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城長 長沙報道
價值1080億元的中國第一商標——“王老吉”,商標之爭將于2天后開庭審理。
據悉,由于本案屬于仲裁案,其結果或將一錘定音,這無疑決定著廣藥600億銷售目標的實現,也決定著加多寶的未來發展。業內人士更感興趣的是,該案的判決將為國企領導人受賄后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這一司法命題充當先例。
目前“王老吉”商標價值千億元,而紅罐王老吉2011年銷售額也達到160億元,但王老吉商標租賃費目前每年僅有500多萬元,被嚴重“廉租”。
不過,在開庭前夕雙方均以沉默應對。加多寶集團傳訊首席代表田威昨日下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暫不方便透露任何消息。”
租期截止日是核心問題
昨日下午,本報記者從廣藥集團獲悉,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之間關于“王老吉”的商標之爭,將于本月29日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
雙方爭議的核心停留在商標的租期上。廣藥的說法是,出租給加多寶的王老吉商標使用權2010年5月到期,而加多寶的觀點是2020年到期。
說到這個問題就不得不提原廣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廣藥集團市場部部長倪依東對記者的解釋是,本來合同是2010年到期,但在2002年,時任廣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在收了香港鴻道集團控制人陳鴻道300萬元賄賂后簽訂了續約合同,他們對此不予認可。“我們現在通過法律來協調,這個合同是否有效需要通過國家的法律機關來進行判定。”
據悉,事發后李益民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陳鴻道則保釋外逃至今未歸案。
廣藥質疑加多寶淡化持有人
王老吉商標爭議的背后,也有聲音質疑廣藥此舉是缺錢,想漲商標租賃費。
其他媒體報道的一個細節是,按照李益民原來簽署的合同,從2000年到2010年,加多寶給廣藥的商標費每年都是450萬元;今年才增至506萬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萬元。
廣藥一專門負責此案的相關人員透露,“即使是廣藥自己的親兒子——合資公司王老吉藥業,每年都要按銷售額的2.1%繳納商標使用費。如果加多寶也按照2.1%的比例給廣藥,按照其160億元的銷售,要付3.3億的費用。”
對此,倪依東予以否認。他說,第一,廣藥作為國有企業,所賺的錢都歸國資委;第二,廣藥近幾年發展得特別好,不缺錢。“我們關注的是這個商標怎樣更好的保護,不要被人侵權。我們還不至于淪落到像《讓子彈飛》里面一樣,跪著要飯。”
據悉,目前廣藥集團已經請了專門的公司進行不同形式的商標損失評估,其中評估的最高損失金額高達3個多億。
提及廣藥所把握的情況和應對措施,倪依東沒有透露任何消息。
此前,他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加多寶集團在使用王老吉商標時存在諸多不規范之處。比如,加多寶印在紅色罐上面的“王老吉”字體和廣藥許可加多寶使用的完全不一樣。此外,廣藥嚴格要求所有使用王老吉商標的合作方一定要在產品包裝上注明:王老吉商標所有人為“廣州醫藥集團”,而加多寶生產的紅罐王老吉包裝上面寫的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根本沒有提到廣藥集團。“他們在惡意淡化我們的商標,我們要尋求法律手段解決的原因就在于此。”
王老吉商標糾紛大事記
2000年簽署主商標合同(時限2000年至2010年)
2001年8月,李益民收受陳鴻道港幣100萬元
2002年8月,李益民收受陳鴻道港幣100萬元
2002年11月簽署第一份補充協議(時限延長至商標續展期限2013年)
2003年6月,李益民在香港收受陳鴻道港幣100萬元
2003年6月簽署第二份補充協議(時限越過續展期延長至2020年)
2010年8月,廣藥發律師函給鴻道集團
2010年11月,廣藥公布王老吉商標價值1080億,加多寶撇清與廣藥關系
2011年4月,廣藥集團授權廣糧使用“王老吉”品牌,加多寶發聲明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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