁定維持海淀法院一審裁定,駁回了杜雙華妻子宋雅紅的上訴請求。
由于10年前河北衡水法院已經(jīng)判決杜雙華夫婦離婚,北京市一中院昨日上午審理的內(nèi)容僅限于是否在程序上能夠管轄此案。
而這起涉及近500億財產(chǎn)分割,被稱為國內(nèi)第一離婚案的官司尚未水落石出,杜雙華與妻子是否已離婚,都要等河北衡水法院的再審判決才能見分曉。
杜雙華是河北衡水人,他在1987年就開始從事鋼鐵制造,1993年創(chuàng)辦了河北京華制管。2003年,杜雙華與他人合資創(chuàng)辦了日照鋼鐵控股。2010年,日照鋼鐵銷售收入達400多億,而杜雙華是日照鋼鐵的董事長。
2010年9月,杜雙華的妻子宋雅紅告上北京海淀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雙方共同財產(chǎn)。但在開庭當天,杜雙華的律師卻拿出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的一份判決,顯示兩人早在10年前已離婚。宋雅紅說,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完全是“被離婚”。據(jù)衡水市中院的案卷顯示,2001年2月,杜雙華向衡水中院起訴與宋雅紅離婚。衡水市中院在杜雙華未提交派出所、居委會證明等任何證據(jù)的情況下,以宋“下落不明”為由受理了此案。隨后在宋雅紅未能到庭應訴的情況下,缺席判決雙方離婚。
就宋雅紅此次的離婚起訴,海淀法院認為,杜雙華與宋女士已被判決離婚,且該案現(xiàn)正在衡水法院再審過程中。此次宋女士再訴離婚,于法無據(jù),故作出駁回裁定。宋女士不服,提出上訴。
“在宋雅紅提出上訴后,因河北衡水已對10年前的離婚案提起再審,因此北京一中院對此案裁定中止審理。”宋雅紅的代理律師陳旭表示,衡水中院10年前作出的離婚判決有錯誤,已進入再審階段,判決被中止執(zhí)行,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沒有定論,海淀法院依據(jù)衡水中院判決駁回宋女士的起訴,是錯誤的。
昨天上午,杜雙華與宋雅紅均未到庭。此案審理未對媒體開放,法官告訴記者,此次僅限于管轄權審理,訴訟費也只收了50元,不會涉及數(shù)百億的財產(chǎn)分割爭議。
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宋雅紅的上訴,理由是,該案尚在再審期間,宋雅紅此時另行選擇在海淀法院起訴離婚,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宋雅紅的律師陳旭在聽到結(jié)果后表示,案件的下一步進展,只能等待衡水法院方面再審的判決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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