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9日電(記者涂銘)備受關注的“王老吉(微博)”商標許可協議糾紛案又起波瀾。因不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就此案作出的仲裁裁決,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撤銷此項仲裁裁決。記者29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受理此案。
據介紹,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是“王老吉”商標的注冊人,2000年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與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商標許可協議》,授權鴻道(集團)有限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標10年;2002年雙方簽訂《“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使用期限變更為20年;2003年雙方又簽訂了《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規定了相關的續展和備案事宜。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經審理此案,裁決《“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須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鴻道(集團)有限公司收到上述仲裁裁決書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撤銷該仲裁裁決。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仲裁庭嚴重違反法定程序,二是裁決書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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