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賓 郝成
7月31日,啟東城表面已經恢復了平靜。收音機里,本地廣播電臺的女播音員用凝重緩慢的語速播報著公安部門剛剛拘捕了一個年輕人,因為他之前散布“有人在7月28日聚集事件中死亡”的消息,被處以拘留15天,罰款500元的懲罰。
在此之前兩天,南通市政府研究決定,取消擬在南通啟東建設的日本王子紙業排污入海工程。《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在此之前,與王子紙業排污工程及其相關的審批工作,實際上已經進行了多年。這樣一個擁有“全套審批許可手續”的項目,最終以“永久終止”的命運收場,它所考驗的,遠非王子紙業排污入海工程,而是仍處在工業化進程當中的中國,對工業企業環保監管的口徑、方式和手段。
捆綁審批
“王子南通項目要想建成投產,這條廢水排海管道是必須要有的。”
2012年3月,南通市政府印制了用于解答群眾對于排海管道工程相關疑問的手冊,該手冊刊載的內容顯示,王子紙業落戶南通,是該公司經過對華北、華南、華東20多家開發區的考察和研究后,做出的決定。其原因主要在于南通優良的港口條件和豐富的淡水資源,“特別是規劃建設的大型達標水排海基礎設施工程等諸多優勢,吸引了王子制紙公司。”2003年6月,王子紙業決定在南通開發區建設大型漿紙一體化工廠。
不過,記者了解到,南通王子紙業工廠和排海工程是以捆綁的方式進行審批的。“就是說王子南通項目要想建成投產,這條廢水排海管道是必須要有的。”南通市環保局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國家環保總局對該項目的批文中顯示,達標水排海工程必須完成,然后王子項目的所有廢水必須全部通過排海管道排放。
而排海工程的最終排放點就被選在了啟東境內蒿枝港和塘蘆港之間。2004年,在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與日本王子制紙株式會社簽訂了合作協議之后,南通市就制訂了開工建設“南通市達標尾水排海工程”的初步方案。最初的方案中,二期工程考慮將南通、海門、啟東等地產生的達標工業廢水集中起來,排入黃海大灣泓水域,而方案的總設計規模日排放廢水量為60萬噸。
2005年兩會期間,周志新等20位啟東市人大代表、以及顧邦祥等19位人大代表,分別提出了《關于對南通市達標工業廢水排海工程的議案》和《關于堅決制止日本王子紙業東排的議案》。顧邦祥在議案中指出:據江蘇省環保廳、河海大學、上海水產大學、農業部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國家海洋局東海預報中心、國家海洋局東海環境監測中心、上海東海海洋工程勘察設計研究所、江蘇省海洋漁業指揮部等有關部門和科研單位眾多專家學者分析,一旦排海工程的排污口選擇在該海域,必然對啟東、南通乃至全省的海洋漁業經濟帶來嚴重影響,并造成嚴重的后果。他擔心“啟東的海水養殖業將會受到重創甚至消失、近海漁業資源將遭受重大影響、甚至南黃海和長江口水域的海洋生物將遭滅絕、漁民的生存將面臨危機。”
所以他提出建議,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五條關于“沿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港口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與海洋功能區劃相銜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條關于“在海洋自然保護區、重要漁業水域、海濱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不得新建排污口”的規定執行。
他還建議,在啟東漁業生產地召開聽證會,邀請環保、海漁等相關部門和排污口附近群眾參加。在進行公眾調查時,排污口附近群眾必須占總調查人數的80%以上,以便客觀、公正和全面地了解群眾的意見。
2006年,南通市政府召集了相關聽證會,但前述南通市環保局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我從來沒聽說召開過什么聽證會”。
程序拉鋸
民間和網絡上的反對聲音逐漸開始顯現。
由于啟東市方面擔心排放水質難以控制,南通市政府決定將排海管道作為江蘇王子的專用廢水管道,同時將日排放總量從60萬噸降低到15萬噸。
2008年,排海工程項目的各項環保評價和審批工作開始加速推進,先后通過了江蘇省環保廳、江蘇省海洋和漁業廳的環評報告核準,2009年又獲得了江蘇省發改委對于項目可行性報告的批準。基本為項目的實施掃清了障礙。
此時,民間和網絡上的反對聲音逐漸開始顯現。“2003年的時候,鎮子里就說要把排污管建到大洋港南邊。”呂北村村民劉學文(化名)回憶,那時呂北村的漁民們就擔心,如果買海鮮的人知道這邊有排污管,呂四港的海鮮恐怕就不好賣了。
后來,村民中開始有人向鎮里、啟東市政府詢問,在得到確定答復后,這種擔心開始蔓延。
由于懷疑南通排海工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條關于“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關于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規劃和建設項目應該征求公眾意見的相關規定。當地居民提出了公開全部王子紙業項目在啟東建設排污入海工程的環境評價意見書,但最終未果。
2010年2月8日,江蘇省啟東市東海鎮成字村的陸錦若、啟東市向陽鎮新陽村的曹衛星、啟東市巢絲廠的薛燕三人,同時向南京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訴訟狀,訴江蘇省發改委2009年2月6日作出的《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南通市大型達標水排海基礎設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違法,要求撤銷該文。
在收到行政訴訟申請后,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回復不予受理,其理由為涉訴的“蘇發改投資發(2009)168號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南通市大型達標水排海基礎設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只是對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尚未對該項目的正式立項進行批復,屬于尚在行政機關內部運行的行為,不具有直接對外的法律效力,該行為對起訴人的權利義務尚未產生實際影響。
次年5月18日,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向南京市政府呈報了《南通市大型達標水排海基礎設施工程情況匯報》(下稱“匯報”),“匯報”顯示,自2009年3月排海管道開工建設以來,不斷受到啟東當地部分群眾的強烈反對,他們不斷通過網絡、上訪等多種形式對王子項目進行指責,對江蘇王子的正常建設產生很大影響,令日本投資方對今后的生產經營產生擔憂,目前排海管道工程啟東段和海門段均無法順利開展建設,嚴重影響了工程的如期進行。
資料
南通排海工程對排水口附近海域生態環境的影響
反對南通排海工程人士提供的資料顯示,一旦排海工程的排污口選擇在該海域,將對啟東、南通乃至江蘇全省的海洋漁業經濟帶來嚴重影響:
1.對漁業生產影響巨大。造紙制漿過程中排出的污染因子生化需氧量BOD、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SS、有機氯化物和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可造成水體污染,且直接毒害水生生物,并危害人類健康。有關科學調查資料顯示,將會對18種洄游性經濟魚類、3種蝦類、27種甲殼類和貝類等底棲生物類產生直接影響。污水中的COD、BOD嚴重消耗海水中的氧,在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不能滿足耗氧的情況下,局部海域會出現缺氧現象,從而導致魚類大量死亡;污水中的毒性物質造成海洋生物急性中毒死亡或慢性中毒,居民食用這類水產品,人體會出現中毒、致癌等危害。
2.海洋初級生產力遭受破壞。廢水中的SS沉降到海底不僅破壞底棲生態環境,而且由于食物鏈作用,影響整個海洋生態系統,而浮游植物首當其沖受到影響。
3.海洋環境遭受破壞。最關鍵也是最明顯的是海水水質惡化,同時受納海域缺氧,水生生物滅絕,長此以往,不斷累積,很可能產生“水域荒漠化”現象。
4.食品安全受到威脅。食用受污染的水產品將對廣大消費者、尤其是沿海居民身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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