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賓至國際物業被罰10萬元。這是記者上午從朝陽區政府獲悉的。
2009年11月23日,朝陽區房屋管理局對賓至國際物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一事立案調查。
經現場檢查及對賓至國際物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詢問,朝陽區房屋管理局認定賓至國際物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其物業管理叁級(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后,即2009年9月21日后一直為建外SOHO東區提供物業服務并收取物業管理費的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隨后于12月15日就賓至國際物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違法行為召開了行政處罰聽證會。
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了聽證會,且未提交能夠改變對其違法行為認定的證據。
因此,朝陽區房屋管理局認定其違法事實清楚,于2009年12月21日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處以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2010年1月7日,賓至國際物業繳納了10萬元罰款。此案于2010年1月8日結案。
背景:2008年10月,建外SOHO東區業委會主任以1700萬元物業費去向不明為由,通知前任賽特物業公司 “終止合同”,同時委托賓至物業進行臨時托管。目前,新的業委會因為欠費居民過多,很多人不具備參選資格,無法組建。(來源:法制晚報)