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月底開庭,判決結果將影響加多寶其他經銷商
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志葵)廣藥起訴加多寶公司首例商標侵權,并索賠50萬元案將于月底開庭。記者昨天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證實,該院受理了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訴東莞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一案,其中東莞嘉榮超市為加多寶經銷商之一。該案暫定在8月23日開庭審理。法律界人士認為,此案具有一定典型意義,若廣藥集團勝訴,則加多寶及其相關經銷商均面臨被起訴風險。
東莞市法院已受理
據了解,今年7月時,廣藥集團對外宣布,針對市面上大量印有“王老吉(微博)”字樣的非廣藥授權生產涼茶全面啟動法律維權。當時,該公司稱已向法院起訴加多寶在廣州和東莞的兩家銷售商,而加多寶公司為第二被告,并已獲得立案受理。
記者昨天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受理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訴東莞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一案,現該案暫定于8月23日開庭審理。
據介紹,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認定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于2003年簽署的相關商標許可補充協議無效。廣藥集團據此認為,雙方應按照2000年所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履行權利義務,該協議期限到2010年5月2日止,故從2010年5月2日起,鴻道集團的子公司加多寶公司所生產的產品皆為侵權產品。
據上述法院介紹,今年5月25日,廣藥集團以公證購買的方式在東莞市嘉榮超市購得由加多寶公司生產的標有“王老吉”字樣的涼茶一箱,遂訴至上述法院。廣藥認為,被告嘉榮超市長期銷售未經授權的侵權產品,被告加多寶公司未經授權擅自制造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涼茶飲料,獲取不法厚利,給該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廣藥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相關產品,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
據東莞第一法院公開信息顯示,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的主要爭議在三個方面,一是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今年5月9日才作出仲裁裁決的情況下,市場上正在流通的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王老吉涼茶應如何處理;二是該案兩被告對案涉銷售的王老吉涼茶是否存在過錯;三是加多寶公司從2010年5月2日至今所生產銷售的王老吉涼茶是否存在違法情節。
據悉,廣藥集團起訴廣州新供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加多寶公司侵害商標權的糾紛案,在7月被廣州市白云區法院受理,廣藥集團同樣索賠50萬,不過開庭時間未定。
波及加多寶經銷體系
在當前涼茶飲料銷售旺季,廣藥集團與加多寶的涼茶大戰正進行得如火如荼,雙方爭店鋪、爭經銷商、爭廣告、爭市場,大打出手。而在市場爭奪中,隨著廣藥版“王老吉”涼茶大規模上市鋪貨,其對經銷商們加速“軟硬兼施”。在采訪中,部分加多寶經銷商告訴記者,廣藥方面曾就紅罐王老吉經銷事宜與他們接觸,并開出相對優惠條件。
在加速與經銷商們洽談合作的同時,廣藥起訴加多寶經銷商侵權的官司也同步進行。對此,加多寶公司方面指出,該公司在5月12日收到仲裁結果后,第一時間就停止生產紅罐王老吉涼茶。而針對紅罐的供應商已經生產的空罐,該公司也在第一時間進行封存,沒有流通,也沒有去生產產品。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律師認為,東莞嘉榮超市作為經銷商,如果能證明自己通過合法渠道進貨,而且進的是20100502之前生產的產品,則不一定屬于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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