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康菲在限期內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油污處理相關工作,將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此前罰款為行政處罰,不包括賠償和更嚴厲的處罰——北海分局新聞負責人
【《財經》綜合報道】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發生已超過兩個月時間,北海分局責成康菲在8月31日前完成相關任務。而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康菲”)并沒有在規定時間處理完這起溢油事故。
“如果康菲在8月31日限期內還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油污處理相關工作,康菲將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此前20萬元的行政處罰,只是對被認定為事故的一般性的行政處罰。不包括賠償和更嚴厲的處罰。”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新聞負責人8月8日表示。
8月4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監督檢查結論是,康菲在溢油應急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執行了B、C平臺停產作業的要求。但是,對于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進展緩慢。對于“確保海上溢油不登陸、確保不影響環境敏感區”的承諾沒有兌現。
事故發生后,國家海洋局發出《關于立即停止蓬萊19-3油田B、C平臺作業活動的通知》和《關于限期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通知》。7月31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下發通知要求,康菲公司應于8月7日前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8月10日前向北海分局提交清理回收效果的評估報告。
但是,康菲表示,海底油基泥漿清理工作無法在8月7日完成。原因是從8月6日開始,受臺風梅花影響,為了人員安全,潛水清理工作暫停。由于臺風影響而暫停的海底油基泥漿清理工作將會在安全條件具備時馬上重啟。
據相關媒體報道,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發生的兩個月時間里,康菲公司相當多的精力并沒有放在處理油污上,而是放在損失證據收集上,欲開脫責任。
關于此次溢油事故的評估報告及賠償責任結論等報告將于8月31日由國家海洋局及第三方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