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打量家樂福”系列報道之三
這段時間,前往昆明家樂福購物的民眾發現,“康師傅”方便面已經斷貨很長時間了。事實上,不僅是昆明,全國的家樂福都是一樣,這一切緣于“康師傅”和家樂福的利益博弈,“康師傅”發布聲明表示,家樂福屢次違反誠信原則,收取包括入場費、宣傳費、促銷費、節慶費、條碼費、陳列費等高達20余項名目繁多的費用,遠遠超過另一零售巨頭沃爾瑪,“康師傅”公司在家樂福體系一直虧損。而關于入場費的收取,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等5部委制定并于2006年11月15日實施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明令禁止超市等零售商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據了解,因違規收取入場費,家樂福在國外市場已經多次嘗到“苦頭”,但其在國內卻堅決不“悔改”。
家樂福的盈利模式
2010年6月下旬,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青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賠付原告趙明華750元貨款以及違規收取的進場費、宣傳費。趙明華是青島一家企業的老總,為了能在家樂福超市為自己的商品謀得一席之地,被迫給家樂福支付促銷費、新店開業費、折扣費、堆頭費、海報費、卡夾費、特殊位置占用費等高額費用,2009年,趙明華將家樂福告上法庭。
趙明華的代理律師向媒體公布的一組證據材料顯示,家樂福向供貨商收取的費用竟有30余個名目。律師表示,趙明華在家樂福每年的營業額都在3000萬—4000萬左右,但年利潤竟然連30萬元都不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潤讓家樂福以各種名目“割走”。趙明華對媒體表示,到家樂福賣貨只是賣個名氣而已。
《時代周報》以《家樂福進場費“錢”規則:兩平方米收兩萬》為題報道了家樂福的收費亂象。一位名叫張松民的供貨商向該報透露了家樂福“橫征暴斂”的內幕。“每到節慶促銷,我們就得意思一下。”張松民表示,家樂福舉行促銷的時候,供貨商都要繳納一定的節慶費,“具體數額依各家銷售額的情況而定。”除去節慶費,還有條碼費、陳列費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讓供貨商們怨聲載道。
向供貨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業已成為家樂福的一種“盈利模式”。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家樂福在中國部分門店利潤約50%源于收費。張松民說,去年他與家樂福簽訂了合同,將產品放進了家樂福在合肥的一家賣場。為此,他付出了兩萬元的代價,在家樂福獲得了一塊不到2平方米的展賣面積。兩萬元中,5000元是條碼費,6000元交給家樂福的采購員,6000元是陳列費,2000元交給管理休閑食品銷售的科長,1000元給生鮮處處長。在兩萬元費用當中,只有5000元的條碼費開具了發票。“我清楚,其他錢實際是進了個人的口袋。”不僅如此,張松民還表示,家樂福亦是同類外企中結款周期最長的:沃爾瑪的貨款結算時間平均為29天,大潤發也控制在一個月之內,而家樂福則需要60天,等于說家樂福占用了大量供貨商的資金以開拓市場和盈利。
昆明的一家供貨商告訴記者,許多本地產品不能進入家樂福,主要原因就是卡在高額的進場費上。家樂福門檻高,不僅有進場費,店方搞宣傳、促銷都得拉廠方“出血”。致使幾乎所有的人都已經不指望在這里掙多少錢,在那里硬挺著,是為了搶市場占有率、輻射率,做產品形象宣傳。當然也有一些大企業、大品牌很“牛”,像“可口可樂”、“寶潔”等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國際大品牌,對家樂福就能擺出“不讓進場拉倒”的姿態。
據了解,家樂福在國內的盈利模式主要靠三種渠道:利用強勢地位壓低采購成本、向供貨商轉嫁成本收取“進場費”“宣傳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以及延期付款。而這種模式,加劇零供關系緊張。家樂福也因此嘗到了自己種下的苦果。因家樂福收取高額入場費,2003年,上海炒貨協會也因此向家樂福斷貨。上海炒貨行業協會是全國首家成立的炒貨行業協會,有會員單位52家。炒貨協會公布的家樂福收費名目更是讓人觸目驚心,這些收費項目列在紙上就有10余頁。我們來看看清單中的一部分:“法國節日店慶費:每年10萬元;中國節慶費:每年30萬元;新店開張費:1-2萬元;老店翻新費1-2萬元;DM海報費:每年2340元;端頭費:每家門店2000元,堆頭費:每家門店3-10萬元……”炒貨協會一家會員單位的企業老總向媒體表示:“家樂福開始進入中國時搶著邀請我們進場,還請我們去參加他們的晚會,進場不要任何費用。1997年他們開始提條件,即給另外商家的價格不能低于給家樂福的價格。1998年家樂福做大了,開始‘斬’供貨商,家樂福的收費一年比一年多,而且這種趨勢越來越明顯。,家樂福敢這么肆無忌憚的‘斬’供貨商,是因為他們自認為在中國已經完成了戰略布局,形成了強大的通道優勢。”上海炒貨行業協會秘書長陳恩國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們曾經多次找家樂福協調此事,在協調過程中,家樂福對炒貨行業協會根本不以為然,態度仍然強硬。談判破裂后,上海炒貨行業協會屬下的品牌炒貨企業從當年6月14日起停止向家樂福供貨。這其中包括“炒協”阿明、洽洽等9家名牌企業。此次“炒貨風波”,業內專家均認為這是中國零售界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事件——供貨商第一次以行業協會的形式向國外零售巨頭叫板。
事實上,家樂福收取名目繁多的進場費已經不止一次惹惱了供貨商,但是真正敢挺起腰桿和家樂福撕破臉的也只有諸如“康師傅”、“蒙牛”等知名企業,一些中小企業只能忍氣吞聲。一些供貨商說出了其中的苦衷:“我們不賺錢還跟家樂福合作,是迫不得已的。因為很多廠家有要求,必須得在家樂福有貨賣,家樂福正是抓住這個弱點不僅壓低采購價格還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
在家樂福大肆收取入場費的時候,他的員工也借機收受供貨商的賄賂,甚至是公然索賄。2008年家樂福“賄金門”就是一起典型案例。2008年,7月北京朝陽區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賄賂罪,判處家樂福北京地區生鮮采購負責人劉勇有期徒刑五年,另外7名員工也被判處兩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經審理查明,劉勇等8人收受的黑錢均來自北京華都肉雞公司和北京資源亞太食品公司。此前這兩家公司為了在家樂福能有個好攤位、賣個好價錢,多次向具有商品定價、促銷談判、訂貨、商品陳列等多種權力的這8個人行賄。
違規收取入場費 家樂福國外屢碰壁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國外市場上,家樂福卻“得罪不起”供貨商。在日本,家樂福的進貨渠道只有55%的商品直接從廠家進貨,另外45%必須經由中間商,而且這些中間商大都受控于幾大實力雄厚的財團,家樂福根本無法對其征收“進場費”。在韓國,家樂福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家樂福在韓國強迫供貨商削價向其供應商品,并收取高額入場費。供貨商曾將此事向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反映。2006年7月,該委員會責成家樂福加以改正,并對其處以146萬美元的罰款。次年4月,家樂福便將在韓公司賣給韓國ELAND公司,從此撤出韓國市場。
此外,來自韓國公平交易委員的數據稱,在1998-2001年間,家樂福對韓國供貨商的各類不合理收費高達1.36億美元。韓國法律規定,大規模銷售性企業在進行促銷活動時,與商品不直接相關的費用不得要求供貨商承擔。由于違反這一規定,在1999-2001年的三年時間里,韓國政府曾三次對家樂福進行罰款,總額達100萬美元左右。
而近年來,由于家樂福違規收取入場費,在意大利、葡萄牙、英國等國家到處碰壁,并不斷被處以高額罰款。在利潤下降的情況下,家樂福不斷縮小版圖:2009年,家樂福宣布退出進入不足一年的俄羅斯市場;2010年3月,家樂福黯然離開了艱辛打拼10年的日本市場;4月,家樂福宣布轉讓在葡萄牙的524家零售店;同年,家樂福陸續讓出意大利南部市場;隨后關閉比利時21家門店,并將另外20家門店轉讓給比利時第四大連鎖超市MESTDAGH。此前,家樂福已退出韓國、英國市場。
中國成家樂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有專家認為,“家樂福模式”在日本、韓國法制健全的市場,遭遇了來自市場、政府隱性或顯性的抵制,一塊大利潤被切斷,而在中國卻能如魚得水,要歸因于中國現代商業發展不成熟、市場法制不健全。中國生產企業產能太大,銷售終端在博弈中始終處于優勢地位。企業為了生存,只能忍氣吞聲。現如今,市場環境相對寬松的中國儼然成了家樂福的“救命稻草”。2009年10月,英國《經濟學家》雜志曾報道稱,家樂福有可能退出中國。家樂福中國區新聞發言人陳波四處辟謠,并多次向國內媒體強調,“中國始終是家樂福全球最重要的、優先發展的市場。”
然而,中國市場會永遠垂青家樂福嗎?連續的挫敗為其敲響了警鐘。自2009年開始,家樂福在中國開始面臨店面數量和營業額雙輸的局面。2009年家樂福開店22家,主要競爭對手沃爾瑪開店數在50家以上,門店總數第一次超越家樂福。從營業規模上看,競爭對手大潤發以404億元人民幣的總銷售額超越家樂福排名外資零售第一;而在更能反映零售行業競爭力的單店盈利能力上,大潤發更是以每店3.34億元的成績領先家樂福將近1億元。進入2010年,家樂福的窘境并無多大改善,反而問題多發,有加速下滑的趨勢。門店關停:3月,大連家樂福新華綠洲店正式關店;7月,經營三年的西安小寨店因業績不佳被停業,家樂福也不得不退出西安市場。6、7月間,大量高管和核心人才的辭職構成了“家樂福離職門”。
業內人士認為,家樂福不積極建設與供貨商的戰略關系,加之盈利模式單一,以后還將遭遇更大的困難。有評論人士認為,家樂福在入場費問題上,在國內和國外受到了不同的待遇,要歸因于中國現代商業環境不成熟,市場法制不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但在家樂福的壓榨下,畢竟還是有些供應商已經覺醒。一些大型企業在經歷種種陣痛后,勇敢地向家樂福說“不”,不再忍受強加在他們身上的各種附加費,斷然停止向家樂福供貨,這一舉動無疑是一種宣言,一種不畏強勢、維護自身權益、維護本土企業權益的抗爭,為眾多的企業起到了示范作用。而隨著中國流通市場的法制化和誠信環境的建立,“家樂福模式”也必將面臨調整。
首席記者 查小高(云南法制報)(來源:云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