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百事中國公司被控單位走私 > 正文
該公司發表聲明稱,已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尋求解決辦法
本報訊 日前,全球知名跨國企業百事可樂(中國)公司被指控故意使用有誤的商品編碼來實現逃避高稅率,共偷逃應繳稅款為111萬元。對此,百事方面發出回應聲明,稱該公司恪守最高標準的企業道德,公司已并將繼續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尋求解決近期關于原材料進口的關稅問題。記者上周末聯系該公司公共關系總監李凌了解最新進展時,對方稱自己已離開百事公司。
日前,百事可樂公司被指控走私普通貨物罪在廣州市中院開庭,同時被提起訴訟的還有該公司的兩名主管。據《起訴書》描述,被告之一、百事可樂公司采購人員黃某于2005年4月審核“可樂果提取物B”(可樂飲品的重要原料)有關報關材料時,發現美國供應商提供的發票中,該貨物的商品編碼為“1302”開頭,而百事可樂公司向海關申報時使用的編碼為“3302”開頭。在查閱海關稅后,黃某發現公司一直沿用的報關商品編碼是錯誤的,正確編碼應為“1302”開頭。若以正確編碼申報進口,關稅率為20%,而以錯誤編碼申報,關稅率為15%。
黃某向另一名涉案人、時任百事可樂公司采購主管的林某匯報,而林某又向時任百事可樂公司采購部經理王某匯報。王某最后決定繼續使用原來的商品編碼向海關偽報。經統計,從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百事可樂公司共計進口可樂果提取物B一萬余噸,偷逃應繳稅款為111萬元。公訴人認為,百事可樂以及黃某、林某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普通貨物入境,偷逃應繳稅款,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對此,百事可樂(中國)日前在網上發出非常簡單的回應聲明,稱“百事公司恪守最高標準的企業道德,并嚴格遵守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已并將繼續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尋求解決近期關于原材料進口的關稅問題。”記者27日聯系到百事可樂(中國)公共關系總監李凌了解事件最新進展時,前幾天還因此事接受媒體采訪的她表示,自己目前已經離開了百事公司。
此外,據新華網報道,近日廣東省佛山市治理商業賄賂辦公室發布的最新工作簡報顯示,廣州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因向超市支付陳列費卷入商業賄賂案,被罰沒70萬元人民幣。(黃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