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靜
針對媒體有關隱瞞關鍵承諾的報道,雙匯發展發布澄清公告稱,與此前的退貨政策相比,公司制定的新退貨政策承諾,2011年5月1日之前生產的過期滯銷品退貨政策由原雙匯承擔50%調整為承擔100%,并在退貨范圍中新增加了臨期產品;其他三類滯銷產品的退貨政策均保持雙匯承擔100%沒有變化。
雙匯發展在最新的澄清公告中還表示,公司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不存在較大差異。
退貨政策確有調整
4月22日,有媒體報道,雙匯曾給予經銷商承諾,經銷商在5月份之前未銷售完的產品,可以無條件退貨,且退貨的產品損失不用經銷商承擔。
雙匯發展稱,雙匯集團2011年2月22日制訂了《2011年肉制品滯銷品處理方案》。根據上述處理方案,滯銷品包括過期滯銷品、批量質量問題滯銷品、新產品滯銷品、生產責任滯銷品四類。批量質量問題滯銷品形成的退貨、新產品滯銷品及生產責任滯銷品形成的退貨,由生產單位100%承擔;過期滯銷品形成的退貨,由生產單位承擔50%;保質期內無質量問題的正常產品、人為破壞產品、因客戶管理不善造成的破損等滯銷品,由客戶承擔損失。
3月23日,在雙匯集團召開的全國經銷商大會上,雙匯集團作出說明,生產日期為2011年5月1日之前的所有雙匯肉制品,所有發生的退貨,雙匯100%承擔。2011年3月24日,雙匯集團下發《通知》,對上述說明作了進一步明確:從3月24日起,凡2011年5月1日之前生產但因市場滯銷造成的退貨產品,不論是否過期、均由雙匯按100%承擔。
雙匯發展稱,與原退貨政策相比,《通知》中涉及2011年5月1日之前生產的過期滯銷品退貨政策由原雙匯承擔50%調整為承擔100%,并在退貨范圍中新增加了臨期產品;其他三類滯銷產品的退貨政策均保持雙匯承擔100%沒有變化。
雙匯的鮮凍品不涉及上述退貨政策的調整。
涉及六成業務
公告介紹,2011年第一季度,涉及上述退貨政策的肉制品的銷售收入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約為62%。
2011年3月24日-4月20日,雙匯集團及公司各生產單位日均接收肉制品退貨112噸、占發貨量的4%,與2011年以來日均接收肉制品退貨55噸、占發貨量的1.07%相比有所增加。雙匯發展稱,增加的原因是,3·15“瘦肉精”事件發生后,公司為避免造成消費者的心理負擔,對3月15日以前生產的下架、不暢銷產品進行回收處理以及退貨政策的調整等因素。
4月19日,雙匯發展發布“瘦肉精”事件停牌后的首次公告,該事件預計影響雙匯集團營業收入13.6億元,其中影響雙匯發展營業收入13.4億元。公司鮮凍品的日發貨量已恢復至2011年3月上半月平均日發貨量的89%;肉制品日發貨量為3200多噸,已恢復至3月上半月平均日發貨量的71%;日回收貨款9000多萬元,已恢復至3月上半月平均日回收貨款的72%。
根據雙匯發展同日公布的2010年業績快報,公司去年實現營業收入367.49億元,同比增長29.62%;實現凈利潤108928萬元,同比增長19.61%。
雙匯發展還稱,該事件對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生產經營造成一定影響。公司預計第一季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500萬元至27000萬元,比去年同期(已按《企業會計準則》對回購的9家公司數據進行追溯調整)增長10%-12.5%,比去年同期實際披露數據增長20%-22.7%。第一季度凈利潤增長幅度與以往同期正常水平相比,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