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戴姆勒被指在22國行賄 > 正文
人民網北京4月2日電 戴姆勒今天宣布已經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司法部(“DOJ”)就其涉嫌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所進行的調查達成和解。根據和解條款,戴姆勒將支付9,360萬美元的罰金和返還9,140萬美元非法所得。目前,戴姆勒東北亞董事會及管理層均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
基于戴姆勒股份公司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協議,戴姆勒東北亞投資有限公司就美國司法部指控其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反商業賄賂條款,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緩期起訴協議。該緩期起訴協議及相關指控,包括美國證交會的指控,涉及2000年至2005年間在戴姆勒東北亞存在的某些行為。當時負責的管理層成員早已不是戴姆勒東北亞或戴姆勒股份公司的雇員。
根據與SEC達成的協議:就SEC針對公司違反FCPA所提起的民事訴訟,公司與SEC達成和解。戴姆勒同意返還9140萬美元非法所得。
根據與DOJ達成的協議:戴姆勒股份公司就違反FCPA賬冊記錄條款的指控與DOJ達成緩期起訴協議。據此,戴姆勒同意支付9360萬美元的罰金。
戴姆勒東北亞投資有限公司(前身為戴姆勒-克萊斯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也與DOJ就違反FCPA禁止賄賂條款的指控達成了緩期起訴協議。
Mercedes-Benz Russia SAO (前身為DaimlerChrysler Automotive Russian SAO)和 Daimler Export und Trade Finance GmbH向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承認對其違反禁止賄賂條款的指控。
作為緩期起訴協議的條件,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東北亞投資有限公司承諾在協議的兩年期間內不再違反FCPA,并建立一套詳細的合規計劃,以確保遵守反腐敗法律(如FCPA)。若緩期起訴協議的條款得以完全履行,DOJ將不再追究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東北亞投資有限公司的任何責任。
戴姆勒東北亞在接受調查期間,采取了許多補救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建立地區性合規機構及與合規相關的業務流程控制;戴姆勒東北亞公司員工定期參加合規培訓;戴姆勒東北亞任命了直接向戴姆勒集團合規部匯報的合規專員;設立方便公司內部及外部檢舉違反合規行為的熱線電話;戴姆勒東北亞與北京理工大學合作創辦了首個“合規與公司治理”高級工商管理碩士(EMBA)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