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下稱新加坡經發局)環境與清潔能源署署長吳自強(Goh Chee Kiong)對本報記者表示,本月將有兩家中國新能源企業宣布在新加坡設立區域總部。
這是繼今年9月份四川漢龍集團宣布在新加坡設立聚光光伏海外總部后,另外兩家中國新能源企業進入新加坡市場。不過,吳自強沒有透露是哪兩家中國企業。
本報記者還從新加坡國際能源周獲悉,新加坡正在與中國一些中部城市及中國企業洽談新能源合作。11月2日,海南省副省長李國梁對本報記者表示,海南省正與新加坡裕廊島洽談港務及新能源合作。
吳自強表示,新加坡在吸引外資上,具有吸引人才、重視研發兩大優勢。“他們相信新加坡致力于技術研發的態度很認真”。
2007年新加坡設立了總額為7億新元的新能源基金,投入周期為5年。吳自強表示,根據新加坡十多年的招商引資經驗,政府研發投入與企業投入比例為1∶2,“也就是說,政府投入一塊錢,企業將會投進2塊錢”。這意味著,2013年,新加坡的新能源投資規模將為21億新元(合約105億元人民幣)。
另外,據新加坡經發局資料顯示,新加坡新能源產業中,太陽能的投資規模占50%,其次是風能。四川漢龍集團在新加坡投資的重點正是光伏技術研發、系統集成和市場開發,并預計到2015年在新加坡所取得的年營收可達到30億元人民幣,累計營收屆時將近90億元。
新加坡經發局亞太區司長林國強還告訴記者,新加坡正在規劃發展核能,不過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新加坡還將在2011年投入30輛電動汽車,以啟動電動汽車的試點工作。
吳自強介紹,新加坡吸引新能源外資的優勢在于,新加坡政治穩定,新能源基礎設施完善,企業所得稅繳納比例為17%,為亞洲地區最低。
挪威REC集團是目前新加坡新能源領域引進的最大投資方,REC執行副總裁John Andersen對本報記者表示,新加坡為外資提供了一個開放和公平的投資平臺,并且有成熟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吳自強表示,新加坡將對新能源外資給予一系列優惠政策,包括稅務優惠、技術研發資金支持及土地優惠政策。
以REC為例,“外國企業來新加坡投資要拿到一塊土地很不容易,必須得到政府的支持,我們幫助REC獲得土地優惠政策,并在各項審批上縮短了很多流程”。
在稅收上,根據新加坡招商引資政策,首30萬元新幣應征稅收可享受稅收減免;從海外匯入的股息、分公司利潤和服務收入免稅;在集團合并納稅制度下,利潤和虧損互相抵消后才交稅;消費稅為7%;沒有海關稅;除煙、酒、車、油之外,其他的都免貨物稅。
而從個人所得稅來說,新加坡采用累進式征稅,最高的個人所得稅也僅為20%。“這些對吸引高端人才都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國際能源周期間,多家中國企業參會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新加坡給予外資的政策具有吸引力,尤其對與亞洲企業來說,新加坡是一個設立區域總部的最佳選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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