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6月4日,太子奶就“太子奶集團的糾紛進行清盤等一系列”事件獨家向新浪財經發來聲明。以下為聲明全文:
嚴正聲明
2010年4月14日以來,中國太子食品有限公司暨湖南太子奶集團在中國境內的各公司(以下簡稱“太子奶集團”)一再遭受你方通過傳真、郵寄、電子郵件、登報等方式送達所謂“開曼群島大法院暨克瑞斯威爾法官”委任香港保華公司為花旗銀行對太子奶集團的糾紛進行清盤等一系列所謂“境外司法機構和境外司法文書”的攻擊,對此事件,我方嚴正聲明:
一、香港保華公司與花旗銀行編造所謂德勤對太子奶集團負債30億的審計報告,是根本不存在的虛假報告,德勤已經公開聲明沒有出過審計報告。香港保華公司為達到摧毀中國民族企業知名品牌,完全是一種擾亂經濟秩序嚴重違法犯罪的行為。
二、香港保華公司是一家財務公司,根本沒有權利宣布太子奶集團破產,擅自在中國境內向太子奶集團的中國企業法人送達執行外國法院司法文書,非法宣稱剝奪太子奶中國企業法人權利,并賦予責任和義務的行為,嚴重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也是直接對中國司法主權的侵犯。
三、保華至今不能提供出開曼大法官的姓名、地址,更不能提出開曼大法院提出的所謂裁決內容。太子奶集團對香港保華花旗銀行,依據英屬開曼群島大法院的任何針對太子奶集團的所謂境外法院文書,一律不予理睬,不予承認。
四、太子奶集團及旗下的湖南太子奶集團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湖北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都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昆山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團供銷有限公司均系依照中國法律設立的中國企業法人,且全部資產均在中國境內,權利義務應受中國法律管轄。
五、太子奶集團與花旗銀行在合同第35條、第36.1條明確規定:糾紛的解決由中國北京市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適用中國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法律)。
六、對于香港保華不斷侵犯中國司法主權,同時侵害太子奶集團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我方將向中國司法機關控告,并向保華所在地政府及行業監管機構控訴,同時我們將對香港保華公司違法行為致使太子奶集團商業信譽受到重創、正常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干擾的行為近日在公安機關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太子奶集團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