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年底成功過會成為A股“體育概念股第一股”后,喬丹體育(微博)的煩惱開始紛至沓來。巨星邁克爾·喬丹昨天表示,已經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姓名。
“這是關于原則的問題”
據美聯社報道,邁克爾·喬丹昨天在聲明中寫道,“很遺憾看到一家公司在沒有得到允許的前提下,利用自己的中國名字來做生意,同時還用了23這個號碼。”喬丹表示,這個訴訟并不關乎金錢,這是關于原則的問題。
自從2000年使用“喬丹”商標以來,喬丹體育“誤導消費者”的質疑聲從未停止過。對此,知名體育營銷公司Advantage公司曾指出:“邁克爾·喬丹的品牌力量是超越時代的。喬丹體育這一記‘擦邊球’質量頗高,他給市場帶來長久的錯覺。”
邁克爾·喬丹的代理律師表示,在此次訴訟中,喬丹要求濫用其姓名的行為立即停止,并讓中國消費者了解他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但是律師并未透露此次訴訟的具體索賠數額。
一系列“喬丹”均被注冊
記者在喬丹體育列舉的注冊表中看到,除了“喬丹”、“QIAODAN”等耳熟能詳的商標之外,還有“小喬丹”、“喬丹王”以及“杰弗里喬丹”和“馬庫斯喬丹”的中英文等商標,據報道,后兩個正是邁克爾·喬丹孩子的名字。
一名業內人士指出,喬丹之所以沒像李寧、安踏等同行一樣選擇在海外上市,是為了規避使用“喬丹”品牌標識的國際法律風險。據喬丹體育招股說明書聲稱,發行人商號及主要產品商標“喬丹”與美國前職業籃球球星Michael Jordan的中文音譯名“邁克爾·喬丹”姓氏相同,目前發行人和邁克爾·喬丹不存在任何商業合作關系,也未曾利用其形象進行企業、產品宣傳。
晨報記者 陳瓊 肖丹 武新
■喬丹體育回應
Jordan不具有特定性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昨日在官網上發布公開聲明,稱“尚未收到國內任何法院的應訴通知”。
喬丹體育在聲明中表示,“中文‘喬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國法律申請注冊并享有專有權的注冊商標,對注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為受我國法律保護”。
喬丹體育認為,“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與美國前職業籃球球星“邁克爾·喬丹”之間不存在一一對應的關系。
晨報記者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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