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據CNN報道,一項針對蘋果供應商富士康員工工作條件的審計報告指出,富士康違背多項勞動權益,包括過度加班,拖欠工資以及薪水不足以支付基本生活費用。
Fair Labor Association (FLA) 審計人員稱,三家商富士康位于中國的工廠有超過60%的員工表示,工資無法保證基本生活需求。FLA是專門為蘋果公司監督海外供應商的審計公司。
成都工廠每人每月平均工資為2257元人民幣(約358美元),觀瀾工廠每人每月平均工資為2872元(約455美元)。
FLA報告說,富士康已同意與其合作改善員工待遇。富士康表示,將于2013年7月1日前實現“充分遵守中國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富士康將需要再雇傭大量新員工以分擔現有員工的工作量。
蘋果公司表示“我們感謝FLA對富士康的評估,也完全支持他們的建議。我們認為賦予員工權利以及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是必不可少的。”
過去的一年中,三家工廠都未遵守中國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同時,這些工廠也未遵守FLA設定的包括加班,每星期60小時的工作時間標準。
另外,在安全方面,超過43%的受訪員工稱他們目睹過與工作有關的安全事故。在FLA審計前,富士康僅向外報告過導致生產停滯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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