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山東多家金融機構卷入偽造票據案 > 正文
《投資者報》評論員 華強
一張白紙,能當100元錢用?這樣的事情并非天方夜譚。日前曝出的齊魯銀行被假存單騙取巨額貸款之舉,無疑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僅有的一點信息披露來看,騙貸的過程不是一日而為之,60億元的金額應是一系列事件的集合。有消息說,普華永道在對齊魯銀行進行2009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就發現了齊魯銀行巨額的存單質押貸款來得蹊蹺。
這份注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落款日期是2010年4月24日。也就是說,在案發之前的多半年時間里,“保留意見”所揭示的風險,理當看到過這份審計報告的當地濟南銀監分局以及山東銀監局,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更別說去查實、去糾正了。
連上任一名銀行基層機構負責人都要進行任職資格審查的銀監部門,在牽涉到數十億貸款的風險隱患面前,怎么就如此無動于衷了呢?有關部門有理由、也必須向當地銀監部門問責。
騙貸很蹊蹺
目前披露的案件情況來看,騙貸案的發生實在有些蹊蹺。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透露,齊魯銀行貸款及承兌匯票業務,以存單質押的共計48億元人民幣。其出具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認為,上述業務“未能獲得足夠證明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合理商業關系、上述貸款第一還款來源的充分性,及質押貸款(即第二還款來源)的合法性的依據”。
該審計意見透露出來的信息很明確:就是上述業務存在問題,至少是不太真實。
外人一眼就能看穿的問題,偏偏對齊魯銀行長期實施監管的當地銀監局就是看不到。這是蹊蹺之一。
偽造的存單能在銀行質押騙到貸款,熟悉銀行業務流程的人都會覺得不可思議。一般來講,本行存單的真假,在電腦里一查就知;對于他行存單,按規定也有一個到存款銀行核實真偽并辦理質押、止付的流程,齊魯銀行被假存單質押騙貸能上演到今天這個地步,確實匪夷所思。這是蹊蹺之二。
蹊蹺之三是這些假存單貸款何以時至今日才暴露原形。按說,這些質押貸款陸續到期,應該有相當一部分是沒有按時收回來的,貸款臺賬上的逾期貸款急劇增加,并且還都是些以存單為質押的貸款,難道監管層就沒有一點懷疑?
要是監管部門早一點敲響警鐘,估計這個雪球也不會滾到今天這么大了。
監管也失職
如果是偶爾一筆兩筆這類假存單質押的業務,被蒙混過關也能理解,但是大規模、長期性到如此地步,可以說就不是齊魯銀行有個別內鬼了,要么是該銀行高及管理層全是外行,不懂銀行基本業務;要么是上下齊心默契一致。
作為監管部門來說,哪一種情形都有失職之舉。前者,對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把關不嚴;后者,則是對違規經營的縱容,是監管不作為。
早在去年4月,普華永道對齊魯銀行存單質押業務上的風險苗頭就提了醒,結果是被要求“收拾包裹走人”了。或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必然也是經過銀監局點頭同意了的,銀監局應該也知道這其中的內情。那么,之后這么長一段時間,監管部門做了哪些努力來化解風險呢?外界不得而知。
外界知道的是,時至今日案件現出原形,銀監會才于2010年12月31日表示,山東濟南牽涉到一起偽造金融票據案件的銀行目前運行正常,各項監管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這哪里是回應,分明就是在撇清本應該負有的監管責任。
這幾年銀行業監管隊伍越來越龐大,監管政策多如牛毛,但監管取得的“成績”遠沒有公開宣揚的那么樂觀和理想。客觀地說,這些年國有四大商業銀行的改革上確實取得了一些成績,對大中型銀行的監管也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嚴格。但是,對城商行、城信社、農信社這些小銀行的監管遠沒到位。
這些銀行直接隸屬于地方政府管理,監管部門受地方政府壓力驅使,監管尺度和執行力是會打一點折扣,但也不能放任自流。放任自流的結果,必然是漏洞百出。這次齊魯銀行出事,是該成為銀監會特別是地方派出機構的一記警鐘了。
亡羊該補牢
可惜的是,目前還絲毫看不出這警鐘的效果。相反,一向要求各銀行及時披露信息的銀監會,這次對齊魯銀行事件的回應,也顯得很虛無。
其實,對于這起作案手法和發案原因并不難分析的銀行騙貸案來說,在作案人很快被抓獲后并不難厘清犯罪實情,涉案金額以及牽扯其中的各家銀行所占“份額”也很快就能被相關部門掌握。何必對這些社會普遍關注的信息守口如瓶呢?
民眾自有鑒別力,不是一說銀行案件就會引發金融風險的;相反,對銀行案件采取“紙里包火”的做法,往往只會把問題越弄越大、越搞越糟。現在齊魯銀行事件已經成為各方關切,作為銀監會,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既可以讓民眾及時了解真實情況,避免被謠言所惑引發混亂,也會凸顯監管當局在對待銀行監管上亡羊補牢的決心、勇氣和魄力。
我們相信,只要是切合實際的亡羊補牢,公眾絕不會死死糾纏“亡羊”之過,只會對你的“補牢”之舉擊節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