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匯源果汁被指商標授權欺詐 > 正文
□信息時報記者 黃芳芳 李星慧
飲料業商標第一大案王老吉(微博)之爭還未落下帷幕,另一飲料巨擘匯源也身陷商標之爭。近日,匯源與云南卡瓦格博公司(以下簡稱“卡瓦格博”)的商標爭議案鬧得沸沸揚揚。據最新消息,原定于8月9日審理的匯源商標訴訟案,因卡瓦格博提出管轄權異議而延期開庭,案件審理日期需要確定管轄權歸屬之后才能確定。有法律專家分析,案件發展下去,或三敗俱傷。
事件
匯源涉嫌商標授權欺詐
據了解,2011年7月,卡瓦格博董事長祝強通過中間人認識了匯源集團總經理朱勝彪(分管匯源飲用水公司),不久,卡瓦格博與北京匯源飲用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源飲用水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簽訂合作協議,朱勝彪決定將“匯源”商標授權給卡瓦格博使用。據近日卡瓦格博在官網公布的2011年7月至今與匯源的多份合同和授權書顯示,7月15日的協議稱,匯源飲用水公司經考察同意授權卡瓦格博使用“匯源”品牌生產、銷售飲用水(包括桶裝水、瓶裝水、袋裝水等)系列產品,同時授權卡瓦格博在合作期內,可根據市場需要在全國范圍內布點三家進行生產安排;合作時間為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匯源飲用水公司一次性收取加盟費、技術服務費200萬元。
據相關報道稱,祝強稱他根據朱勝彪的要求,于2011年8月15日通過招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向朱勝彪個人賬號匯款200萬元,同時匯給中間人王樹平個人100萬元。2011年8月31日,匯源飲用水公司給卡瓦格博公司開具了200萬元的收款收據。
到2012年3月,當卡瓦格博開始大批量生產匯源品牌系列飲用水時,匯源方面稱卡瓦格博公司不得進行“匯源”品牌水的生產和銷售,2012年3月20日,卡瓦格博參加了成都春季全國糖酒會,被匯源方面的工作人員告知,根據匯源集團總部的授權,卡瓦格博不許接受媒體采訪,不許參加展會,并將卡瓦格博的參展經銷商出展會。據祝強稱,匯源此種行為導致自己公司損失約1120萬。
進展
匯源近日發布澄清公告
近日,匯源果汁對外發布澄清公告,稱盡管合作協議列明雙方共同發展匯源品牌的飲用水業務,公司并無就任何匯源商標的特許使用權達成協議。同時,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協議履行若干付款責任,因此,匯源飲用水公司有權終止協議而毋須對卡瓦格博作出任何賠償。匯源飲用水公司因卡瓦格博違反合約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終止合作協議。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
時至今日,雙方火藥味漸濃,從匯源高層的表態和公告可知,此合同糾紛不會輕易和解,匯源也不會做出任何賠償,卡瓦格博更指匯源“涉嫌商標授權欺詐”。
食品專家
匯源集團要負連帶責任
日前食品營銷專家朱丹蓬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他比較熟悉此事內情,目前此事只能用法律來解決。正常來講,子公司無權轉讓商標,朱勝彪負主要法律責任,私自授權,形成商標欺詐。匯源集團則要負連帶責任,因其管理出現漏洞,簽訂協議前沒發現、現在才發現,暴露公司管理混亂。
法律專家
商標轉讓許可協議內容不合標準
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江志宏律師稱,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未經總公司同意,不得許可轉讓商標,如果子公司未經總公司同意私自轉讓商標,總公司需要為分公司的經營行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個人更沒有權利轉讓,如果授讓方明明知道子公司無權轉讓也該承擔責任。通常情況下,都應該明知作為個人沒有權利轉讓商標。江志宏介紹,商標轉讓合同要在商標局備案,必須要經過國家商標局批準、公告后合同才能成立,為什么匯源飲用水公司能成功轉讓該商標呢?江志宏表示不可思議。
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家尹學謙律師指出,按目前公布的相關資料看,該協議本身存在問題:首先,授權書標的不清,屬于模糊授權,匯源飲用水公司的商標號應該是4683709,但是協議內并沒有標明轉讓的商標號;同時協議也沒有聲明匯源飲用水公司有權轉讓商標,商標轉讓應有許可合同備案,據相關資料顯示,只是說有商標轉讓備案,但是并沒有具體說該商標備案給誰,目前該商標權利人不清楚。“權利要清楚,授權也要清楚,這兩點是匯源飲用水公司的疏忽”,尹學謙稱,按理說,雙方都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會出現這種不規范、不合理的情況令人費解。
和解是最好的辦法
就日前媒體將匯源商標爭議和王老吉商標案相提并論,尹學謙表示,兩者雖然是商標爭議案,但屬不同類型。王老吉案的爭議焦點是商標許可后接續的是否有權,匯源商標爭議焦點是許可成不成立的問題。
尹學謙說,目前這個案子難以判斷誰輸誰贏,他分析,如果匯源集團說子公司授權合同無效,匯源飲用水公司則要賠償卡瓦格博,卡瓦格博被禁止使用該商標,這無疑是三敗俱傷,匯源集團和飲用水公司大出洋相,卡瓦格博不能使用商標,獲得賠償也無意義。如果現在流傳的關聯企業有28家,飲用水公司還將有訴訟風險存在。“和解對大家都好”,尹學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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