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應引入第三方參與調查
徐沛宇
國家海洋局專業能力有限,中海油無法直接參與,蓬萊19-3溢油事件的調查和處置似乎只能由外資作業者康菲公司一手打理,而后者的信息披露遮遮掩掩。這一局面,令溢油事故的真相陷入迷霧。
溢油點之謎
昨日上午,國家海洋局發布公告稱,8月7日,康菲公司向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承認,蓬萊19-3油田B平臺區域發現2個溢油點,相距10.8米。
同日,康菲公司在其英文網站發布一份未翻譯成中文的公告稱,7月末,該公司在B平臺區域發現,主要溢油點由6月4日發現的位置移動了約8米。同日的另一份英文公告則有相應的中文翻譯。
雙方的披露除了在新溢油點的位置上存在差異外,康菲公司也存在拖延、瞞報嫌疑。根據其上述英文公告,發現溢油點位移到集油罩之外是在7月末,但國家海洋局上述公告稱康菲公司8月7日才承認B平臺有兩處溢油點,而其此前對仍有油花溢出的解釋是“集油罩罩錯了位置”。
康菲中國相關人士拒絕對“瞞報”質疑作出回應,稱已將問題提交給總部。
該不該停產封堵?
到底是停產有助于封堵溢油還是生產有助于封堵溢油?康菲公司和國家海洋局對此也存在分歧。
溢油事件發生后,康菲公司并沒有停止B、C平臺的生產作業,當時康菲中國安全健康環保部總經理許先宏解釋稱,停產會改變地層壓力,使泄漏情況可能會更加嚴重,因此并未停產。
但國家海洋局當時并沒有認可這一說法。7月13日,國家海洋局通知要求康菲公司對B、C平臺暫停油氣生產作業活動,在溢油源未切斷、溢油風險未消除前,不得恢復作業。
康菲公司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盡管康菲公司對停產的指令表示不滿,并堅持認為停產并不利于堵住溢油,但是康菲公司不敢明目張膽地對抗國家海洋局,只能選擇暫時停產。因此在13日晚間,康菲公司宣布停止B、C平臺的生產作業。
據7月13日國家海洋局的通知,“切斷溢油源、消除溢油風險”是恢復生產的前提條件。但康菲公司8月12日的英文公告稱,B平臺關閉的作業井已于近日恢復生產,這將有助于緩解溢油。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8月4日對蓬萊19-3油田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后還表示,康菲公司執行了B、C平臺停產作業的要求。
康菲公司是在國家海洋局8月4日的檢查后恢復生產的嗎?國家海洋局是否許可?對此,國家海洋局尚未作出回應。
誰來主導調查處置?
康菲公司和國家海洋局在一個又一個的信息上表述不一致,令公眾困惑不已,溢油事件的真相到底在哪里?
作為作業者和外資公司,康菲公司對中國公眾主動、完整披露信息的意愿和積極性值得懷疑,相關公告只有英文版本即為一例。在此情況下,作為監管者的國家海洋局和作為主要權益人的中海油,是否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呢?
國家海洋局內部人士曾對本報記者無奈地說,海洋石油開采屬于高端技術,國家海洋局對此并不專業,而且由于資金、設備有限,國家海洋局在一定程度上來說,也不能完全獲知溢油事故的真相。
而作為該油田51%權益擁有者的中海油,似乎也只滿足于從旁協助。中海油某高層人士對本報表示,當初沒錢又沒技術,只能將蓬萊19-3油田的開發權出售給康菲公司,現在出了事故,中海油也無法直接參與調查和決策。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夏軍律師表示,應該引入第三方有資質的機構參與調查此次事故,不能由康菲公司自說自話。此外,夏軍還表示,此類對于環境有風險的海洋工程必須要有環評報告,如果沒有,該項目就是非法的;如果有,就應該根據環評報告,判斷此次事故該向誰問責。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則表示,國家海洋局應聯合多個部門行動共同給予康菲公司壓力,比如在溢油尚未得到妥善處置的情況下,要求康菲所有油氣項目都停產。“只有這樣對方才會認真對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