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反傾銷官司進行到底
本報訊 中國鞋企反傾銷又有了新進展。昨日,記者從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獲悉,奧康通過代理律師,正式向歐盟高等法院針對初審法院審理的皮鞋反傾銷案件提起上訴。此舉標志著中國鞋企與歐盟的官司在法律程序上已走到最后階段。
初審法院駁回中國鞋企請求
中方律師認為疑點重重
據悉,2006年奧康等中國5家鞋企認為歐委會在調查過程中有違反法律的事實,于2006年12月向歐盟初審法院提起司法審核。歷時近4年的官司,2010年3月終于等來了結果:歐盟初審法院駁回5家中國鞋企的訴訟請求。
“通過閱讀歐盟初審法院的判決書,我們發現判決有失公允。”代理此鞋案的中方律師蒲凌塵向記者表示,在計算損害幅度方面,歐委會的做法實際上違反了歐盟反傾銷法規的第一條;在評議歐委會改變措施方式和計算方法時,歐委會給予中方企業的評議時間不合理(僅5天),也不符合法規規定的10天期限;在解讀歐盟反傾銷法規第17條3款和第9條5款上,初審法院的解讀耐人尋味。
“歐盟對中國出口的皮鞋所實施的限制近15年,這一不平等的待遇該劃上句號了。”記者致電中國皮革協會副理事長、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振滔,他表示,奧康之所以繼續上訴歐盟高院,是因為歐盟對中國皮鞋的歧視,不論從時間還是對中國皮鞋出口的損失上來講,都到了已經不能再容忍的地步了。這是奧康在法律程序繼續走下去,將官司進行到底的的理由。
歐盟反傾銷稅
中國出口鞋減少4000萬雙
據記者調查發現,中國鞋業的崛起,動搖了歐盟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等國的壟斷地位。部分歐洲國家結成聯盟,以保護本國鞋業產業維護價格等為名,發起了限制中國鞋業進入歐洲市場的“壁壘”行動,從90年代初就對中國皮鞋實行“進口配額”限制,這項決定持續了14年,直到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才被解除。
但是,喜悅對中國鞋企而言“曇花一現”。2006年,歐盟又搬出了“反傾銷”旗號,發起對華皮鞋的反傾銷調查,并于2006年10月5日終裁決定征收為期兩年16.5%的反傾銷稅。2008年兩年反傾銷稅到期后進行的復審于2009年決定繼續維持征收反傾銷稅15個月。
來自中國皮革工業協會的最新統計顯示,此前的反傾銷稅導致中國輸歐皮面鞋產量降低20%。由于向歐盟出口減少約4000萬雙鞋,僅此一項造成中國約兩萬名工人失去工作。
“如果中國鞋企繼續默認下去,把這種不平等變成理所當然,對將來中國皮鞋出口的打擊會非常嚴重。其他國家發起的反傾銷,譬如巴西、土耳其、阿根廷等,就會四處圍截。”王振滔表示,“中國鞋企必須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自身的權益。”
技術壁壘初現
企業轉型升級迫在眉睫
廣東和溫州是中國兩大鞋出口基地,在歐盟為期4年的反傾銷措施中也受傷最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美經貿關系研究中心研究員周世儉預測,繼鋼鐵和輪胎后,今年中國的紡織品和鞋類以及家電產品很可能成為歐美貿易保護主義的“重災區”。
對此,王振滔表示,除了將跟歐盟的反傾銷官司“打到底”之外,奧康已經加大了對美國相關法律法規的關注力度,并將加強對其國際研發中心的使用,加速新產品的開發。
記者還了解到,繼歐盟決定對中國和越南的進口皮鞋反傾銷措施延長15個月之后,歐盟近期又提出將富馬酸二甲酯(鞋服、家具等產品中干燥劑的主要成分)禁令有效期延長一年至2011年3月15日。按照歐盟禁令,如果產品干燥劑中含富馬酸二甲酯且超標,將會引起整批產品退貨或召回。
周世儉指出,在歐美提出“再制造”的背景下,技術壁壘的使用將不可避免。同時,奧康也積極進行企業轉型升級,在產品生產和出口方式上進行戰略調整。以技術創新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國產品牌的培育和建設,開辟多元化國際市場,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和產業布局。這是中國鞋企從根本上解決反傾銷問題的方法。本報通訊員 王海龍
本報首席記者 羅凰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