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3月2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新鴻基地產昨公布,公司執行董事陳巨源因懷疑涉及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而被廉政公署拘留。新鴻基地產同時表示,已成立一個由一名執行董事及兩名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特別委員會,處理廉政公署就指控正進行的調查,及一切因該調查可能產生及有關事宜。新鴻基地產的公告強調,以上提及的拘留并沒有、且不會影響集團正常業務及運作。
根據新鴻基地產集團網頁顯示,現年約66歲的陳巨源,畢業于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并于2007年獲香港公開大學頒授榮譽大學院士榮銜。陳巨源自1973年加入新鴻基地產,1987年9月起出任公司執行董事,他也是公司執行委員會成員,現專責收購土地及工程策劃。陳巨源亦為新鴻基地產旗下另一上市公司新意網的非執行董事。據新鴻基地產2011年年報顯示,陳巨源2011年度酬金總額達1,279萬元,2010年度則為1,057萬元。
身為新鴻基地產執董的陳氏也擔任數項公職,他是香港貿易發展局基建發展服務咨詢委員會及中國貿易咨詢委員會的委員,又是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內地事務委員會、以及土地及建設咨詢委員會委員;此外,他還是香港越南商會董事及香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課程咨詢委員會成員。
另外,新鴻基地產2011年年報披露,陳巨源于2011年6月底時,連同家族權益、受控于陳巨源的公司持有股份、股本衍生工具內持有相關股份數目等,共持有新鴻基地產292,5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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