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加多寶官網登出“關于加多寶擁有紅罐涼茶外包裝裝潢權的說明”,說明中指出:17年來,全國消費者都一起見證了加多寶一步一步把一個原本默默無聞的涼茶做成了中國飲料第一罐,全國有目共睹加多寶無可爭議地擁有紅罐涼茶的裝潢權。對此,加多寶集團代理律師稱,廣藥此舉不僅侵犯了加多寶紅色罐裝的包裝裝潢權,同時對市場已構成不當競爭,將追究廣藥及其經銷商的侵權法律責任。
7月6日加多寶起訴廣藥
涉嫌紅罐包裝裝潢權侵權獲立案
對于廣藥推出紅色罐裝涼茶的侵權行為,加多寶其實早已向相關法律部門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并于7月6日獲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依法立案受理。只是加多寶認為這是法律層面的工作,不應用于炒作。而廣藥多次利用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進行炒作。
由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同樣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加多寶的代理律師表示:“加多寶集團擁有紅色罐裝的包裝裝潢權,受到法律的保護,廣藥推出紅色罐裝涼茶侵犯了加多寶的權利,是違法的,加多寶已開始通過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17年來加多寶投入了幾百億費用,經過精心打造,加多寶已擁有紅罐特色的涼茶產品包裝無可爭議的包裝裝潢權。同時,以“怕上火喝XXX”為代表的廣告語也完全成為加多寶的知識產權。而目前廣藥推出了自己的紅罐裝涼茶,其產品包裝完全是模仿加多寶知名商品包裝裝潢權,廣告宣傳更是完全是抄襲加多寶的廣告創意,屬于典型的“山寨營銷”。
有據為證
加多寶擁有紅罐外包裝潢權無可爭議
加多寶有證據顯示,在2003 年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號)的判決結果中,作為原告的廣東加多寶公司“在其產品‘罐裝’王老吉(微博)涼茶飲料上的裝潢,在文字、色彩、圖案及排列組合上,寓意明確,設計獨特,該裝潢底色、圖案與其名稱融為一體,具有顯著的區別性特征,并非為相關商品所通用,為該商品特有,應確認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應受法律保護”。
根據判決結果,加多寶公司享有紅罐涼茶外包裝的裝潢權是毋庸置疑的,而廣藥如今聲稱外包裝裝潢權屬于廣藥,并以裝潢權為由繼續市場宣傳。
目前市場流通的加多寶紅罐涼茶完全合法合規
關于在市場中正在銷售的罐身標有“王老吉”的加多寶涼茶產品,7月5日加多寶就在官方網站正式以聲明方式表明:“在收到仲裁書后根據仲裁決定我們第一時間就停止了生產帶‘王老吉’標識的涼茶產品,并啟用了自主品牌加多寶,目前在市面上流通銷售的加多寶出品的帶‘王老吉’標識的涼茶產品是合法合規的。”
商標使用費已交,限期內的銷售應受法律保護,F在市場上流通銷售的帶有“王老吉”商標的涼茶產品是在裁決生效之前生產的。同時,鴻道集團一直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向廣藥集團支付商標使用費至2012年5月,廣藥集團也一直都在收取該商標使用費。為此,鴻道集團及其授權的加多寶公司在裁決生效前生產銷售的帶有“王老吉”商標的涼茶產品,是支付了合同對價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由此可見裁決前已經生產包裝完畢的庫存產品依然可以正常在市面銷售,不存在侵犯廣藥商標注冊權的問題。
根據國際慣例和相關法律,銷售庫存產品是合法的。根據國際慣例及我國法律規定的公平合理原則,對于類似這種商標許可使用相關的庫存產品的處理,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處理方式,都會給予一段合理時間(6-12個月)讓被許可方消化處理存貨,否則不符合我們國家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也違背了國家相關法律所規定的等價有償、公平合理的原則。 ■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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