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星航空破產一事再被提起,折射出民營資本在航空業的桎梏 為“亡兒”,東星集團狀告民航中南局
羊城晚報記者 曾頌
仿佛一出波瀾壯闊的電視劇,突然出了續集。2月28日,“東星航空”母公司東星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已于2月9日起訴民航中南管理局,原因是中南局兩年前違背法律依據,以一紙通報扼殺了東星航空的命運。
2月24日,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被告方中南局則一直保持緘默。
東星“隕落”:民資退潮航企
時間回到兩年前。
2009年正是金融危機肆虐時,國內航空公司的日子都不好過。民營航空“東星”更是舉步維艱,其租借、購買的大量飛機成為沉重債務負擔,資金鏈幾近斷裂。
為解決資金問題,公司控制人蘭世立想引入投資者,但央企中航集團也有意參與收購。經與中航談判,“東星”認為對方條件太苛刻,有“強制收購”之嫌。同時,與蘭世立有私交的投資人汪潮涌伸出橄欖枝,愿意參與東星重組。
眼看有人接盤,形勢卻急轉直下———武漢市人民政府突然發出《關于停飛東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稱“東星”欠債過重、實際控制人擅自出境,應當停飛;3月14日,民航中南管理局發出《關于暫停東星航空公司飛行的通知》,根據武漢市的函件,決定暫停東星航空的飛行。
仿佛一夜之間,“東星”走向隕落。當年8月,東星航空被法院裁定破產,母公司東星集團的旅游業務也開始萎縮;2010年4月,蘭世立因欠繳稅款獲刑4年,其曾經擁有的24億元財富終究被雨打風吹去;2010年12月,東星航空完成破產清算,公司法人主體資格不復存在……此后,多家民營航空被國有資本收購,民資辦航企的潮流告一段落。
代理律師:“不在乎勝負”
2月24日,中國民航局局長李家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歡迎私人辦民航企業,“民航業是開放的”———巧合的是,就在這天,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東星的民事訴訟。“民告官”,而且還是為已破產的航空公司“討公道”,此案出乎各方意料。
3月1日晚,羊城晚報記者聯系到東星聘請的律師嚴義明,他表示,按照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處罰行為時,一定要有具體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但中南局的通報僅僅提到武漢市函件,沒有任何依據,“這是不合法的”。嚴義明說:“就好像我舉報某個人,政府不作任何調查把他抓了,合理嗎?從時間上看,中南局根本不可能做調查,武漢市的函件一出來他們就發通報了。”
至于起訴目的,他表示主要是為東星航空“正名”,讓民航管理局“承認當年的通報是錯的”。“行政訴訟中原告方很難勝訴,這是常見現象。我們不在乎勝負,哪怕是輸了,至少能讓相關部門以后謹慎一些,不要這樣對待民營企業。”
此前東星集團亦起訴過武漢市人民政府,但當地法院未受理。嚴義明表示,廣州的案件尚無進展,正等待白云區法院的通知。
中南管理局:暫未回應
案件牽涉到民航業內的法律法規,記者又聯系了民航法專家、北京律師張起淮。他表示,東星集團的起訴確有法律依據,武漢市政府當年的做法欠妥。
“航空企業沒有做好安全措施,或者起飛沒有報備,都可以責令停飛,整改后恢復飛行。但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說經營不好就要停飛的。”張起淮說,武漢市政府以東星航空負債過重為由,通過行政命令來處置民營企業,法律上站不住腳。“經營有問題,企業可以內部解決,也可通過外部力量,但政府不能下手。不管蘭世立這人有沒有問題,企業本身沒招誰惹誰。真要下手,也得先通過聽證程序。”
張起淮表示,武漢市政府當年的函件,負面影響大于正面影響———首先,使人對國家是否支持民營航空產生懷疑,挫傷發展勢頭;其次,這顯示政策不規范,民營資本得不到保護,外國投資人就更不敢注資了;最后,東星航空是個小社會系統,強令其破產造成很大社會影響。“我認識很多東星的飛行員、空姐,甚至蘭世立的秘書,東星破產的時候大家都蒙了,像無頭蒼蠅一樣,”張起淮回憶說,“東星受的傷害,遠遠大于它當時的問題。”
案件被告方民航中南管理局則緘口不言。記者2月28日聯系其媒體聯絡負責人,對方表示在外出差,尚未收到局里的通知。
民企辦航空:困難重重
站在民航業大門口,民營資本常常進退失據:航空業有誘人的現金流,東星的案例卻如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
2004年大門開放,民營航空如雨后春筍,到2009年又紛紛偃旗息鼓:東星航空破產,鷹聯航空收歸國有,深航因掌門人出事而回歸國航。
熟悉行業的人士認為,民企辦航空困難重重。首先是行業運營資金巨大,租賃或購買飛機、支付機場租金、培養飛行員……“使勁往下砸鈔票,你連個聲響都聽不見”。
好不容易入行了,你又發現市場競爭極度殘酷:坐飛機無非是此地到彼地,各公司的服務高度同質化;消費者通過網絡比價訂票,機票稍貴就賣不出去;飛機一起飛,沒賣掉的座位就作廢了……這簡直就是經濟學教科書上的完全競爭市場,“價格戰”是唯一生存之道。
國金證券分析師黃金香告訴羊城晚報記者,上述業態決定了“整合”是行業潮流,民營企業辦航空公司都是兇多吉少。
“國有航空虧損了,背后或許還有國家,民營航空卻沒有這個待遇。所以很多航空公司都要拉地方政府入伙,哪怕空掛個名字,都感覺安全一些。”張起淮說。典型例子是“河南航空”,伊春空難后該公司被改回“鯤鵬航空”,官方給出的原因是“河南未持有河南航空股份,也未參與河南航空公司的經營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