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唐舜莉
長達11年的“中國品牌第一訴訟”——中國圣芳公司和美國強生公司的“采樂 CAILE”商標之爭再掀波瀾。日前,佛山圣芳公司以強生公司等單位在訴訟中提供“偽證”為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侵害財產權訴訟,索賠1.2億元,該案將于5月31日開庭審理。
據了解,最初,佛山圣芳公司和美國強生公司分別在化妝品和藥品上注冊了“采樂 CAILE”和“采樂”商標。自1998年起,強生公司就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圣芳公司妝字號 “采樂CAILE”商標的注冊。在爭議歷時的11年中,商評委曾兩次裁決駁回了強生公司的申請,但在2005年第三次做出裁決,撤銷了圣芳公司“采樂CAILE”商標的注冊。
圣芳公司不服商評委的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經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三級法院的審理,最終在2009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了商評委的裁定,維持了圣芳公司在化妝品上注冊的“采樂 CAILE”商標的有效性。
在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后不久,佛山圣芳公司于2010年1月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佛山圣芳公司提交的起訴狀顯示,圣芳公司起訴的主要理由是強生公司等單位在向商評委提出撤銷“采樂”商標申請過程中,提交了“偽造”的證據,致使商評委做出錯誤的裁決。
據圣芳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最高法院最終糾正錯誤裁決之前,圣芳公司的產品被作為侵權產品查處、投入巨資建設的廠房和設備閑置、前期投入的大量廣告費打了水漂、企業聲譽受到巨大影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因此,此次圣芳公司狀告強生公司、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等六家單位,共計提出1.2億元的巨額索賠。
記者試圖與強生(中國)有限公司公關負責人王勛彪聯系,對方始終未接聽電話。據法律界人士介紹,圣芳與強生案件時間長、反復多,在商標權爭議案中是極其少見的。本案是國內第一起民營企業狀告跨國公司以知識產權為手段進行惡性競爭,并導致民營企業重大損失的案件。此案的勝負,對于中國企業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探索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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