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7日訊(記者 張欣瑜)“廣藥會繼續追究加多寶商標使用責任”,廣藥集團市場部部長倪伊東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和2011年,兩年間紅罐王老吉(微博)的銷售額高達160億元至180億元。160億元,按國際和國內的銷售額的5%商標授權收費標準,鴻道集團應付8億元商標使用費。倪伊東認為,每年506萬元的商標使用費,嚴重不符合商標授權收費標準。
廣藥2010年啟動王老吉商標評估程序,王老吉品牌價值評估為1080億元。業內人士表示,加多寶以每年500萬元年費撬失1080億品牌,東山再起很難。
加多寶低價使用王老吉商標權 廣藥決裂
1997年2月,廣藥集團旗下的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今“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與香港鴻道簽訂了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合同。1997年后,香港鴻道成立加多寶公司負責王老吉在內地的生產和經營。2000年,廣藥集團與鴻道簽訂了第二次合同,將有效期延長10年至2010年。
商標租賃合同顯示,廣藥集團向香港鴻道收取的商標使用費,初期是450萬元/年,經過十年,到2011年僅為506萬元/年。如果雙方按現有合同繼續合作,到2020年商標使用費也僅有537萬元。
據廣藥集團介紹,450萬元的商標使用費,是考慮到王老吉品牌建設初期,按當時鴻道2億元/年銷售額的2.25%來收取的。但此后,這個標準一直沒有大變,只是按照合同每年約有千分之九的上浮。
倪伊東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我認為這個標準嚴重不符合國際和國內的商標授權收費標準。按照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應該是銷售額的5%到30%,然而按照加多寶的銷售額來說,我們收商標使用費是極低的。”
加多寶表述矛盾:稱沒有影響 又遭沉重打擊
5月16日下午,加多寶就仲裁裁決一事在北京召開說明會。會上加多寶稱,對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判決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的結果,對加多寶沒有任何影響,只有促進作用,并宣布了在涼茶運營方面的新舉措。
隨后加多寶品牌總監王月貴發布聲明,認為敗訴對于加多寶多年來付出的努力是一個沉重打擊,深感失望和遺憾。“作為民營企業,縱使我們很努力按照國家法律遵守規則,但力量微薄,無法如愿。”
營銷專家李志起認為,加多寶對于失去“王老吉”商標的影響表現的過于樂觀,而他預計短期內這對加多寶的打擊較難恢復。
李志起分析,多數消費者分不清加多寶和王老吉兩者的關系。沒有王老吉后,多數人會認為王老吉是正宗的涼茶,而把加多寶當成新品牌,這對加多寶的銷售會造成負面影響。而加多寶目前應考慮如何面對自己樹立起來的競爭對手,怎樣與廣藥的王老吉競爭、怎樣進行品牌間的轉換。
加多寶的現實困境:強調無意糾結過去
對于加多寶是否已經接受仲裁結果,王月貴回應,目前仲裁結果已經很清晰了,公司不會再糾結過去的事情。他表示,加多寶正積極研究法律相關規定,對于是否上訴目前還無定論。今后會加大投入,全力以赴把加多寶這個品牌做大。而對于媒體輪番的犀利問題,加多寶均未做正面回應。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5月9日作出的裁決書,要求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但目前市售的涼茶仍印有“王老吉”字樣,廣藥認為加多寶是在違規銷售,據了解,仲裁結果公布之后,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將保留追究對加多寶集團違規銷售的權利,或會啟動追索程序。
發布會上,媒體問及廣藥索賠的問題,加多寶沒有直接回應,只是表示記者擔心的索賠問題不存在,強調:“痛定思痛,希望有關單位、部門保持冷靜克制,共同維護涼茶行業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廣藥集團執意索賠
倪伊東說:“(是否追究)這個要以法律為準繩,以裁決為標準。裁決賦予了我們廣藥集團有這個權利,他作為一個被裁定敗訴的一個當事人,他有什么權利來質疑和否定,這個裁決做出的判斷呢。”
2002至2003年間,鴻道與廣藥簽署補充協議,將租賃期限延長到2020年,廣藥始終認為該補充協議無效,商標租賃期限已于2010年5月到期。2008年8月,廣藥向鴻道發出律師函,稱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李益民簽署的兩個補充協議無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今年5月9日裁決,要求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和2011年,兩年間紅罐王老吉的銷售額多達160億元至180億元。按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應該是銷售額的5%。按紅罐“王老吉”年銷售160億元,鴻道集團應付8億元;而按廣藥集團租給其他合作伙伴按銷售額2.3%至3%算,鴻道則應付3.68億元至4.8億元;按廣藥集團租給內部企業的商標使用費2.1%算,鴻道集團也要付3.36億元。
問及廣藥是否會繼續追究加多寶商標使用責任,倪伊東堅定地回答中國經濟網記者: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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