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紫金礦業廢水滲漏遭遲報 > 正文
現在網消息 昨日,前往福建上杭縣采訪紫金礦業污染事故的多家媒體記者表示,他們在采訪期間均遭遇了紫金礦業的公關。
一家財經類雜志駐福建記者站站長稱,站里的一家投資公司本月七八日收到一筆6萬元匯款,經查是紫金礦業匯來的。他打電話到紫金礦業宣傳部問是怎么回事,對方說,“是給我們記者站幾個人的,也不要我們做什么,反正開一張發票給他們就行”。這位站長說,由于接下來是周六周日,到了周一(7月12日),“我們一分錢不少原路把款退回給紫金礦業”。
7月12日,新華社獨家報道了9天前發生的紫金礦業污水滲漏事故。據這位站長介紹,事故發生后不久,該站記者正好在龍巖市采訪,于是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但“由于雜志出版周期較長,所以被新華社搶先報道了”。
但是,從網上搜索看,這家雜志至今并未對這起重大污染事故進行過任何的報道。這家雜志的站長起初以為其他媒體的記者站也可能收到了6萬元巨款。他在向一些同行求證時,無意中透露了上述經過。
而至少6家媒體的記者證實,他們受到了面對面的“信封”公關。一家中央大報的記者說,15日晚上10點多鐘,他正在下榻的上杭大酒店等待新聞發布會的消息,這時紫金礦業宣傳部的負責人來到他的房間,一番寒暄后,這位負責人拿出一個“信封”,說是“辛苦費”。“我說這不能要,但他還是把‘信封’留下了。”
后來這家大報的記者向報社有關領導做了匯報。次日下午離開上杭前,該記者在本單位司機的見證下,將未拆封的“信封”交給了龍巖市有關部門的一位中層干部,請他還給紫金礦業。
這位記者說,根據“信封”的厚度,估計里頭有五六千元。
無獨有偶,某證券類媒體記者在午休時也收到了“信封”。這位記者回憶說,16日中午,他正在賓館房間午休,突然有人敲門,他從床上爬起來直接去開門。來人拿出一個“信封”放在床上就走了,“當時我沒穿外衣,也不好追出去”。于是,他打電話問住在隔壁房間的另一個都市類媒體記者,當證實對方也收到“信封”后,他們便結伴到紫金礦業宣傳部把“信封”退給了那個送“信封”的人。這兩位記者都聲稱,“信封”內裝有2000元。
還有一位住在同一賓館的財經類報紙記者,當時正在寫稿。“由于之前我就聽說‘信封’的事,所以當他進來拿出‘信封’時,我就警告說,‘你別拿,否則我就交給紀檢委’。所以他就沒敢給我了。”
另一位財經類媒體記者則表示,自己拒絕了來自紫金礦業和其他方面的3次“公關”。
據悉,先后到上杭縣采訪紫金礦業污染事故的媒體有20多家,但并非所有記者都有被“公關”的經歷。目前尚無證據證實,是否有記者收了“信封”未退回。
紫金礦業回應:
有媒體趁機要“廣告”
昨日下午,接受采訪的紫金礦業宣傳部負責人堅稱“絕對沒有給記者‘封口費’”,并認為外界這么傳“是對我人格的侮辱”。當聽到有“有多個記者的錄音為證”時,他表示希望能獲得這些錄音資料,“如果真的有人給記者送錢,我們堅決開除”。
20日下午,在紫金礦業宣傳部,這位負責人對6家媒體記者抱怨說,在企業危機時刻,有的媒體趁機要挾要廣告。
據某中央大報記者透露,這位負責人在和他聊天時提到,有一些網站曾主動打電話給紫金礦業,表示可以花錢刪帖。
那天下午,記者看到,在紫金礦業宣傳部的辦公桌上,放著一張某報社開出的15萬元的廣告發票。
據中國青年報
紫金礦業澄清--
泄漏污水不含致癌物
據新京報報道 25日紫金礦業引用福建省有關部門的說法,稱日前媒體關于由于紫金礦業污水泄漏,導致汀江流域廣東段檢測出致癌物質六價鉻超標的報道“嚴重失實”,并稱公司泄漏的污水中并不含有六價鉻這一物質。
據該公司發給媒體的《福建有關部門就汀江水質污染事件答記者問》中,監測數據顯示,福建省汀江流域水中六價鉻含量遠低于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從未出現超標現象。并且,從廣東省監測的數據看,也未檢測出六價鉻。
福建省環保廳稱,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六價鉻允許標準為低于0.05mg/L,而汀江流域水質檢測六價鉻含量均低于0.004mg/L,或未檢出。而且,六價鉻主要來源于皮革、電鍍等加工企業,而紫金山金銅礦從生產工藝分析,也不可能產生六價鉻。
紫金山銅礦濕法廠7月3日突發滲漏事故,外滲污水量約9100立方米,導致汀江大量魚類死亡。污染主因是銅濃度超標,有媒體20日報道稱:“受紫金礦業此次污染影響,廣東韓江梅州水域的水質告急”;“更值得注意的是,據了解,根據廣東省相關區域受污染情況的調查,發現此前從未被媒體提及的一種物質‘六價鉻’進入到紫金污染事件的新范圍。”媒體質疑,紫金礦業的滲漏污水已影響到福建、廣東兩省跨界河段水質,汀江流域廣東段檢測出致癌物質六價鉻超標。紫金礦業當日對此回應稱,污水中是否有“六價鉻”,要等到相關環保部門出具權威報告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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