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綜合報道,信宜紫金“9.21”潰壩案又掀高潮。繼先前信宜紫金發出聲明希望明確各方責任后,紫金礦業也否認被指的虛假出資等問題,稱絕對不能接受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月4日起,信宜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9.21”事件系列案件。
據信宜紫金方面最新透露,該公司被指涉嫌“虛假出資、抽逃注冊資本”,且存在母公司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信宜紫金等投資企業人員混同、財產邊界不清等情況,法院或以法人人格否認的理由,要求紫金礦業承擔“9.21”事件的連帶賠償責任。
紫金礦業否認“虛假出資”質疑
昨日紫金礦業在其官方網站顯要位置發出最新聲明,否認所有被指的問題,稱不存在股東虛假出資和抽逃注冊資本問題。
1月8日,紫金礦業在其網站上發布《聲明》認為,紫金礦業是信宜紫金的全資股東。自信宜紫金成立以來,紫金礦業在信宜紫金項目建設上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信宜紫金所屬的兩個項目經過5年多的建設,已經基本建成,所形成的資產都是客觀真實的,從主觀上和客觀上均不存在股東虛假出資和抽逃注冊資本問題。
據悉,信宜紫金于2007年1月17日依法設立,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系由信宜寶源礦業和東坑金礦合并成立。2007年7月17日信宜市工商局頒發了信宜紫金的營業執照。
針對涉嫌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問題,據悉紫金礦業委托北京法學界部分法學專家、學者進行了專案論證。
該辯論的結論是:“紫金集團既無虛假出資行為,也無抽逃出資行為,其行為不構成刑法上的虛假出資罪與抽逃出資罪”和“紫金集團不應對信宜紫金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紫金礦業聲明不接受潰壩連帶賠償
聲明還稱,由于信宜紫金銀巖錫礦項目在建成試投產期間就發生了“9.21”事件,信宜紫金目前缺乏現金,在此情況下要求信宜紫金賠償受災群眾的損失困難很大。但若據此就要求紫金礦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于法無據,紫金礦業絕對不能接受。
“呼吁有關各方從有利于建設法治社會的長遠利益出發,尊重和維護《公司法》立法的本意,尊重客觀事實,務實、公正、有效地解決該系列案件所涉及的賠償資金和災后重建等相關問題,以維護當地社會穩定,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據了解,廣東省有關部門曾經對銀巖錫礦是否恢復重建問題征求當地群眾意見,在能確保安全前提下70%群眾支持礦山恢復重建。”聲明中稱,公司一貫支持信宜紫金通過銀巖錫礦災后高標準整改,依法依重新申辦有關行政許可,獲得批準后恢復運營,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更期望當地政府能在解決災民理賠問題的同時,考慮信宜紫金有效存續問題,支持銀巖錫礦災后重建。我司將全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股本、協助籌措資金等方式,以解決理賠和重建資金。我司承諾,信宜紫金在恢復生產后,將按實現利潤的一定比例,返還用于支持受災群眾和當地社區的發展。
據悉,在紫金礦業此次聲明發出之前,信宜紫金也曾發出聲明,要求對石花地水電站責任進行明確,以分清責任。
信宜紫金聲明要明確石花地水電站潰壩責任
1月6日,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2012年1月4日信宜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的15宗因高旗嶺尾礦壩和石花地電站水庫潰壩罹難的村民賠償案件,我司負責人在庭審伊始就表明了態度:“因石花地電站水庫潰壩罹難的17位村民家屬理應依法依規得到賠償。我司依法出庭辯護,系法律賦予的權利,目的是澄清涉及石花地電站水庫大壩潰壩原因認定方面疑問和明確責任,既不針對遇難者家屬,不會影響在石花地水庫大壩潰壩原因厘清之后,遇難村民家屬應得的賠償金。”更不存在媒體所述的“拒賠”的情況。
信宜紫金認為,石花地水電站存在嚴重的質量和違規問題。且不論作出《調查報告》的信宜市石花地水電站潰壩事件技術調查小組的組成是否具有司法鑒定資質,但其提交的《調查報告》也承認石花地水電站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一是石花地水電站攔河壩未按設計完成施工和竣工驗收,二是石花地水電站攔河壩安全加固工程完工后未經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特別是在2008年2月信宜市清理整頓違規小水電站安全鑒定專家組對石花地水電站進行安全鑒定時,認為其未符合安全運行的要求,向其發出了整改通知書,但該電站從未經信宜水務局組織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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