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后人:600年老窖是我祖業,一直租給你五糧液
○五糧液公司:以前簽的租約是錯的,每年付你租金是國有資產流失
○宜賓市政府人士:454號文件是當時的宜賓市政府對私改的糾錯
半個世紀前,“五糧液”酒種的創造者,“尹長發升”將自家的16口古窖租給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其篳路藍縷時的助力者;現在,五糧液告訴尹家,這16口古窖歸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明代酒窖之爭
16口比金窖還珍貴的明代酒窖正成為紛爭之地:宜賓釀酒世家傳人尹孝功和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都聲稱他們是古窖的所有人。
鼓樓街32號,內存16口明代古窖。
尹孝功,是尹氏第19代世孫。作為16口古窖繼承人之一的尹,正面臨和“祖業”作別的危機。
窖泥貴如金
2005年,五糧液的老窖泥“以每克遠高于黃金的價值”被中國國家博物館收藏。
《中國五糧液》對此事的記載是:“這是世界釀酒領域中現存最古老的一塊泥池酒窖窖泥,自明朝開國之年至今,未曾間斷使用,生長著數以億萬計的有益微生物活體,是異常罕見的‘活文物’。”
蜜月期
尹家是宜賓的釀酒世家,“長發升”至今已有近600年歷史,是宜賓首屈一指的大曲酒作坊,當時酒坊的繼承人是尹伯明。1952年年底,尹伯明將“長發升”16口酒窖及1000余平方米的廠房租給國營二十四酒廠,雙方簽下第一份租約,為期兩年,每月租金35元。長發升成為五糧液篳路藍縷的發家之地。
“454號”文件
1984年,宜賓市政府一份對私房改造過程中的錯誤進行糾正的文件,解開了僵局:“對一九五八年九月改造你在鼓樓街34、36號內的房屋進行了復核,該房面積18.17平方米,屬錯改房屋,現應予糾正,從一九八二年元月一日起退還產權。”該文件下方以鋼筆字手寫注明的:“酒窖屬房主所有,由五糧液酒廠作價收買”。這被尹家認為是古窖歸他們所有的最有利證據。
分手
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五糧液一直以租賃的形式使用著這座酒坊以及16口古窖。然而,在2009年最后一次租賃期滿后,五糧液一份《關于不再簽訂鼓樓街32號釀酒窖池租賃協議的通知》稱:“我公司決定從2010年起不再與你方簽訂換約續租協議書。”
2010年1月10日,尹孝功致函五糧液,告知其《通知》嚴重侵權,希望在2010年3月底收回。
政府決議
4月21日,宜賓市政府和五糧液進行磋商。22日,宜賓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劉禮華介紹了會議的決議情況:1.古窖是國有資產,是五糧液的。2.宜賓市將16口古窖判給尹家的454號文件是錯誤的。
將酒窖判給五糧液,相當于宜賓市 政府否決了454號文件的正確性。宜賓市為何出爾反爾?劉禮華解釋,454號文件是當時的宜賓市政府對私改的糾錯,而私改“涉及生產資料的部分,也就是廠房、酒窖”,是“沒有錯的,是不能糾的”。
(據《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